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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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陇东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工作人员。第三条 差旅费按出差、参加会议、进修、学习、培训和调动搬迁等不同分类管理。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五条 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凭陇东学院出差审批单(见表一,可在计财处网站下载)预借和报销差旅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表一: 陇东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

2、批单部门出差人同行 人一联单位留存二联报销凭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控制天数部门审批校领导审批第二章 出差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表二。表二: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高职人员:学校领导;教授;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

3、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三)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火车票订票手续费在10元以内凭据报销。(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第七条 住宿费(一)学校工作人员出差,具体标准见表三。表三: 住宿费标准区别级别 省外省内市州县高职人员 300250200其余人员 200150100(二)住宿费标准为出差住宿的最高限额。(三)出差

4、人员无住宿费发票或发票未开具出差人姓名及开票日期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四)在兰州出差期间实行定点住宿,执行协议价格,定点宾馆名单见表四。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宾馆住宿的,住宿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表四的协议价格内。定点宾馆名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表四: 陇东学院兰州市定点宾馆名单 单位:元/标准间宾馆名称门市价协议价订房电话昆仑宾馆东楼220190昆仑宾馆中楼200170昆仑宾馆西楼140140西北宾馆友谊楼136120+16转西北宾馆迎宾楼、贵宾楼288240+48转兰州军区联勤服务楼西楼140140兰州军区联勤服务楼东楼120120职工大厦298180庆阳大厦188140组织部招待所120100

5、第八条 伙食补助和公杂费(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见表五。表五: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区别补助项目 省外省内补助项目范围伙食补助费 5040餐饮公杂费3020市内通讯、交通等出差人员回学校后,不得再报销本次出差的餐饮、通讯和交通费。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公务招待费,按规定程序报销。第三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九条 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公杂费按出差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不统一安排食宿或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的,其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6、凭办会单位证明按出差标准报销。发生的会议费和资料费等严格按会议通知标准报销。第十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锻炼、挂职、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组(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时间在30天之内的(含30天),按出差标准报销;超过30天的,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外出进修、学习和培训(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二)发生的进修费、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严格按进修、学习或培训通知的标准报销。(三)进修期间住宿费在出差标准内按进修、学习或培训通知报销,超出标准部分自理。(四)进修、学

7、习和培训在三十天以内(含三十天)的,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标准报销;超过三十天的,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不予报销。第四章 调动与搬迁第十二条 因工作调动调入学校人员来校报到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第十三条 工作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必需瞻仰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经学校批准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家属搬迁到学校所在地的路费,经学

8、校批准,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报销旅费。第十五条 由部队转业到学校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调动、参加会议及到基层短期工作期间,事先经主管财务的院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学校只报销直线交通费,其多开支的交通费,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参观、考察、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原庆阳师专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同时废止。学校其他文件中有不符合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省委办公厅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文件执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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