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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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业务手册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 年 8 月 30 日发布YWSC-1100605001I目 录前 言.- 1 -一、受理范围.- 2 -二、办理依据.- 3 -三、实施机关.- 3 -四、许可人员.- 3 -五、许可条件.- 4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4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3 -六、申请材料.- 4 -七、许可时限.- 8 -八、许可收费.- 9 -九、许可证件.- 9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 9 -十一、中介服务.- 10 -十二、指定培训.- 10 -十三、资质资格.- 10 -十四、许可办理.- 10 -(一)通则.- 10 -(二

2、)申请.- 10 -(三)受理.- 11 -(四)审查.- 11 -(五)决定.- 12 -(六)证件制作与送达.- 16 -(七)决定公开.- 17 -(八)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 17 -(九)许可服务.- 17 -十五、 监督检查.- 18 -十六、投诉举报.- 19 -附件. .- 19 - 1 -前 言本业务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实施细则、昆明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昆明市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等编制。本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

3、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此业务手册为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决定、证件文书送达及日常监督检查而编写。本业务手册不能代替相关文件,仅作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办事人员的工作手册和依据。本业务手册为第一版,最终解释权归官渡区市场督管理局。 - 2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 28 个食品类别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具体食品类别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

4、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许可的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

5、或者设施。(3)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

6、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1.许可受理人员: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人员进行办理。该人员应具备:(1)经相关处室进行过相应业务培训及考核通过。(2)熟悉掌握相应的法- 4 -律知识和专业技能。2.许可核查人员: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资格的人员。五、许可条件(一)新办(首次)、延续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

7、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不

8、予批准的情形:(1)现场核查未通过。(2)申请书及资料不符合许可要求。(二)依申请变更予以批准的条件:1.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同新办(首次);- 5 -2.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生产地址、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为:申请变更事项经审查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要求。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变更事项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要求。(三)补发予以批准的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 遗失公告

9、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原件。不予批准的情形: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补证要求。(四)依申请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2.申请人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不予批准的情形: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注销要求。六、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2营业执照应是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按照产品类别制

10、作工艺流程图原件复印件纸质1- 6 -注:1.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先登录“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222.221.246.2:223/xndt/),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上传相关材料,企业所提交的验证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2.资料选用 A4 纸打印复印,同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清单注:1.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先登录“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222.221.246.2:223/xndt/),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上传相关材料,企业所提交的验证材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按照

11、产品类别填写,每个类别一份设备、设施清单原件复印件纸质15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署的制度原件复印件纸质16证明性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序号提交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填写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副及品种明细原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3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材料与新办相同(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

12、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 7 -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2.资料选用 A4 纸打印复印,同时加盖公章; 3、申请免予现场核查和许可检验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许可机关作出声明,不得委托或授权;提供上一许可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相关控制记录,包括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

13、制记录;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记录;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记录,每年一份产品实验室测量比对检验报告、两份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以及产品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检的检验报告;运输和交付控制记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运行记录,保证食品可追溯;企业食品生产相关控制记录须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并签署意见后上报。 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清单注:1.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先登录“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系统”(网址 http:/222.221.246.2:223/xndt/),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上传相关材料,

14、企业所提交的验证材 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2.资料选用 A4 纸打印复印,同时加盖公章。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填写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副及品种明细原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3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材料1.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应提交变更后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卡;2.变更地址名称表述,而实际生产地址未发生变化的。应出具地址名称表述变化的证明文件及声明。3.变更食品类别的,提交与变更食品类别相关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间布局平面图、食

15、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 8 -4.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材料清单5.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材料清单 七、许可时限受理时限: 5 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45 个工作日,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承诺办理时限:16 个工作日,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八、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序号提交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

16、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补办申请应注明 1.补办原因;2.法人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2与补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性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 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 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序号提交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注销申请应注明 1.注销原因;2.企业无债权债务、涉案涉诉保证;3.法人、股东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纸质1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副及品种明细原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3证明

17、性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 9 -九、许可证件对许可通过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 5年。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

18、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2.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3.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无。十一、中介服务无。十二、指定培训- 10 -无。十三、资质资格无。十四、许可

19、办理(一)通则(一)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等环节。(二)申请(二)申请1.通则申请阶段一般包括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编号、收件凭证送达以及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等环节。2.申请接收(1)窗口提交。 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3 号楼 3407 室。 (2)网络提交。网址 http:/222.221.246.2:223/xndt “行政许可事项”“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在线办理”。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提交:时间不限。3.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时

20、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4.收件凭证收件凭证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 11 -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等内容。5.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在申请阶段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服务项目和内容。(三)受理(三)受理1.通则受理阶段一般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审查方式确定等环节。2.受理审核官渡区级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处理:(1) 企业在递交申请资料时,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3)申请事

21、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5)设立食品生产企业不符合设立食品生产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审查通则以及相应细则要求,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问题的,受理部门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通知申请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补正。(6)申请事项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及时将纸质申请材- 12 -料报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审查(四)审查1.通则审查分为开展现场核查和免予

22、现场核查二种。2.审查方式自受理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企业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以下简称现场核查)。1、组成核查组现场核查应当由许可机关指派二至四名核查人员组成核查组,并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规定对申请企业必备条件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应予以配合。核查组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组成,核查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应搭配合理,其中核查组长由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总局备案的审查员担任。根据需要,可以选派技术专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但技术专家不作为核查组成员。2、核查程序及要求(1)核查组应当召开首次会议,由核查组长向申请人介绍核查目的、依据、内容、工作程

23、序、核查人员及工作安排等内容。(2)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时,应当依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申请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13 -(3)核查组长应当召集核查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核查项目的评分意见共同研究,汇总核查情况,形成初步核查意见,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4)核查组对核查情况和申请人的反馈意见进行会商后,应当根据不同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判定,并汇总评分结果,形成核查结论,填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5)核查组应当召开末次会议

24、,由核查组长宣布核查结论,组织核查人员及申请人分别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注明情况。观察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字确认。(6)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在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7)核查组必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实

25、施现场核查,确认申请材料内容与企业实质内容的一致性。现场核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及按规定需要查验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于首次申请发证、变更以及延续换证的企业,核查组在现场核查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4 -一是对于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以及疑是淘汰类的产品或生产线应当查验产业政策符合证明;二是对企业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审查其有效性、符合性。三是对于出厂检验为自行检验的企业,其检验设备应当符合相应规定,并通过周期性检定,检验人员具备相应检验资质。出厂检验为委托检验的,被委托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委托检验协议期

26、应 5 年以上;四是现场核查其供排水设施时,应当按规定查验其水质检验报告,水质检验报告应该为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五是申请人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设仓库的,应当承诺符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关于库房的要求,并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外设仓库实施现场核查。(8)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 0 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 0 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9)现场核查结论为未通过现场核查的,如企

27、业不认可现场核查结论,拒绝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签字的,核查应当做出书面记录,由核查员、观察员共同签字,并向许可机关报告。3、实行观察员制度受理机关应当委派 1 名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观察员应当- 15 -由从事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担任。观察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审查组和被核查企业在现场核查工作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观察员记录表(见附件),不得干涉正常的核查工作;负责对企业生产场所、主要设备设施等等进行拍照留存,维护现场核查秩序,并在相关核查文书上签字;观察员对现场核查程序、过程、结论有异议的,可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许可机关报告。

28、4 企业已通过 GMP、HACCP 认证的,许可机关原则上不再组织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提交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认证要求跟踪调查报告后,由企业自行进行试制产品全性能检验。(五)决定(五)决定审批人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等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日内,许可结果将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网站 “通知公告”“食品”栏目中公开。办理结果:对许可通过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 5 年。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

29、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16 -2.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3.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

30、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六)证件制作与送达(六)证件制作与送达1.通则本环节为许可证制作与送达,无法送达的处理、文书、材料归档的内容、要求和时限等。2.证件制作许可决定下达后 5 个工作日须完成许可证制作的制作工作。3.证件送达送达方式:到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春融街 1 号)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领取。或证书制作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4.归档证件送达后,行政许可处经办人员进行汇总,每月集中归档送达食品生产监管处。归档材料包括:补正通知书(如发生)、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送达回执、生产许可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

31、印件。对本行政许可档案实行分户归档,做到“一企一档”。- 17 -(七)决定公开(七)决定公开行政许可证件审批后,应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发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 8)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在受理机关受理许可申请后,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以正当理由撤回许可申请、或申请人涉案、涉诉在查应当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九)许可服务(九)许可服务(1)咨询服务 a)窗口咨询。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3 号楼 3407 室 b)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7213102c)网络咨询。云南省

32、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 3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3)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大厅(http:/222.221.246.2:223/xndt “办件查询”)查询审批事项办- 18 -理进程。十五、监督检查十五、监督检查(一)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1个月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纸质整改报告递交给许可的日常监管部门。(二)许可的日常监管部门应当在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免予现场核查的企业,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对申请人隐瞒真实

33、情况或虚假声明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的,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三)年检无。十六、投诉举报 窗口投诉: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3 号楼 3407 室。电话投诉:(0871)67213102。网上投诉: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 信函投诉: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讯地址:昆明市 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邮政编码:650506。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1 1 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附件附件 2 2 相关文书及表单- 19 -附件 1 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20 -附件 2 相关文书及表单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4、局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昆核通2018 XXX 号核查组、XXXXX 局、XXXXXXXXX 厂: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xxxxxx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自本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对你单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xxxxxxxxxxxxxxxxxxxx(依申请填写的食品类别)生产场所等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组:一、现场核查组:组长: XXX 联系电话:131XXXXXXXX成员: XXX 联系电话: 130XXXXXXXX 成员: XXX 联系电话: 130XXXX

35、XXXX 二、现场核查工作程序:二、现场核查工作程序: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5 版)要求执行:1.召开首次会议;2.实施现场核查;3.汇总核查情况;4.形成核查结论;5.召开末次会议。三、有关准备工作三、有关准备工作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核查协助人员,以及做好其他与现场核查有关的准备工作,保障现场核查活动顺利进行。企业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请昆明市 XX 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与核查组联系,协助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委派一名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工作。核查后认真督促被核查企业按照核查组提出的意见

36、开展整改,并监督检查企业整改的完成情况。四、其他要求四、其他要求如对核查人员有回避要求的,申请人应于本通知确定的现场核查日期 2 个工作日前提出;如需咨询,请与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电话 67493642 。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核查组,一份送达县区局,一份送达申请人。- 21 -行政行政许许可申可申请请材料材料补补正告知正告知书书昆食药监食许补告字2018第 XX 号云南云南 XXXXXXXX 产业产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 食品生食品生产许产许可可证换证证换证的申请,所提供的材料不 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

37、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四项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1、你公司提供的食品生你公司提供的食品生产许产许可可资资料中缺少料中缺少 XXXXXXXXXXXXX。 。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请请你公司你公司对对照照 通通则则 、 、 细则细则 、 、 云南省食品生云南省食品生产许产许可管理工作可管理工作 规规范(范(试试行)行) 的要求,收到告知后在的要求,收到告知后在现场现场核核查查前前补补正完正完毕毕。 。 如需咨询,请与 联系,电话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X 年 XX 月 XX 日经办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联系电话: 签领日期:- 22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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