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石庄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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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皋市石庄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一)编制单位: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9月15日发布2021年9月15日实施目 录1、如皋市石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P1-28)2、如皋市石庄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P29-52)3、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P53-80)4、如皋市石庄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P81-112)5、如皋市石庄镇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P113-168)6、如皋市石庄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P169-192)7、如皋市石庄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P193-224)8、如皋市石庄镇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P225-248)9、如皋市石庄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P

2、248-268)10、如皋市石庄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P269-300)11、如皋市石庄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P301-340)12、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P341-372)13、如皋市石庄镇突发食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P373-394)14、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P395-412)15、如皋市石庄镇地震应急预案 (P413-436)16、如皋市石庄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P437-466) 预案编号:RG-SZZ-TFGGSJZT-202101 预案版本号: 2021年(第一版)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3、2021年9月15日发布2021年9月15日实施批准页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目 录1 总则51.1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1.3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和分类51.4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61.5工作原则71.6适用范围81.7应急预案体系82 组织体系92.1领导机构及职责92.2办事机构及职责102.3工作机构102.4部门机构112.5专家组112.6应急联动113 运行机制123.1预测与预警123.1.1信息监测与报告12

4、3.1.2预警和报警133.1.3预警信息的发布133.2应急响应133.2.1分级分类响应133.2.2先期处置143.2.3基本应急与扩大应急143.2.4指挥与协调143.2.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173.2.6应急结束173.3恢复与重建183.3.1善后处置183.3.2调查与评估183.3.3恢复与重建183.3.4社会救助193.3.5保险194 应急保障194.1人力资源194.2财力保障204.3物资保障204.4基本生活保障214.5装备保障214.6医疗卫生保障214.7交通运输保障224.8治安保障224.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224.10信息及通信保障224.11公共设施保

5、障234.12社会动员保障235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235.1宣传教育和培训235.2演习演练245.3责任与奖惩246 附则256.1预案制定256.2解释与实施256.3实施时间257 附件25附件1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25附件2如皋市石庄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2729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提高如皋市石庄镇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印

6、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如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如皋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如皋市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1.3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和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

7、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上述五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

8、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X74J0X1.4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参照如皋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结合本镇实际,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国家或省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镇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

9、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镇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南通市、如皋市统一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靠政府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1.5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

10、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统一指挥协调。(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坚持依靠科技的原则。加强公共安全科

11、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6)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动员和发挥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实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社会化。1.6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石庄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经济

12、安全和社会安定、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本总体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1.7应急预案体系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 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公布实施并报如皋市人民政府备案。(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经政府批准报市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

13、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基层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是各村(社区)、学校以及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村(社区)、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制定印发,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5)大型活动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6)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报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2 组织体

14、系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员会)是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镇应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依据市应急办的要求结合本镇政府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并可依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增加成员。2.1领导机构及职责镇应急委员会主任由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应急委员会副主任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司法所、派出所、广电站、供电所、兽医站、生态环境办公室、人武部、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庄分局、石庄交警中队、中国电信石庄支局、中国移动石庄分公司、卫生所、第三人民医院

15、、教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镇应急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协助上级部门指挥特别较大及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定期、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2.2办事机构及职责镇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是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与镇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办理应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负责组织落实镇应急委员会及上级应急管理机构下达的各项

16、任务;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及机制建设;负责全镇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镇应急预案体系规划及管理,编制和修订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及备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负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信息。2.3工作机构镇应急委员会工作机构成员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作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工作;依据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预案体系框架,制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本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急预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及专家

17、队伍;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2.4部门机构各部门依照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各应急领导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突发事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2.5专家组 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选择知识广博、技能精熟、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建立专业人才库,为镇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专家信息需纳入应急预案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备

18、案。2.6应急联动 (1) 各专项指挥组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受上级应急主管机构的业务指导,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应急工作开展。(2)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有线通讯、手机、移动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等多种信息传播途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调集事件处置相关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同时为救援单位提供语音、图像、数据、文本等信息保障。(3)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上级主管单位、其他区镇、部队进行支援时,由应急委员会领导和办公室按照程序报请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办公

19、室批准后实施。3 运行机制3.1预测与预警 镇政府要整合信息监测资源,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有关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综合分析可能引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在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进行趋势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提出预警建议,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预测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产生的原因、

20、可能影响的范围、发展的趋势、建议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事发单位、事件当事人、参与应急处置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513-87561090)、各24小时值班单位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职责,信息报告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15分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并酌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接报后15分钟内电话通知,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于危害不大,尚不够启动级应急响应条件,但须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的突发事件,也要遵循上述程序报告给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

21、室。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3.1.2预警和报警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判断或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市应急指挥中心并传递给相关部门。3.1.3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布;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需由市应急指挥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请示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后发布。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视情况可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电视、警报器、应急指挥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

22、公告方式,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配合。3.2应急响应3.2.1分级分类响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属于一般的,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如皋市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上报南通市应急指挥中心,由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发生涉外的或跨区的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南通市或如皋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镇政府负责与有关地区搞好协调。3.2.2先期处置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到突发事件

23、信息报告后,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镇应急委员会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基本应急与扩大应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委员会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在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基本应急工作。应急、恢复与减灾行动需要同时进行

24、的,必须协调行动。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超出镇政府自身控制能力时,应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请市应急指挥中心调集更多救援力量援助应急处置,在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扩大抢险救灾资源使用、征用、调用的范围和数量;必要时,依法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3.2.4指挥与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在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下进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由镇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应急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安排调度相关人员、车辆前往事故现场,同时在镇政府启用准备好会商办公室,保持会商办公室与应急指挥车的通讯联络畅通。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镇应急委员会中分管该工作的领导

25、任现场总指挥,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单位、村(社区)现场处置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现场指挥部报告的事件处置效果、发展动态、资源调集需求、应急处置建议,会商应急处置方案,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将阶段性的工作进展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镇应急委员会领导研究确定事件处置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直到应急结束。当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指挥处置时,应委托相应职级的代理人负责处置,并通知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

26、息整理和报送工作。(2)技术专家组:由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提供决策建议,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3)抢险救援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出所、农村农业局、城管中队、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并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所和兽医站牵头协调组织医疗单位,负责医疗救护、疾病防控、心理干预、人畜疫情防控、食品与饮用水安全检查监测等卫生应急工作。(5)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修复损毁设施,确

27、保应急运输畅通。(6)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控制危险源,承担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的警卫。(7)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派出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所、涉及村(社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处住,伤病能得到及时治疗。(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庄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

28、资,保证应对工作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9)环境服务保障组。由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城管中队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组织现场环境检测,水文水质监测工作,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做好监测和预警信息服务工作。(10)公共设施抢修组。由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协调组织供电、供气等部门组成,负责事件影响区域供水、供电、供气和排水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11)接待安置组。由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局、司法所和为民服务中心、事发地单位、村(社区),做好新闻媒体、受难者家属等接待工作以及相关安抚工作。(12)新闻发布组:由党政办公室会同党群工作局负责。(13)涉外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党群工作局等部门组成。3.2

29、.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对外宣传的负责同志,应当在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就位待命,负责对新闻媒体报道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写新闻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公布。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有效引导舆情。一般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3.2.6应急结束(1)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

30、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向总指挥部报告,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拟请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总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停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件牵头处置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对事件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进行调查评估,整理成文字材料后向镇应急委员会及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3)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与重建 3

31、.3.1善后处置(1)镇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园区、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后果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3.3.2调查与评估事件牵头处置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由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核实、评估,总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

32、预防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策和措施,修订应急预案的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需由上级政府或其部门负责的调查评估工作,镇政府做好相关配合工作。3.3.3恢复与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3.3.4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展开救援,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

33、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3.3.5保险保险监管机构要在第一时间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抓紧进行理赔。鼓励灾害事故责任单位、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4 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在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镇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资源 加强村(社区)为单位的社会公众应急能力的建设,发挥广大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主体作用;公安、消防救援、医疗卫生等抢险

34、队伍,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排、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抢险的后备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公安、消防救援、医疗卫生、交通、建设等抢险队伍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全力以赴、争分夺秒的救援,防范事态扩大,消除次生灾害,努力减少损失。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加强组织协同和专业保障,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请求驻如部队和武警中队执行抢险救灾等任务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2财力保障 (1)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局审核后,需按规定程序报镇党委批准后,由财政给予统一资金安排。(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

35、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方案,报镇应急委员会审批。(3)纪检、财政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捐赠和援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4)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4.3物资保障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各负其责、节俭高效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采取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居民家庭储备相结合的方式,镇政府负责储备突发公共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家庭负责储备应急自救、互救所需物资。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储备、管理职责范围内常备救援

36、物资,掌握应急物资供应渠道及生产加工能力,物资储备信息及紧急调拨方案需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镇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建立镇政府应急信息平台,完善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调用机制,保障应急状态下的物资储备、调拨信息查询。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存贮的应急物资服从镇应急委员会统一调拨。4.4基本生活保障 农业农村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应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处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装备保障 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各相关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救援装备、器材等,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将有关装备名称、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

37、位置等相关信息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4.6医疗卫生保障 第三人民医院、石庄镇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救助和卫生防疫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救助和防疫工作;建立医疗救治网络,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指定专业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庄分局组成卫生执法监督人员队伍,依法进行防疫检查;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4.7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交警中队负责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周边交通,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的优先放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交警中队、城管中队组织市政公司,迅速查清救援现场路况,遇有道路受损时,立即组织

38、专业队伍施行抢修,确保公路运输畅通。4.8治安保障 派出所、城管中队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及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4.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原则上位于我镇政府的学校操场、广场、绿地、机关团体办公场所、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和场所,可用于受灾群众的紧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难场所。4.10信息及通信保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健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信

39、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工作,并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当通讯设备或线路遭灾害破坏后,及时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排除故障,确保通讯系统在停电、光纤线路中断、话务量突增等极端情况下尽快恢复。保障应急指挥领导组及办公室能够正常对外通讯联络。4.11公共设施保障为民服务中心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障水、电、气、热供给,保障公路、照明、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4.12社会动员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经常向群众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灾害防救技能。出

40、现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后,镇应急委员会通过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镇政府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抗灾减灾工作。5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5.1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网站、微信、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和技能。在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教育,定期安排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5.2演习演练应急管理办室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41、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演练地点、时间、气象条件等背景信息;演练方案和演练情景;参与演练的应急组织;演练目标和演练的范围;演练过程等基本内容。演练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缺陷的评述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设施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3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

42、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6 附则6.1预案制定本预案由镇应急委员会组织制定,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镇政府发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国家、省、南通及如皋市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修订。6.2解释与实施本预案由石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

43、织实施,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3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 附件附件1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流程(见下图)事件升级关注事态发展事件得到控制关注事态发展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先期处置应急结束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按上一级相关预案规定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关注事态发展石庄镇启动级应急响应,直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结束级较大突发事件事故、级突发公共事件事故事故得到控制事件得到控制事件升级、级、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后期处置后期处置附件2如皋市石庄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一、如皋市石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

44、急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挂帅:陈 飞总指挥:丁 毅副总指挥:杨 飞、徐建、石祥圣、张鹏程、孙海东 成 员:徐龙、章志林、马建林、陈飞(财政)、徐宾宾、卢祥、郭建军、徐小军、蔡斌、石卉、黄荣兵、沈百健、殷俊、陈伟崧、顾晨光、陈达兵、刘素梅、黄海山、缪德兵、陈怀富、石建轩、石建、钱锦超、史春、李侃及各村(社区)书记 挂帅:陈 飞新闻发布组:应急副总指挥:杨 飞、徐建、石祥圣、张鹏程、孙海东张鹏程、赵建忠、孙海东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公设施抢修组治安警戒组: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环境服务保障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涉外工作组:综合信息组:交通管制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应急总指挥:丁 毅如皋市石庄镇应急救援的组织结构预案编号:RG-SZZ-FXKH-202101 预案版本号:2021年(第一版)如皋市石庄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09月15日发布2021年09月15日实施批准页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如皋市石庄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09月15日33目 录1 总则331.1编制目的331.2编制依据331.3工作原则331.4适用范围342组织指挥体系342.1领导机构342.2办事机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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