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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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表姓名学号专业班级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具体描述:该生违反了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考场纪律及考试有关规定中第一条第 点规定。相关证据类型(请在相应的项目下画)夹带、照片、录像、录音监考老师签字我已确认该同学存在违纪事实,并已保留相关证据。主考签名 其他监考老师签名 备注注:相关证明材料(试卷、纸条、照片等物证)需与记录表一同报送。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考场纪律及考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风建设,营造我院良好的学风、考风,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武汉大学遥感信息

2、工程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实施办法等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一、学生须遵守下列规定:1. 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并按指定位置就座;2.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继续答题;3.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互借文具;4.严禁在考场内吸烟或者喧哗,扰乱考场秩序;5.不得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待交卷后方可离开教室;7.不得擅自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8.不得在试卷、答卷上标记特殊信息;9.严禁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3、10.不得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或者电子材料;11.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若已带入,须关闭其电源,并主动交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装袋封口,放置于监考老师指定位置;严禁利用通讯工具等电子产品和新媒体等高科技手段复制、存储和传输与考试相关的内容;12.不得在课桌、墙面等地方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13.不得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14.不得传、接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信息、资料或物品;15.严禁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 16.严禁在考试结束后更改试卷答案或使用不正当手段更改考试成绩;17.严禁互相交换试卷、答卷或者在试卷、答卷上填写与

4、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学号等信息;18.严禁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19.严禁组织作弊、盗窃试卷;20.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和考场指令,尊重主考和监考老师,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和打击报复行为。二、监考老师须遵守下列规定:1.考试开考前,监考老师应提前到达考场,根据考生数和座位数合理安排座位,督促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若学生在监考老师到达考场前已入座,监考老师必须随机调整座位,特别关注靠墙、靠后和远离走道的位置;2.监考老师须在现场重申考场纪律,督促学生清除作弊隐患;3.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要恪尽职守、全程监督,认真排查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确保考试过

5、程严格、公平、公正,并接受学生监督;监考老师应逐一查看学生证件,确认人、证、试卷姓名是否一致。4.考试结束后要求学生立即停笔并将试卷背面朝上,收齐试卷后,方可让考生统一离开考场;5.若发现学生作弊行为,要在保留证据的前提下立刻终止该生考试,并在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场违纪记录表中记载好违纪事实,连同相关证据呈报学院本科教学秘书。三、任课(命题、阅卷)老师须遵守下列规定:1.老师在命题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题目难易、主客观题目比例、AB卷等因素,尽量降低学生作弊可能;2.做好试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考题泄露;3.对于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考生,任课老师应将该课程考核成绩记0分。四、学院教育

6、管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学院应针对监考老师呈报的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表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确定处理意见,并由教学秘书向学校呈报;2.学院将学生考试违纪记录表作为诚信记录装入学生档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学院取消其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包括奖学金)资格,取消其所在集体当学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对于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均应至少推迟或延长一年的考察时间。3.违纪学生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提交检讨书;4.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后,教学秘书将处分文件送达学生本人;5.辅导员将处分文件送达家长并通报相关情况,做好家校互动,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以上规定已于2015年5月15日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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