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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条 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
2、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四条 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 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院士、资深教授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3、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行政管理人员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则上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
4、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一条 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 伙食
5、补助费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若选择报销出租车费用,则应写明用途,且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包干补贴。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
6、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或项目承担,不得转嫁。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原则上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外出参加会议,住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发票据实报销。住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自理。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
7、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差旅费报销单、机票(附登机牌)、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原始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原则上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七章 监督问责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
8、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
9、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或项目按照规定报销。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校生因公出差,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表、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本专科生实习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5月14日发布的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787号)同时废止。附件: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