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见证取样员考试资料.傅涵(共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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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取样员复习资料姓 名:傅 涵时 间:*年4月5日星期日考试时间:*年4月9日上午8点30,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2b铅笔、中性水笔、 橡皮2017年上海取样员见证员考试复习资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沪建安质监【2013】7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DG/TJ08-2042-2008第一章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第二章建筑材料检测第三章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第五章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第七章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第八章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第十章

2、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11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第二章 检测委托第十条(检测从业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或者经检测行业协会考核合格。本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规定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1、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2、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检测见证人员3、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检测机构应当委派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或者经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实施检测。第十三条(检测合同与备案)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检测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本市鼓励检测合同

3、当事人使用检测合同示范文件。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第三章 检测行业规范第十五条(见证取样)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应当按照规定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实施。第十六条(唯一性识别标识) 条形码 (原材) 芯片(中间产品)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4、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检测行业协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进行唯一性识别标识的信息比对。比对信息不一致的,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检测试样。第十九条(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确认(确认报告检测结果和报告真伪)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由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工作资料归档。第二十一

5、条(严禁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严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或者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严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第二十三条(检测争议处理) 复检单位的资质要比之前检测单位的资质高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出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

6、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一) 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二)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检测见证的;(三)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四)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监理或者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第三十五条

7、(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 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取样人员未按照技术标准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的;(二)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见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张贴、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的;(三) 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检测人员未按照规定检测的。沪建安质监【2013】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一、 完善施工现场建材取样复验工作(一) 钢筋1、 调直加工钢筋。(1) 见证单位应将钢筋调直方式如实录入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检测委托单上注明调直方式,包括:1

8、、施工单位自行加工;2、调直加工企业加工。(见证取样)(2) 施工单位在现场自行加工调直钢筋的,经调直的钢筋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方可使用。(3) 外场加工调直钢筋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证明,产品悬挂调值钢筋质量诚信自律备案企业加工吊牌,应提供统一版本调直钢筋质量保证书,对外购调直的钢筋使用前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方可使用。2、 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在焊接过程中,焊工、钢筋牌号、直径只要有一个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试验。焊接施工完成后,焊接件的取样应按规定从检验批接头中随机切取。(二)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

9、多孔砖等墙体材料应在见证人员见证下从工地材料堆场上随机抽取整块试样,抽取的试样上应有产品标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等还应含产品强度颜色标记),产品标识内容与生产企业从相关部门认领的上海市墙体材料产品标识证书及统一版本产品质量保证书上填写的内容相一致。(三) 钢管、扣件。铸造扣件中的直角扣件质量小于1.1kg,旋转扣件质量小于1.15KG,对接扣件质量小于1.25KG,租赁(或产权)单位均应予以报废处理。对见证取样送检的脚手架钢管、扣件检测,除力学性检测之外,还应检测单个扣件的质量、扣件所使用T形螺栓、螺母、垫圈的尺寸偏差。检测委托单上应明确钢管、扣件的用途。(四) 面砖粘结剂、面砖

10、勾缝剂和外墙腻子。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单位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柔性面砖粘结剂应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横向变形(或压折比)指标的检测;柔性面砖勾缝剂应进行抗折强度、横向变形(或压折比)指标的检测;外墙柔性耐水腻子应进行柔(韧)性和粘结强度指标的检测。(五)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块上应刻录1、制作日期 2、工程部位 3、设计强度 4、组号 试块应使用底面平滑且符合试模标准的模具制作,试样上不得人为的留下凹孔。(六) 材料加倍复验。对于标准规范中有加倍复验要求的工程材料如钢筋原材、钢筋焊接接头、钢筋机械接头、节能材料和防水材料等,按检测需求的三倍试样取样、收样。如首次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检测机构自动

11、启动加倍复验程序。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DG/TJ08-2042-20084.0.11 施工单位应设立取样人员岗位,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2、负责现场养护室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等工作;4、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拌合物质量的现场检测工作;5、负责与检测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或检测工作,并做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5.0.5 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建立检测用测量设备的台账5.0.6 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建立测量设备档案5.0.7 检测机构、企

12、业内部试验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制定测量设备书面周期检定、校准或检测计划,并确保按计划进行周期检定、校准或检测。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测量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检定、校准或检测单位;3、检定、校准或检测日期;4、本期检定、校准或检测计划日期;5、本期实际完成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日期;6、脱期处理情况(如果有)。10.1.4取样应严格按产品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如果检测相关标准未规定取样办法,则按照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10111)规定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样。10.1.5原材料、制品本身带有标识的,随机的试样应选择有标识部分。包括:1.本

13、身带有标识的原材料2、制品有热轧带肋钢筋3、小型混凝土砌块4、烧结粘土砖5、管材10.1.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监控的重点包括1、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按标准规定正确选用取样的测量设备、工具模具情况,并按规定对其进行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情况。(混凝土、砂浆捣棒和试模、钢直尺、温度计、温湿度仪、稠度仪、坍落度筒、振动台)10.1.7取样工作完成后,参与取样各方应按商定的方法进行封样并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检测委托单当场签认,并注明是否封样。检测委托单采用统一的格式。10.1.8见证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共同将试样送达检测机构,办理检测委托手续时应出示见证人员证

14、书,供应单位确认人员也可参与送样。10.2.1建设工程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砂浆试件、节能材料的养护室。10.2.2养护室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抽查。10.2.3养护室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以及合适的控温、保湿设备和设施,确保混凝土、砂浆试块的静置、养护条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温湿度记录至少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10.2.4混凝土、砂浆试块应按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和组号,不得在试块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严禁留置空白试块。10.2.5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在现场养护室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15、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必须在达到规定的累计温度值后方可送检测机构。10.2.6自行进行日平均温度测量累计不准确的,其同条件试块强度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11.4.2取样送检结果不合格的,除有关标准规范明确规定可进行复检的项目外,严禁将同一批次的试样重复取样送检;对重复送检的,检测机构不得受理。11.4.7复检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在清退出场前,必须在不合格批所有钢筋的端部和中间喷上不合格色标油漆。不合格色标为橘黄色,喷涂长度不少于30CM。11.4.8在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检测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经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认、加盖公章的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

16、明,证明应对检测的内容、项目和数量、检测结论进行汇总,并对以下情况进行详细说明:1、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2、加倍复验或重新检测的情况;3、由于检测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重新补充检测的情况;4、同一单位工程的同一检测项目重复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5、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检测参数的覆盖情况;6、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影响检测结论的情况。11.4.9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对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中涉及的检测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作为建设单位能否组织质量验收的条件之一。施工单位应把,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与

17、检测报告一起归入质量竣工资料中。注: 1、工程现场设置温度计,温度计测量范围为-10+50,分度值1,并经检定或者校准合格2、每天进行02、08、14、20时四次定时观测填写观测记录。精确至1度,四次观测值的算数平均值为日平均温度。第一章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1.1.2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及资质许可范围1、专项检测(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超声 回弹 去芯)(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界沟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3)

18、建筑幕墙工程检测(4)钢结构工程2、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上述检测业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二章 建筑材料检测2.1水泥2.1.1概述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业水泥 和 特性水泥:(1) 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

1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品种代号掺量%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强度最小42.5P.I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P.II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最小42.5P.O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矿渣硅酸盐水泥P.S.A20-50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P.S.B50-70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20-40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20-40复合硅酸盐水泥强度最小不是32.

20、5P.C两种以上20-502.1.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检验内容(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使用前应对1、水泥的强度2、安定性3、凝结时间4、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 指标进行复验。(2)砌体工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抹灰和勾缝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2使用要求(1)上海市对水泥产品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6)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使用。2.1.4取样要求1、取样批量(

2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2)砌体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4)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虽未过期但已受潮结块的水

22、泥,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强度等级。注意水泥的生产日期,一次灌槽车60T2、取样数量和方法(1)水泥试样可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样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袋装水泥可采用取样管取样,散装水泥可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2.2建筑用砂2.2.1概述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天然砂是指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天然砂包括河砂、山砂、海砂;人工砂指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混合砂指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2.2.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检验内容混凝土和砂浆用砂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

23、、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应进行碱活性检验。2、使用要求(2)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以下是四处不能用细砂和2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细砂(3)上海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1、预拌(商品)混凝土中禁止使用细砂;2、外墙粉刷砂浆中禁止使用细砂;3楼地面中细石混凝土禁止使用细砂4、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4)1砌体砌筑砂浆2预制构件 宜采用中砂。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有能保证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合比后方可使用。2.2.4取样要求1、取样批量(1)使用单位应按砂的

24、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方或600T为一批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运输的,应以200方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砂的最少取样量不少于20KG。3、 取样方法(1)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取样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送样质量20kg(2) 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12、复检除筛分外,当其余

25、检测项目部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检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处理。2.3建筑用石2.3.1概述建筑用石为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石,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2.3.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检验内容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检测,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应进行碱活性检验。2.3.4取样要求1、取样批量(1)使用单位应按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方或600T为一批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

26、)运输的,应以200方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石的最少取样量不少于80KG。(最大粒径25mm 80kg 最大粒40mm 125kg)取样方法(3)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取样大致相等的砂16份,组成一组样品。复检除筛分外,当其余检测项目部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检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处理。2.4混凝土2.4.1概述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水、粗细骨料,按适当比例配合,必要时掺入一定数量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经均匀搅拌、密实成型和养护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2.4.3检测内容和使用

27、要求1、检验内容(1)配合比混凝土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2)强度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坍落度和落扩展度等。1)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5)上海市规定供应的每批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保证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应注明产品标准、

28、强度、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和强度评定方法。2.4.4取样要求1、取样批量及数量(1)结构混凝土强度(标养)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组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2)结构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

29、全的重要部位,应制作、养护、检测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要求:(柱、梁、墙板)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 上海市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等效养护龄期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数量,多层建筑每层不少于1组,中高层、高层建筑每3层不少于1组并且总数不少于6组。(4)粉煤灰混凝土每100方至少一组,500方以上的至少一组(5)人民防空工程混

30、凝土强度人民防空工程浇筑混凝土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1) 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2) 每浇筑100m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3) 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6)混凝土抗渗地下防水工程中防水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7)预拌混凝土(熟背)用于交货检验的预拌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每个试样应随机地从一盘或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

31、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预拌混凝土必须现场制作试块,作为结构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据。试块制作数量:每拌制100m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组;每工作班不少于1组;一次浇捣量1000m以上相同配合比混凝土时,每200m不少于1组。2、试件尺寸(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块为正方体,试块尺寸按下表采用,每组3块。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强度等级骨料最大颗粒直径(MM)插捣次数试块尺寸(MM)31.512100*100*100(非标)C604027150*150*150(标准)6048200*200*200

32、(非标)(4)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3、试块制作(2)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于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宜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4)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

33、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6)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7)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组号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8)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9)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和泵送过程中不得加水。4、坍落度及坍落扩展度值(1

34、)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底板应放置在坚实水平面上,并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2)将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约为筒高的1/3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混凝土时,捣棒可稍稍倾斜。插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插头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应刮去多余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3)清除筒边底板上

35、混凝土后,垂直而平稳地向上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S秒内完成。(4)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坍落度筒提离后,如果混凝土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应记录备查。(5)观察坍落后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及保水性。黏聚性的检查方法是用捣棒在已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黏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

36、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混凝土拌合物的保水性能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则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6)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不大于220mm时,用钢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两个直径只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用去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扩展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如果发现粗骨料在中央集堆或边缘有水泥浆析出,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抗离析性不好,应予记录。(7)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值以mm为单位,测量精确至1mm,结果表达修约至5mm。尾数修约为1、2、8、903、

37、4、6、752.4.5现场养护4、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混凝土试件也可以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2.4.6技术要求一个检验批的样本容量应为连续的3组试件,统计方法1、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当样品容量不少于10组时统计方法2、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方法。当用于评定的样本容量小于10组时统计方法3、非统计方法评定。2.4.7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2、不合格处理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混凝土强度试块缺乏代

38、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对混凝土强度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混凝土强度试块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且同一应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的,可采取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验方法(详见5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处理依据。建设单位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网上随机抽取有资质的骨干检测单位,委托对该试件代表工程实体进行混凝土非破损强度检测,但该混凝土试件原检测单位不得承揽该项目混凝土非破损检测业务。因预拌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没达到设计要求、混凝土凝结异常或浇筑后出现严重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24H内上

39、报市混凝土构件质监分站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在一周内书面补报详细情况。2.5建筑砂浆2.5.1概述根据用途可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防水砂浆、及特种砂浆等。外加地面砂浆2.5.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检验内容(2)预拌砂浆进场时应按下表检验砂浆品种检验项目检验批量干混砌筑砂浆普通砌筑砂浆保水性、抗压强度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薄层砌筑砂浆保水性、抗压强度干混抹灰砂浆普通抹灰砂浆保水性、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薄层抹灰砂浆保水性、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3)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现场施工时应制作

40、砂浆强度试块。砂浆强度分为M30、M25、M20、M15、M10、M7.5、M5等等级。(5)抹灰砂浆施工配合比确定后,在进行外墙及顶棚抹灰施工前,宜在实地制作样板,并在抹灰层施工完成28d后进行现场实体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施工完成28d后还应进行现场实体拉伸粘结强度试验。2.使用要求(1)机械搅拌时间的规定: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物砂浆不得少于2min2、水泥粉煤灰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3、掺用有机塑料剂的砂浆应为35min(3)上海地区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配置砂浆。违者依据扬尘法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该工程不得参

41、加白玉兰奖、文明工地评选和绿色建筑评估,不予通过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9)湿拌砂浆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13)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检验其均匀性。2.5.4取样要求1.取样批量、数量及方法(4)预拌砂浆1)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砌筑砂浆,湿拌砌筑砂浆应以50m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的按一个检验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一组7个试块砌筑砂浆取样时,干混砌筑砂浆宜从搅拌机出料口、湿拌砌筑砂浆宜从运输车出料口或储存容器随机取样。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

42、一个检验批,不足的按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的按一个检验批。抹灰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3)室外预拌抹灰砂浆层应在28d龄期时,应进行实体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0应至少取一组试件;不足的也应取一组。2、砂浆强度试件的制作及养护(1)一组砂浆试块为3块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2)试模为70.7mm*70.7mm*70.7mm立方体带底试模。(3)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

43、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4)应采用黄油等密封材料涂抹试样的外接缝,试模内应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应将拌制好的砂浆一次性装满砂浆试模,成型方法应根据稠度而确定。当稠度大于50mm时,宜采用人工振捣成型,当稠度不大于50mm时采用振动台振实成型。a)人工振捣:应采用捣棒(长350mm,直径10mm,端部磨圆)均匀地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低于试模口时,应随时添加砂浆,可用油灰刀插捣数次,并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10mm各振动5次,砂浆应高于试模顶面68mm。(5)应待表面水分稍干后,在将高出试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6)当砂浆表面出现

44、麻斑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7)试件制作后应在室温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拆模。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小于10mm,混合砂浆、湿拌砂浆试件上应覆盖,防止有水滴在试件上。3、砂浆稠度试验使用砂浆稠度仪测定砂浆稠度,稠度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1)试样的采取及稠度试验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

45、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2)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3)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1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均匀地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4)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5)拧开制动

46、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1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6)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测定时,应重新取样测定之。(7)同盘砂浆稠度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并精确至1mm。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2.5.6技术要求1.砂浆强度(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2.5.7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2.不合格处理(2)当内墙抹灰工程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应在现场对内墙抹灰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当外墙或顶棚抹灰施工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应对外墙或顶棚抹灰砂浆加倍取样进行抹灰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2.6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2.6.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1、检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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