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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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2015 年版)年版)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国债利息收 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 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 征企业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 第 36 号)。企业所得税 优

2、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2.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 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 关材料; 3.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 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4.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2取得的地方 政府债券利 息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 息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 得税。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证明,包括 持有时间,票面金

3、额,利率等相 关材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 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3符合条件的 居民企业之 间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 免征企业所 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 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 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 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 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 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第八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 号) 第四条; 4.国家税务总

4、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 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第四 条。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被投资企业出具的股东名册和 持股比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权的, 提供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 比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情 况说明); 2.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利润分配决议; 3.若企业取得的是被投资企业未 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的股息、红 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需提供 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 4.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 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 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及附表三剩

5、余财产计算和分配 明细表复印件。-2-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4内地居民企 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 股息红利所 得免征企业 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 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 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 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 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 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81 号)

6、。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 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情 况说明; 2.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利润分配决议。5符合条件的 非营利组织 的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 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 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会费收 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收 入。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 场所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四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四条、第八十五条; 3.财政部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 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 ;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 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非营利组 织资格认定 文件或其他 相关证明。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非营利组织资格有效认定文件 或其他相关证明; 2.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单位对应汇缴年度的检查结论 (新设立非营利组织不需提供);3.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 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 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的情况说明; 4.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6

8、中国清洁发 展机制基金 取得的收入 免征企业所 得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 的 CDM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 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 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 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 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 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 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 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免税收入核算情况。-3-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

9、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7投资者从证 券投资基金 分配中取得 的收入暂不 征收企业所 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 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第二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有关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记账凭 证; 2.证券投资基金分配公告。8受灾地区企 业取得的救 灾和灾后恢 复重建款项 等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 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 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 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 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 入,免征企业

10、所得税。其中, 芦山受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 自 2013 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鲁甸受 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358 号)第一条第二款;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527 号)第一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 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 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

11、恢复重 建款项和物资的证明材料; 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9中国期货保 证金监控中 心有限责任 公司取得的 银行存款利 息等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对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中 央银行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 行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证 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 金运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380 号)第二条。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免税收入核算情况; 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4-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

12、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0中国保险保 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取 得的保险保 障基金等收 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 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 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 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 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 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捐赠所得,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 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 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 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

13、障基金有关税 收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381 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免税收入核算情况; 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11综合利用资 源生产产品 取得的收入 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 减计收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 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 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 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 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企业 当年收入总额。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 号)

14、;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 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 的通知(财税2008117 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47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 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资源综合 利用证书 (已取得证 书的提交)。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 准、产品名称等)的说明; 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5-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

15、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2金融、保险 等机构取得 的涉农贷款 利息收入、 保费收入在 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减 计收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 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 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中和农信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 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 (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 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对金融 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 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的规定执行。

16、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 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102 号)第二条、第三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 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35 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所 属小额贷款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3 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相关保费收入、利息收入的核 算情况; 2.相关保险合同、贷款合同; 3.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13取得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等企 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 半征收企业所

17、得税。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 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 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14 2015 年铁路 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2 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购买铁路建设债券、其他企业 债券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 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 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6-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

18、资料14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新 工艺发生的 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 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 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 本 150摊销。对从事文化产 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 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加计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五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19、(财税2015 119 号); 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5 号)第四条。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研发项目 立项文件。汇缴享受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 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 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 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 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 发人员名单; 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 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 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 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 况

20、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 目汇总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15安置残疾人 员及国家鼓 励安置的其 他就业人员 所支付的工 资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 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 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 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 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 障法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六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 号); 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政

21、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78 号)。 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汇缴享受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 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 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 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 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 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7-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6从事农、林、 牧、渔业项 目的所得减 免

22、征收企业 所得税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 油料、豆类、棉花、麻类、 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 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 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 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 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 目,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 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 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 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公司农户”经 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 业项目生产企业,可以减免 企业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六条; 3.财政部 国家税

23、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8149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 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9779 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126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8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有效期内 的远洋渔业 企业资格证 书(从事远 洋捕捞业务 的); 3.从事农作 物新品种选 育的认定证 书(从事农 作物新品种

24、选育的)。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 证书(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 2.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 证书(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 ; 3.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 ; 4.与家庭承包户签订的内部承包 合同(国有农场实行内部家庭承 包经营); 5.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 说明(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分项目 说明); 6.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 待遇项目的,每年度单独计算减 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其相 关账册,期间费用合理分摊的依 据和标准;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8-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

25、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7从事国家重 点扶持的公 共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经 营的所得定 期减免企业 所得税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 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 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 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 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 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 自用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 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期减免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二款; 2.中华人民

26、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七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46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 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 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 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0 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建设

27、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 号)第五条;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26 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455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有关部门 批准该项目 文件。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 运行后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 证);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完工验收报 告; 4.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验资 报告; 5.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

28、所得税 待遇项目的,每年度单独计算减 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其相 关账册,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用 的核算办法; 6.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 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 (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 准备);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9-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8从事符合条 件的环境保 护、节能节 水项目的所 得定期减免 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 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所属纳税年度起

29、,第一年至 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定期减免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 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 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 案表。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的相关证明; 2.环境保护、节

30、能节水项目取得 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 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单独核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 间共同费用的核算资料; 4.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 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 (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5.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10-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9符合条件的 技术转让所 得减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 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 征收企业所

31、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111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 第 62 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业示 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所转让技 术产权

32、证明。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 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 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 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 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 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 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 明资料;(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 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 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 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 用情况

33、;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 资产摊销费用情况; 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 关联情况。-11-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20实施清洁发 展机制项目 的所得定期 减免企业所 得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下简称 CDM 项目)实施企业将温室气 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 65%上缴 给国家的 HFC 和 PFC 类 CDM 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 量转让收入的 30%上缴给国家 的 N2O 类 CDM 项目,其实施 该类 CDM 项目的所得,自项 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

34、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 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 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 号)第二条第 二款。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清洁发展 机制项目立 项有关文件。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立项有关文 件; 2.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 HFC 和 PFC 类 CDM 项目,及将温室 气体减排量转让的 N20 类 CDM 项 目的证明材料; 3.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 缴给国家的证明资料; 4.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第一笔减排 量

35、转让收入凭证; 5.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得单独核 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间共同 费用的核算资料。21符合条件的 节能服务公 司实施合同 能源管理项 目的所得定 期减免企业 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 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 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定期减免税)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 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 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 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

36、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 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 展改革委公告 2013 年第 77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国家发展 改革委、财 政部公布的 第三方机构 出具的合同 能源管理项 目情况确认 表,或者政 府节能主管 部门出具的 合同能源管 理项目确认 意见。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能源管理合同;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 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 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 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确认意见; 3.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 惠的备案文件(项目发生转让的, 受让节能服务企业); 4.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及作收 入处

37、理的会计凭证; 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 额计算表;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单独核 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间共同 费用的核算资料;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12-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22创业投资企 业按投资额 的一定比例 抵扣应纳税 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 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可 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 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 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 后纳

38、税年度结转抵扣。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 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创业投资 企业经备案 管理部门核 实后出具的 年检合格通 知书。汇缴享受1.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 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 章程、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 相关材料;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39、机 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 明“与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 (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5.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 况的说明; 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23有限合伙制 创业投资企 业法人合伙 人按投资额 的一定比例 抵扣应纳税 所得额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 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 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 (24 个月)以上,该有限合 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 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 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 70%抵 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 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 纳税所得额,当

40、年不足抵扣 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抵扣。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562 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 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业示 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 号)第二条。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法人合伙 人应纳税所 得额抵扣情 况明细表; 3.有限合伙 制创业投资 企业法人合 伙人应纳税 所得额分配 情况明细表。汇缴享受1.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合格通知书;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41、投资合同或 章程、实际所投资金的验资报告 等相关材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 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 资产总额等)说明; 5.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 扣情况明细表; 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 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13-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明细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

42、料。24符合条件的 小型微利企 业减免企业 所得税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的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低于 30 万元(含 30 万 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 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二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 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 201599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

43、 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1 号)。不履行备案 手续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性行业 的说明; 2.优惠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3.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14-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25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 新技术企业 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 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产

44、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 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 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 比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的企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三条; 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 2008172 号); 4.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科 发火2008362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45、国税函2009203 号); 6.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 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国科发高 2013595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证 书。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 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 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 费用辅助账; 6.研发人员花名册;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26民族自治地 方的自治机 关对本民族 自治地方的 企业应缴纳 的

46、企业所得 税中属于地 方分享的部 分减征或免 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 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 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 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 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 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 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 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四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21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本企业享 受优惠的文 件(限个案批

47、 复企业提交)。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由民族自治地方省税务机关确定。-15-序序 号号优惠事项名优惠事项名 称称政策概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预缴期是否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享受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27经济特区和 上海浦东新 区新设立的 高新技术企 业在区内取 得的所得定 期减免企业 所得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含)之 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 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 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 年按照 25%的法定

48、税率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 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 2.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 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 号); 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 2008172 号); 4.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科 发火2008362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1.企业所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证 书。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 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 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 费用辅助账; 6.研发人员花名册; 7.科技人员占企业人员的比例和 研发人员占企业人员的比例; 8.新办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收入凭证; 9.区内区外所得的核算资料; 10.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28经营性文化 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的 免征企业所 得税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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