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共5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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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本溪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矿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检查员及各班代理矿长参加。2、 会议主要内容(1) 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2) 安全生产主要隐患和制定采取防治措施,及处理隐患期限,责任要落实。(3) 暂时处理不了,又威胁矿井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停止生产处理,并将情况向县级主管部门汇报。(4)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布署下一步安全工作。(5) 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6) 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对严重违章者给予处罚。安全生产责任制1、

2、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本矿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指示、指令和决定,坚持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产。2、 负责颁布本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指令、命令、决定和通知及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细则。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责令有关人员对资金、设备材料、人员要予以保证,并检查督促实施。3、 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监察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机构,配齐安监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4、 负责加强业务保安、建立健全通风、救护、综合防尘。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创造安全生产条件,实

3、现安全生产。5、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理。6、 对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和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有特大贡献者给予嘉奖。7、 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成抢险指挥部,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事故追查,制定措施。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组织和领导本单位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指令、命令、通知和决定,以及本矿颁布的指令、命令通知和本矿制定的各项规程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实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 负责抓好生产系

4、统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使整个生产系统的各道工序都要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对可能酿成事故的场所,要令其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做到安全生产。3、 要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搞好生产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安全设施,把消灭瓦斯积聚、治理煤尘、预防自然发火、运输、探放水的措施等必须作为生产准备来抓,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4、 负责组织检查生产工作,制止不按设计施工和不按规程制度。安全措施的作业,对乱采乱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对通风、瓦斯、煤尘(岩尘)、防毒、火药放炮等工作也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5、 参加矿长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组

5、织和领导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落实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责成有关人员制定安全措施、贯彻执行。6、 在分管生产系统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抢险指挥部的指挥,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追查,制定防范措施。技术负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布的 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技术负责人职责权限,坚持安全第一,实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 负责编制安全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3、 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矿安全

6、技术教育工作,负责职工安全、质量、技术培训工作。4、 参加安全大检查,协助生产矿长做好安全工作。5、 参加矿长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各项技术问题。6、 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指挥,制定抢险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恢复生产,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贯彻实施。7、 对工程质量和规程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执行的权利。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指示、指令、规定和决定,以及本矿制定的规程、制度。在安全生产中行使监察权。2、 切实掌握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做到旬有分享,月有总结,向矿长定期汇报安全工

7、作,并向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活动。3、 组织好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隐患督促解决处理,检查落实情况。4、 深入现场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解决,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安全问题要求限期解决,对可能造成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撤出人员。5、 督促本矿的新工人及有关技术工种的培训和对违纪人员的安全教育。6、 协助矿长及时组织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采掘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生产矿长领导下,带领本班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案、政策、法令、条例、指示、指令、规定和决定,坚持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产、文明

8、生产,对本班安全副全面责任。2、 班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对违章违纪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追查处理。3、 布置工作时,对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顶板管理支护质量及设备状况等要交代清楚,对有关安全措施,要集体检查,认真组织实施。4、 按照规定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回检查,掌握安全情况,亲自组织处理隐患。做到班前检查,班中复查,班后验收。5、 在生产过程中,按“三大规定”规定组织指挥生产,检测各项规定制度和规格质量,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6、 在交接班时,认真交接现场安全情况,当班解决不了的隐患,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向生产矿长如实汇报。7、 发现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报告,参加事故追查处理

9、。通风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指示、指令、规定和决定,以及本矿制定的规程、制度和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对本矿作业场所的通风安全负全面责任。2、 按规程规定,进行通风、瓦斯、煤尘以及防火、防爆措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瓦斯检查和瓦斯记录。3、 在工作中,发现违犯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火药放炮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时,及时制止纠正,并向矿长汇报。4、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汇报。电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上级有关部

10、门制定的规程、制度和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做好本质工作。2、 对本矿机械、电气、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负全面责任。3、 认真搞好机械、电气、运输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护,做好设备防暴,并对三项保护、安全装置和有关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试验、调整和技术测定。掌握设备状态,做到安全、经济、合理使用,达到安全规程的规定,保证安全可靠运行。4、 在施工和检修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和各项规程规定,检查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工程竣工和检修完工时,要按技术标准验收。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保证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清洁卫生,无杂物。轨道面清洁,枕木完整,信号好使。确保矿车安全运行

11、。2、 对本岗位的提升设施、安全装置、电气设备、轨道设施的检查、使用负全面责任。3、 坚持每班检查制度。对提升系统的钢丝绳、钩头、信号、道岔、搭车器(跟头闸),连接装置等设施要经常性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停止吊车。4、 认真贯彻执行红灯开闭制度,绞车运行时,在吊车前方加挂红灯,绞车运行时严禁行人,不准蹬车上下绞车道。5、 按规定严格掌握挂车数量、挂车数不得超过绞车提升能力和钢丝绳规定的车数,保证安全可靠运行。其他各工种按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放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的放炮,火药、雷管的领取和保管。2、 必须经过进行培训,持证上岗。3、 放炮

12、员必须做到四亲自:(1) 亲自装药;(2) 亲自联炮;(3) 亲自放炮;(4) 亲自携带放炮器。4、 要保证有足够的放炮母线,按规程规定距离进行放炮。5、 瓦斯超限工作面,不许放炮。6、 火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不准乱堆乱放,及时填写放炮记录,剩余返回库房。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要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整齐、对所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3、 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工作岗位上不准中途离岗。5、 参加设备的检修、验收和运转工作。6、 加强基础知识学习,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各

13、矿每年年初制定符合实际和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安全目标(但不能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目标包括下列内容:1、 各类工伤事故指标不百万吨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轻伤率等。2、 各类事故照成经济损失指标。3、 尘、毒、噪声等直接危害作业占合格率。4、 日常管理工作指标及实现目标管理的措施(1) 成立安全目标管理组织机构;(2)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文明生产,隐患整改等。5、 安全目标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负其责。 对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没有完成的给予惩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矿长是全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矿井的安全

14、隐患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发现矿井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处理。2、 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带班矿长、专职安全检查员对自己所分担安全工作负全责。自己业务范围的安全隐患主动去处理,处理不了的向矿长汇报。3、 工人要时刻检查自己岗位上的安全隐患,发现有隐患立即处理,处理不了向班组长汇报进行处理。4、 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发现有隐患立即处理,必要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5、 矿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一时处理不了又有较大威胁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6、 矿里对上级检查部门提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高度重视,按上级检查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整

15、改。7、 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隐患处理计划,在人、财、物上矿长给予充分保障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由矿长审批。有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其内容包括:1、 贯彻落实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定以及相应的政策、指示等。2、 安全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隐患及整改安全技术措施。3、 生产、建设所需要采取的荒安全措施,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启封封闭的火灾安全技术措施;(2) 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3)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4) 井下水、电焊安全技术措施;(5)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6) 打开永久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7

16、)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先进经验的安全技术措施;(8) 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根据上级的规定,四级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一般工人和新工人。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技术培训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1、 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3、 矿每年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保持保量完成。4、 每周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

17、少于2学时。每班班前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少于1学时。5、 矿采用新技术,推广先进经验时,都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6、 本矿或其它煤矿发生的灾害事故,都要对职工进行案例教育,提高职工防灾害的能力。7、 通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达到以下目的:(1) 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2)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3) 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8、4)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维修管理制度1、 矿井安全监控管理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至少每月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对甲烷断电仪每7天进行一次超线断电功能测试。必须每天对监控设备、电缆进行检查,并用便携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两者误差较大时,以读数大着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后并及时进行调校。2、 风速表使用时应考虑测定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以免测定偏差过大或损坏风速表。风速表应经常除尘和注油(避免触碰叶片)。3、 瓦检器应专人使用,严格避免碰

19、撞,进水,拆卸零件。仪器维修人员定期更换电池、防潮剂、碱石灰、清洁仪器内外灰尘、测整光谱宽窄度,定期对仪器做气容检测。4、 矿井使用的甲烷便携式检测仪、光学甲烷检测仪应定期送上级所授权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火工品使用、运输、管理制度除认真执行本溪市公安公安部门制定的火工品使用、运输、管理制度外,结合煤矿特殊情况补充以下几点规定:(一) 火工品使用1、 所使用火工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需要2、 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2) 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取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

20、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3)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可炸药。(4)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消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二) 火工品运输1、 地面运输爆炸材料要认真执行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2、 在井下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2) 行走有提升设备井巷时,必须先通知司机和井下、上把钩工停止绞车运转。(3) 乘坐立井罐

21、笼或斜井人车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不得滑动,同时只准爆破工和护送人员乘坐,不得有其他人员。(4) 运送爆炸材料的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吊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1m/s。3、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炸材料。4、 井下爆炸材料运送一律用人工背运,不得用任何运输工具运送,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2)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或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服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三) 火工品管理1、 各矿地面建

22、火工品临时存放库、库房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公安部门的要求。2、 火工品入库要有登记,注明人库时间,火药、雷管型号种类、数量、护送人。3、 火工品发放也要有详细的登记,注明发放日期、班次、作业地点、领取火工品班组、人员及用途,领取的炸药、电雷管的种类、型号、编号等。4、 电雷管入库后要进行导通实验,并进行统一编号。导通实验一定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具备条件的可不做导电实验。5、 爆炸材料运到使用地点后,要存放在木制的放炮箱内,雷管和炸药分开存放,并要上盖加锁。放炮箱要存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好地点,并在放炮警戒线以外。6、 每班剩余的爆炸材料一定要返回火药库房,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存放在井下。考勤制度 为了保

23、障煤矿有正常的生产秩序,搞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相应的考勤制度。1、 认真做好人事考勤制度,做到上班有签到,下班有记录,做到入井人数清楚、准确。2、 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3、 凡有是不能正常出勤的人员,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并处以罚款。4、 如无故连续缺勤三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无故旷工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5、 井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故拒绝生产者,给予经济处罚。6、 每人当月出勤不得少于2022天,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交接班制度1、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不安全隐患,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现场交接班制度。2、 各工种必须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

24、,要认真交接现场安全情况,对本岗位的各种设备和安全设施、瓦斯、煤尘防暴性能、受压容器以及过流保护等项内容必须交接清楚,当班解决不了的隐患,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向矿长如实汇报。3、 采、掘、修工作面在现场交接班时,认真交接现场安全情况,对施工现场的支架质量,棚距、采高、顶板管理等内容,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当班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验收。4、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5、 凡因交接班不清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入井检身、升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矿每班都要有入井检身人员。2、 入井检身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检查,发现有下列行为者,严禁入井,并向领导汇报。(1) 入井人员喝酒;(2) 随身携带烟

25、、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爆破工除外);(3) 没有带矿灯和安全帽;(4) 非本矿人员又没有矿里人员陪同;(5) 运送爆炸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6) 患有疾病、行动不便者。3、 检身人员要清点升入井人数,每班清点完向矿值班室汇报。4、 矿灯发放人员,每班也要清点放出和收回矿灯数,留有记录,并向矿值班室汇报。5、 入井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许脱岗。6、 在行入井口,悬挂入井制度警示牌。安全生产和违章作业奖罚制度煤矿各工作岗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对违反安全生产和违章作业人员,必须给予相应处罚。(一) 奖励制度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常年按规章制度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工程质量符合规程规

26、定,无违章、违纪行为,全年无人身或机械事故,出满勤者,年末应给予一定奖励。2、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给予一定奖励。(二) 处罚制度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应加倍处罚。2、 班前严禁喝酒,违者罚款。3、 乘非人车者第一次给予经济处罚,第二次除名。4、 不许将烟火带入井下,违者罚款,井下吸烟者,加倍处罚,同时除名。5、 工作中不许睡觉、脱岗、违者罚款。6、 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像安全生产者,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煤矿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7、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日检查、旬抽查、月验收制度。1、 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门的作业规程。2、 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过程中,每天必须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由当班大工(班长)、安检员负责,对工作面的坡度、规格、支架质量、棚距采高等项内容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与作业规格不符的,要立即停产处理。3、 各采掘工作面要建立各定期抽查制度,每旬进行一次,由矿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抽查,对抽查出来的不安全隐患,当场处理。4、 矿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质量验收活动,由矿领导组织实施,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对当月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

28、做出总结。测风制度1、 根据规定第105条规定,每一矿井必须制定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包括矿井总进风、总排风、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其它用风地点,对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应随时进行测定,矿井每次测风结果要留有测风记录。根据矿井测风结果,应进行分享风量分配是否合理,采掘工作面峒室是否达到计划风量,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措施进行矿井风量调节。2、 测风人员要经常查找漏风原因(是邻矿漏风,还是本矿的风门、密闭漏风等原因),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使之达到80%以上。3、 测风人员要经常分析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根据测风结果不断的提出建议,不断改善通风系统。瓦斯检查和瓦斯记录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规定第14

29、9条:矿长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1、 矿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班长、爆破工、点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2、 所有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机电设备设置点,有作业人员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3、 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二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三次。4、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工作面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5、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二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面采掘工作面

30、,必须设专人检查。本班没人作业的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6、 瓦检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班报手册及检查地点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定有关条文时,瓦检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7、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8、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排放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

31、恢复正常通风前,要制定排放积聚瓦斯的安全措施。1、 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局扇附近10米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2、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绳索法)禁止一风吹。3、 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4、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除的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排瓦斯风流经过地点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消防火检查制度1、 地面

32、消防火检查执行市消防火部门的有关规定。2、 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火检查。3、 矿成立消防火领导机构,负责消防火组织领导工作。4、 消防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定期更换。5、 井口20m内不许生明火,井下严禁有明火,需要水、电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和请矿山救护队配合。6、 易燃易爆(生产用火药除外)不准带入井下。7、 井下机电峒室,运输机机头附近10m内采用非易燃材料支护。8、 巷道布置要合理,预留煤柱符合要求,采空区要及时封闭,减少采空区漏风。矿井防治水制度1、 矿井在生产活动中,认真收集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井水的来源及矿井最大和最小涌水量,了解古窑和采空

33、区积水情况,在工程平面图中标明位置,标高和积水情况,为编制防治规划和指导生产提供依据。2、 在古窑和采空区边界施工中和工作面见透水预兆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现探后掘(采)”的原则。探放水的方式、探眼角度、深度及受水威胁人员的撤出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认真实施。3、 矿井与矿井之间,地质构造边界留有的防水煤柱和政策制定的水位线标高,不准随意进行回采。4、 雨季之前各矿井要提前将井口的水沟清理一遍,禁止地表水流入井内。汛期要成立防汛抢险组织机构,加强值班值宿,备足抢险物质。5、 各矿井要有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要满足24小时最大涌水量要求,矿井涌水量较大的矿井要有备用排水设备。6、 采

34、掘施工中工作面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部淋水加大等透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并向矿长汇报,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准作业。巷道贯通规章制度1、 巷道贯通施工中,贯通点的维护,顶板的护理及支护方式规格,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实施。2、 巷道与废弃巷道或采空区贯通时,要提前按规定打超前探眼,超前探距符合规定。探眼贯通后,立即接近风筒,查清瓦斯和积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正常作业。3、 巷道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贯通后立即启动新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合理。4、 巷道贯通施工中,要有生产矿长和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指挥监督,瓦检员在现场

35、随时检查瓦斯情况。5、 巷道与独头巷道贯通时,独头巷道侧要保证正常通风。6、 需要放炮施工的贯通巷道。贯通前20米放炮时到对侧设好警戒,安全警戒距离,警戒位置,作业规程要有明确规定,取得可靠联系后方可撤警。7、 对施工的贯通巷道,贯通前20米停止一头作业,不准两头同时施工。8、 凡计划内的贯通巷道,贯通时先小断面透开,找准方向,维护好两侧邦顶,然后再刷大到标准断面。矿井采空区管理制度1、 采空区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是踩空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二位负责人对采空区的位置,采空时间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详细记录备查2、 矿井的采空区位置、面积、标高要在工程平面图有明确标

36、记。3、 终采后的采空区要在10天内撤出所有设备,并打上永久密闭,并有标牌记录存档。4、 永久密封按标准进行施工,竣工后由矿长和专业人员验收后记录存档。5、 采空区密闭因生产需要必须打开时,要编制专门的打闭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矿山救护队进行实施。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1、 认真搞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对本矿的各种设备做到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搞好设备检修计划。机械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登记造册。2、 切实做好各种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对三项保护、安全装置和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和整定,达到安全规程的规定,保证安全可靠运行。3、 要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对机械、电气、气压容器等设备进行定

37、期检查和技术测定,掌握设备状态,做到安全经济合理使用。4、 在检修规程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和各项规程规定,设备检修完工时,要按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爆破制度1、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2、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3、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说明书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编制。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4、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5、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6、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

38、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7、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8、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9、 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10、 炮服装药后,必

39、须用粘土泡泥封堵严,严禁裸露爆破。11、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12、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3、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等导电体相接触。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14、 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当作回路,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15、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

40、、发放,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16、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17、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18、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19、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并发出爆破警号,在等5分钟后方可起爆。20、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等情况,

41、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21、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出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在等一定时间,方可沿线路检查。22、 处理拒爆残暴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处理拒爆时,在距拒爆眼0.3m以上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从新装药起爆。23、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各项规定。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1、 设有专门的保卫人员,负责本矿的安全保卫工作。非本矿人员严禁入井(上级检查人员除外)。2、 各重要岗位,要坚持每天的查巡工作,加强夜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绞车房、压风机房、火药库、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3、 主扇、火药库、

42、绞车房等必须设有专门看护的打更人员。4、 夜间必须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全矿的安全保卫工作。5、 矿井在停产或放假期间,必须留有一定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井上、井下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活动日和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1、 矿长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出规划限期解决。2、 生产副矿长(带班大工)每天都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好,并做好记录,将处理结果向矿长汇报。3、 班长、组长(大工),要做到开工前、施工中、收工时的三次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解决不了的,必须向生产矿长(带班大工)汇报。

43、4、 井下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矿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积极组织抢救,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 必须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6、 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7、 建立瓦斯检查和瓦斯记录审阅制度,矿长要对瓦斯记录进行审阅。8、 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矿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迟报事故。事故统计报表事故1、 有专人负责事故统计工作,并建档保存。2、 矿每月初(5号前)将事故统计结果用书面材料报到主管部门。3、 事故统计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形成因素;(2) 事故伤害的对象;(3) 伤害程度(分轻、重、死亡)

44、及伤害部位;(4) 伤害人数及简历;(5) 事故的性质、类别;(6) 重大非伤亡事故;(7) 事故的级别。4、要求及时、准确,不准瞒报、虚假。采、掘、修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制度采掘修工作面作业规程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规程之一,每个采、掘、修工作面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否则,不准开工。1、 编制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以矿井设计为依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2、 作业规程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乡镇主管部门审批。3、 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向有关干部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贯彻,贯彻后,所有接受贯彻人员要在本规程上签字(盖章)。未经学习和

45、签字人员,禁止参加作业。火区管理制度1、 封闭火区,必须用不然材料砌筑保证不漏风,并留有观测恐,平时观测恐要堵严,不漏风。有水地点要设反水沟(池)。2、 封闭的火区每周检查一次闭内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温度,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3、 需要启封火区时要制定安全措施,报县级主管部门批准。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 井下所有通风管理设施(风门、密闭、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棚等)加强管理,及时维护。2、 不准破坏通风设施,推车过风门时要先将风门敞开,车门通过后立即关上。3、 禁止二道风门同时被敞开,防止风流短路。4、 永久控制风门、密闭要用砖、石砌筑,四周要掏槽、拉低、不漏风。5、 打开永久

46、密封时,要制定安全措施,报县级主管部门批准。6、 临时停风巷道要设栅栏,挂禁止入内警示牌。7、 报废的井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消灭盲巷和瓦斯积聚仓库。恢复停风、停电管理制度1、 送点地点必须先恢复通风,经瓦斯检查,认为瓦斯浓度不超规定,方准向指定地点送点。2、 有计划进行停电(井下不停风),必须先由用电点逐级向上停电,恢复送点时,必须由上向用电点逐级送点。3、 地面主扇停转,在10分钟内不能恢4、 因事故井下停电,需要恢复送电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种操作规程(一) 打眼工操作规程1、 打眼时穿戴整齐,掖好毛巾扣好袖口,电钻插眼引纤时,严禁戴手套,用胶管套引纤。2、 打眼前检查支架牢固情况,刷齐煤邦凿掉活石,查清瞎炮位置,严禁在旧炮窝残眼处打眼。3、 打眼前需检查电钻电缆是否良好,发现问题找电钳工处理好后再作业。4、 打眼时,炮眼位置、距离、眼深、角度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打大块眼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5、 打眼中发现煤层变软、煤眼压死,片邦掉渣以及炮眼涌水,穿透老巷等现象,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汇报。6、 打眼中,电钻发生故障,找专人检修,禁止乱敲銮摔,以免损坏电钻件。7、 在坡度大处打眼,须搭好脚架踏板,人员站稳后方可作业。8、 把纤子要注意后方是否有人,打完眼,将纤子机具撤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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