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CPA经济法练习-第六章(共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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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C.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2、甲公司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到A企业担任董事B.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甲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继续履行C.人民法院中止了破产申请受理前有关甲公司一宗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D.银行解除了破产申请受理前甲公司被冻结的账户3、对于

2、管理人的报酬,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法律规定比例在( )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A.10%B.20%C.30%D.50%4、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的加工费一直没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后,遂向甲公司购买10万元货物,但迟迟不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主张以此10万元货款抵销甲公司欠付的10万元加工费B.乙公司必须全额支付加工费,按照10万元的债权进行申报C.乙公司可以不用支付加工费,按照1

3、0万元的债权进行申报D.乙公司不得主张以此10万元货款抵销甲公司欠付的10万元加工费5、某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该公司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A.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B.因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支出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支出D.管埋人依法解除本公司与A公司的合同而应支付给A公司的赔偿金6、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下列选项中,可以不申报的是( )。A.仲裁未决的加工费B.附期限的借款C.有财产担保的货款D.按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7、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B.凡是

4、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C.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8、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9、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

5、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A.5人B.7人C.9人D.6人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原文”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以上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A.8B.5C.10D.1511、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A.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过半数B.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C.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

6、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过半数D.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12、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下列作法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B.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C.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按照重整计划相应调整13、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9人,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财产作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在讨论和解协议时,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

7、形可能通过决议的是( )。A.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B.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C.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D.有5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1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C.银行贷款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15、破产分配后,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 )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A.最后

8、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年B.破产终结之日起满2年C.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D.破产终结之日起满2个月1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B.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申报债权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D.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企业破产案件实施管辖权的法院是( )。A.债务人住所地法院B.申请人住所地法院C.企业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D.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选择的法院1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

9、确的是( )。A.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度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C.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D.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1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

10、货款,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万元的货物,未能及时收到货款而形成债权20、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债务纠纷,甲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判决结果为甲企业胜诉,依照甲乙两企业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乙企业需要向甲企业支付货款连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共13万元,判决书已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在乙企业执行判决之前,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关于甲企业债权申报确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B.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人民法

11、院审查确认C.甲企业的13万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中D.甲企业13万元债权无需申报即可确认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2、甲委托乙企业保管某件珍贵的书画。在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被受理后,甲欲取回其书画时才发现,该书画已被乙企业以100万元卖出,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的取回权消灭B.甲

12、可行使取回权,直接从乙的破产财产中取走100万元C.甲可以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D.甲可以取回50万元,剩余的50万元只能申报破产债权3、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A.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B.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C.债务人资不抵债D.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持续不能偿还4、下列关于破产清算与民事执行制度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B.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

13、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清算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C.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将终结其商事经营活动,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D.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5、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确认说法中,正确的有( )。A.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经过审查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B.管理人负责对债权申报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查C.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管理人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D.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6、假设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甲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

14、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相关当事人不能依法主张抵销的是( )。A.甲企业的债务人乙,在2011年9月30日时取得了对甲的债权B.甲企业的债权人丙,在明知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的情况下,于2010年10月10日对甲企业负担债务C.甲企业的债务人丁,于2010年9月1日取得了对甲企业的债权D.甲企业的债权人戊,于2010年9月5日取得了对甲企业的债务7、某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的厂房B.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的他人的财产C.基于保管合同被他人留置的设备D.基于赠与合同获得的汽车8、新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新

15、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下列费用,未能足额清偿的,以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的有( )。A.伤残补助B.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C.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D.房租补贴9、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10、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可以成为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人的有( )。A.债务人B.债权人C.管理人D.投资人

16、11、在重整期间,下列表述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般应暂停行使B.债务人的出资人一般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要求发放其报酬D.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12、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有( )。A.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B.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C.监督破产财产分配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1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时C.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17、召开时D.占债权总额1/6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14、关于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B.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C.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D.定金按照定金罚则以双倍数额申报破产债权15、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 )没有表决权。A.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C.通过和解协议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6、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选项中,属于

18、共益债务的有( )。A.同年7月,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B.同年5月,甲企业厂房失火,导致隔壁家具店的高档木材全部烧毁,由此产生的债务C.同年12月,破产管理人应获得的报酬D.同年12月,甲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其员工的劳动报酬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 )。A.转让财产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C.放弃债权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18、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B.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C.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

19、报告工作D.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19、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义务有(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B.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C.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D.破产清算前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但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综合题1、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

20、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1)2010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2)2010年1月24日向丁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1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5万元。(3)2010年12月16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贸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甲公司于2011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

21、现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4)武汉一债权人因参加债权人会议发生差旅费1万元,南京一债权人为参加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而聘请律师发生费用2万元。(5)2011年6月19日贸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伤害,遭到损失3万元。(6)除上述事项外,贸易公司经评估确认尚有资产12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2800万元(其中,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6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用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2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650万元、长期负债130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要

22、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并分别说明理由。(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并说明理由。(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并说明理由。(4)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能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小数点保留2位)2、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甲公司的某一位债权人以债务人在申请时没有缴纳诉讼费用为由,对其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甲公司听说后随预先交纳了一部分破产诉讼费用。后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

23、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2)应付账款包括: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

24、,此判决尚未执行。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债权人以债务人在申请时没有缴纳诉讼费用为由,对其破产申请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2)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25、并说明理由。(3)对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6)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3、假设2012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认为提出申请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有一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完全可以清偿其债务,本公司

26、不具备破产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产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在2010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2011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2011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2011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2011年11月,东

27、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2012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0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东方公司称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有连带责任保证不具备破产原因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东方公司

28、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3)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5)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6)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该题针对“破产原因”知识

29、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受理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报酬。对于管理人的报酬,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法律规定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该题针对“管理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

30、本题考核点是债务人财产抵销。债权人(乙公司)已知债务人(甲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购买10万元货物)的,不得抵销。注意:是“知道甲公司被申请破产”造成不得抵销。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5、【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31、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和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C选项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D选项错误。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8、【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

32、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考生注意,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9、【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该题针对“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申

33、请。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该题针对“重整申请与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执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

34、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和解协议属于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7人有表决权)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2/3即1400万元)。 【该题针对“和解程序及其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优先拨付。 【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

35、编号】 1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施。根据规定,破产分配后,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该题针对“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的终结”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已经发运的标的物的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

36、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该题针对“取回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案件的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的提出”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政策性破产已经不再适用,因此选项A错误。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因此选项B错误。依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

37、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因此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破产法基础理论”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9、【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销权。根据规定,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因此选项A错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选项B没有“除外事由”,该选项错误。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选项C错误。选项D,债务人的债务人,并不是恶意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抵销。 【该题针对

38、“抵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2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根据规定,凡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申报表中。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的确认”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别除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A是没有“特定财产”的保证担保;选项D不是“破产人”提供的担保,均不能构成优先受偿权。 【该题针对“别除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2、【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取回权

39、。根据规定,一般取回权的行使通常只限于取回原物。如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原物已经被债务人卖出或灭失,权利人的取回权消灭,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但可构成代位权利的除外。本题中,原物被债务人卖出,没有构成代位权利,所以取回权消灭。 【该题针对“取回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3、【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界定。不能清偿在法律上的着眼点是债务关系能否正常维系,其要点为:(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

40、确定)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的提出”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4、【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清算与民事执行制度的特征。 【该题针对“破产法基础理论”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5、【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的确认”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6、【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41、的,不得抵销,因此选项A所叙述的情况是不得抵销的;债权人在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情况下,不得抵销。因此选项B是不得抵销的。 【该题针对“抵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7、【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基于租赁、代销、寄存、加工等原因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等,不能称为破产财产,如A选项。 【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8、【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事宜的特殊规定。新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新法公布之

42、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该题针对“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的终结”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9、【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和解申请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该题针对“和解程序及其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

43、编号】 10、【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1、【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期间的限制性规定。选项A、B、D的说法为重整期间的限制性规定,但企业破产法并无“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要求发放其报酬”的规定。 【该题针对“重整申请与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2、【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该题针对“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知识

44、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3、【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所以此题只有D项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4、【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以上四个选项的表述均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和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5、【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

45、权人的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决议没有表决权。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6、【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界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

46、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本题中,选项B因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因此不属于共益债务;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7、【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8、【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该题

47、针对“管理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9、【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企业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三、综合题1、【正确答案】:(1)根据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其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数额是10万元。甲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应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该行为是可以撤销的。(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为18万元(10818万元)。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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