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提纲(最终版)(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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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填空选择判断1. 劳动者是指那些在规定年龄内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处于某一劳动岗位,通过参加实际社会劳动过程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p1)2.中国对劳动年龄人口的规定是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p2)3. 劳动者的圣体素质是劳动者诸多素质中的最基本方面,它包括健康水平和体力状况两部分。(P2)4. 劳动力是人的身体即获得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P3)5. 劳动力的特征:(p3) 1.劳动力是人的特有能力,具有自然性与社会性双重特征。 2.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3.劳动力有潜在劳动力和现实劳动力的区

2、别。 4.劳动力具有极强的继承性和可塑性。6. 最早公开使用社会保障一词的是1935年美国公布的社会保障法。(P9)7. 社会保障是由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并增进其福利水平的社会安全稳定机制。(P10)8. 社会保障的特征:(1)社会性;(2)福利性;(3)互济性;(4)强制性(P10)9. 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性的福利事业,主要体现的是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责任,它在本质上是不能用市场法则来调控的。(P11)10.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内容。(P16)11.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P17)12

3、.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P17)13. 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P18)14. 福利国家论的产生直接源于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P19)15. 各国在安排社会保险项目时,通常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即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和生育社会保险。(P25)16. 劳动力市场是一种生产要素市场。从交易内容上看,劳动力市场属于生产要素市场的一部分,它交易的对象是达到法定年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P33)17. 就业是劳动就业的简称,是指劳动者从事合法的社会劳动,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P41)18.

4、 日本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行终身契约雇佣制的国家。(P42)19. 在某种程度上,充分就业代表着社会就业水平的最高标准。(P45)20. 劳动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上,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雇主)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P60)21.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明显地占据着支配性地位。(P60)2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P61)23.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P61)24 劳动关系最基本的内容是经济关系。(P62)25.

5、 对员工的概念界定,员工的范围包括: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员工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p67)26. 工会是由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主要是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雇员)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27. 工会的职能具体表现为:代表职能、经济职能、政治职能和服务职能。(p69)28. 1920年成立的上海机器工会才是我国第一个产业性的工会组织。(P69)29. 雇主也称雇佣者,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并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

6、或自然人。(p70)30.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P91)31.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P97)32. 履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P98) (1)发生违约事实,即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为,如故意拖延或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2)违约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 (3)具有损害事实,即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权益损失。 (4)违约事实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3.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约,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

7、指工会代表员工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p99)34. 集体合同具有特定的主体,即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雇主(用人单位)。(P99)35.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国外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纠纷。(P101)36. 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参与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人数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P102)37.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主要方式。(P104)38. 在我国,由于没有建立社会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的诉讼请求,有民事法庭依据民事诉

8、讼进行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p104)39. 根据劳动法第84条规定,因订立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P105)40.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事业和制度的总称。(P110)41. 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P110)42.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确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P113)43. 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进入繁荣时期是在第二次世

9、界大战之后,以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为标志的。(P114)44.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纲领(P115)45.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P115)46. 社会保险的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的半数以上,属于社会保障中的最大项目和核心内容。(P116)47.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

10、,因此也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P116)48. 储蓄型社会保障是一种主要靠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为代表。(P118)49. 强制性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P132)50. 社会保障基金的功能:(P133) (1)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2)调节收入差距,维护公平分配 (3)规避社会风险,调节和稳定社会经济 (4)激活资金市场51.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总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P134)52.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财政拨款便成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固定的、主要的来源。(P135)53. 社会

11、保障基金给付的原则:(1)效率原则;(2)公开、公平原则;(3)法制化原则。(P139)54. 实物供应,在社会救助给付中常采用这种形式。55.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2)长期收益原则;(3)流动性原则;(4)多样性原则。(P140)56. 安全性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首要原则。(P140)57.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指由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运行条件等进行的规划和监督。(P144)58.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最高目标。(P144)59. 政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所以应当由政府机构对社会保障事务实行统一集中

12、管理。(P151)60.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中心内容是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P153)61. 社会保障管理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P154)62.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使社会保障的管理运营始终通畅、规范,必须遵循一些重要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项(P155): (1)社会化管理原则;(2)统一管理原则;(3)法制化管理原则;(4)科学化管理原则。63. 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我国社会保障最高决策机构。(P160)64. 从管理方式来看,我国社会保障管理是一种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P161)65.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

13、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P168)66. 社会保障所指的退休年龄一般以日历年龄为标准。(P169)67.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P169)68. 养老社会保险的特点:(P170) (1)由国家统一立法,强制实施 (2)养老保险基金多源性 (3)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统一管理69. 养老社会保险的种类:(1)基本养老保险;(2)补充养老保险;(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P171)70.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核心和基础。(P171)71. 补充养老保险是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P171)72

14、.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从德国开始的。(P174)73. 投保资助型的养老保险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这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P176)74. 现代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是以新加坡和智利为典型代表(P177)7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社会保险(P190)76.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P197)77. 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各个项目中保障对象最广泛的项目。(P197)78. 医疗社会保险的发生频率高,费用难以控制。(P198)79.

15、 医疗社会保险具有短期性、经常性。(P198)80. 医疗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P198) (1)强制性原则 (2)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 (3)保障需要原则 (4)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81. 1883年,德国政府颁布了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P203)82. 失业率时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P221)83. 失业的类型:(P222) (1)摩擦性失业 摩擦性失业是指求职的劳动者与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的时间的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2)周期性失业 周期性失业是指由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就业产生的影响而形成的失业。 (3)技术性失业 技术性

16、失业是指引进节省劳动力的新设备和新材料,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导致社会局部生产劳动力过剩而形成的失业。 (4)结构性失业 结构性失业是指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形势和规模的变化,劳动力结构不能与之相适应而导致的失业。 (5)季节性失业 季节性失业是指某些行业的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波动而形成的失业。84.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失业保险的一种保障制度。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非自愿原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无法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时

17、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P224)85. 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P235)86.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P235)87. 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P235)88. 工伤社会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

18、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家属有权根据法律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P245)89. 工伤保险的项目最多,最全面。(P245)90. 工伤保险待遇比疾病、失业和养老保险的待遇都要高。(P246)91. 工伤社会保险遵循的原则:(1)无过失责任原则;(2)损害赔偿原则;(3)个人不缴费原则;(4)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原则;(5)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原则。(P246)92. 1884年,德国颁布了工伤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是专门涉及工业事故和职业病以及预防与补偿问题的法规。(P248

19、)93. 劳动能力鉴定就成为确定工伤待遇和安置伤残职工的基础性工作。(P250)94. 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个人因为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而导致本人工作能力严重减弱的状况。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期限和严重程度,可将其划分为:永久性完全丧失,永久性部分丧失,暂时完全丧失,暂时部分丧失。(P250)95. 职工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5)患职业病的;(6

20、)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7)法律、行规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P256)96.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P256)9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P256)98. 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相对较窄,享受时间相对较集中

21、。(P260)99. 由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职工工资总额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P264)100. 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行动。101. 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和措施不同,具有自身的特征:(P272) (1)非直接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2)限制性的救助对象 (3)低层次的救助水平 (4)多样的救助手段 (5)法定的救助程序102. 所谓绝对贫困是指获得的实际收入水平、拥有的消费资料和得到的服务达不到维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的最低量。(选择&判断 P

22、279)103. 贫困救助:(1)贫困户救助;(2)孤老病残人员救助;(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P289)104. 农村实行“五保户”制度。(P289)105.反映贫富差距的一个国际通用指标是“基尼系数”。(P290)10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P291)107. 福利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福利社会化。(P309)108. 社会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P317)109. 社会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军人及其家属。(P318)110. 抚恤的

23、主要内容是发放抚恤金。(P319)111. 我国对革命伤残军人实行终身抚恤。(P323)112.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我国对义务兵实行优待,优待方式一般为现金支付。(P326)二、简答1.劳动力的特征:(p3) 1.劳动力是人的特有能力,具有自然性与社会性双重特征。 2.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3.劳动力有潜在劳动力和现实劳动力的区别。 4.劳动力具有极强的继承性和可塑性。2.劳动力资源的涵义及特征:(p5) 涵义:劳动力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具有劳动能力、可以从事社会劳动的那部分人口的总和。 特征: 1. 劳动力资源是一种社会资源。 2. 劳动力资源可重复利用。 3. 劳动

24、力资源具有时效性。 4. 劳动力资源具有主观能动性。 5. 劳动力资源具有积累增值性。3.社会保险的特征:(p22) 1.强制性与福利性 2.自助性与互济性 3.特定性与普遍性4.社会保险的功能与原则:(p22) 1. 化解劳动风险,补偿劳动者。 2. 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 3. 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4. 调控经济合理运行。5.劳动关系的特点:(p62) 1. 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与不平等兼备的特点 2.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的特点 3. 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特点 4. 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特点6.订立劳动和同的原则:(p92) 1.平等自愿原则 2.合法的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 7

25、.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p102) 1.合法原则。 2.平等公正原则。 3.调解原则。 4.及时处理原则。8.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p161) 1.机构改革仍未解决多头管理 2.社会保障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 3.社会保障管理的职责不清 4.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不高9.养老社会保险的原则:(p169) 1. 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 2.保障基本生活原则 3. 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原则10.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p197) 1. 医疗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 2. 医疗社会保险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 3. 医疗社会保险具有短期性、经常性 4. 医疗社会保险采用医疗给付的补偿形式

26、,待遇均等 5. 医疗社会保险的发生频率高,费用难以控制。11.社会优抚与安置的特征:(p318) 1.保障对象的特殊性 2.保障手段的综合性 3.保障标准的优待性 4.褒扬性三、论述1.劳动者与劳动力的关系:(p8)一、劳动者与劳动力的区别:1、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并不必然是商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通过市场以商品交换的形式配置到需要他的部门和单位中去,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力表现出了商品所具有的某些属性。2、劳动者不是商品,从理论上讲,在劳动力进行商品交换过程中,供需双方交易的直接对象是劳动力,即用人单位或雇主需要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不是劳动者本人。从社会道德上讲,人不能成为

27、商品,如果人成为商品而被自由买卖的话,那么这种交易就和野蛮的奴隶贸易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二、劳动者与劳动力的联系1、劳动者与劳动力不可分割,劳动力蕴藏在活的人体之中通过人的劳动行为表现出来。因此劳动力与劳动者是内在统一的,劳动者是劳动力的物质载体,劳动力是劳动者的核心属性。2、劳动者与劳动力的发展相互促进,劳动能力是劳动者其他素质能力形成与发展的条件。劳动能力的强弱,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其他素质能力发展的水平。劳动者其他素质能力的发展也有助于提高其劳动能力。因此现代社会不仅需要劳动者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也要求其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全面发展,以便不断提高对日益复杂的劳动工作的适应性。2.社会保障的原则

28、:(p13)1、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贯彻社会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经济再分配的形式,必然以可资分配的国民生产总值和社会产品数量为基础。2、保障生活与激励生产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必须有效地处理保障生活与激励生产之间的矛盾关系。3、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机制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保持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着眼点。4、权利与义务相对平衡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成员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把社会保障领域中的权利义务

29、关系简单理解为对等关系是不恰当的,准确的理解是权利与义务是适当兼顾、相对平衡的关系。3.社会保险的原则:(p24)1、政府责任主体原则。政府是建立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定责任主体。第一,政府需对社会保险基金承担一定的财政责任,第二,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全社会的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额度缴费。第三,政府对社会保险负有干预管理的职责。2、社会互济原则。现代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与生活方式的社会化,使得在传统社会中仅影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局部风险逐步演化成为涉及面光、影响巨大从而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风险。因此,完全依靠劳动者个人的自我救助不能和这种破坏性极强的社会风险抗衡。所以,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

30、散或共担风险的社会互助机制就应运而生。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条件。4、基本生活保障原则。由政府为责任主体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法定的基本保障,其主要职能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医疗需求。5、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一国的社会保险水平必然要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4.导致城镇失业问题的主要原因:(p55)1、 经济改革深化导致“体制性失业”。长期以来,中国实行“通包统配”的就业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工量,以保证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当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取得并行使劳动用工时,企

31、业必然要减掉大量的“冗员”,导致了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的涌现。2、 市场竞争加剧,传统产业衰退导致了大量失业人员。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相对弱势的传统产业与行业逐渐衰退,大部分企业经营情况恶化,出现了停产、半停产,甚至破产,导致其职工下岗失业。另外,随着我国的技术进步与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使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的弹性下降,降低了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激化了就业矛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存在数量巨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1978年底农村开始实行家庭承包制,同时,政府开始对价格进行改革,诱导农民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率。在农业的剩余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后,原来主要集中在

32、农业的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产业、小城镇甚至大中城市流动。这些资源源源不断涌入城镇的劳动力加剧了原有的失业形式。5.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和区别:(p61)联系: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乙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区别: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

33、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认识关系,即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西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5、合同

34、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p86)第一,合同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第二,合同目的不同。劳务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目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第三,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务合同更多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

35、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第四,主题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不具备上述特征。第五,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第六,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争议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合同解除没有什么特别

36、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7.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p103)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四种:当事人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审判。1、劳动争议调解,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设立在用人单位内部,由员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是依法调解本单位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的群众性组织。经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一般经过申请和受力、调查与调解、协议执行等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

37、裁决的活动。只有经过仲裁,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遵循:1)一次裁决原则不服从裁决,只能向法院起诉)。2)合议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3)强制性原则,即只要劳动争议一方提出仲裁申请就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4)回避原则5)区分举证原则,即在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中,谁主张举证。劳动争议仲裁通过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是申请与受理,第二是组成仲裁庭,审阅答卷、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第三是开庭调解和裁决,最后是送达调解协议书或裁决书。3、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38、裁决,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诉讼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手段,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由于没有设立社会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的诉讼请求,由民事法庭依据民事诉讼进行审理,实行二审终身制。诉讼程序包括:第一,起诉与受理,第二,案件审理提前的准备,第三,开庭调解和裁决,第四,执行,即送达法庭调解书或判决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生效;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8.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p161)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1. 机构改

39、革仍未解决多头管理,虽然国务院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但新建立的管理体制实际上还局限于管理社会保险。政府将福利责任分散化,一方面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农民等群体,实行分割管理;另一方面将提供社会福利道德责任交给各个部门。多头经办、政出多门,分工不清、互相擎肘,分级统筹、调控能力弱,造成贯彻决定实施难、外部工作协调难和内部分工理顺难。2. 社会保障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现代政府管理方式需要从政府管理转变到法治管理。法制管理的缺乏也包含法律监督不足,没有法律监督的机制,依法管理很难落到实处。3. 社会保障管理的职责不清,表现在两个方

40、面: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职责不清、协调不力。二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4. 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不高,表现在,一是资金筹集没有实现社会化。二是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低。9.我国的失业状况及成因:(p223)2004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城镇失业登记人数为827万。从我国目前的情况分析,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特别是8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另一方面,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其他经济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劳动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我国正在对经济结构进行

41、重大调整,与之相适应,劳动力结构必然要进行相应调整,不可避免的会造成部分人员失业,这种结构性失业的状况增加了失业的状况增加了失业压力。三是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些领域特别是第一、第二产业的传统部门,不仅不能扩大就业容量,反而会减少用人,分流部分劳动力,致使失业人员数量增加。四是由于许多失业人员技能单一,职业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加上择业观念陈旧,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开辟就业门路,加大了实现再就业的难度。五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市场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劳动力流向合理配置也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失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劳动力资源是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业岗位的竞争是劳动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必要前提。竞争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劳动力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实现就业。因此失业成为一种正常的和经常产生的、公开存在的经济现象。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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