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共5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3502229 上传时间:2022-04-2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共5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共5页).doc(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发布时间:2011-09-26 字体:【】【】一、基本条件1、机制健全。建立了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2、基础扎实。5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编制或修订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年以上。3、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

2、、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或严重生态破坏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4、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处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并建成垃圾中转站,环境状况良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5、公众满意。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85。二、建设指标类别序号指 标 名 称指标要求环境质量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

3、划要求,建成区内无黑臭沟河3空气环境质量4声环境质量类别序号指 标 名 称指标要求环境污染防治5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7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506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开展生活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707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8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9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701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散户粪便收集、综合利用率()50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且禁烧区内无秸秆露天焚烧、抛河现象13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280农

4、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3.5生态保护与建设14建成区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501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816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9517森林覆盖率()1518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60注:1、标 “*”指标仅考核城关镇、涉农街道;2、本指标也适用考核农场。三、指标说明(一)基本条件1、机制健全。建立了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指标解释:要求乡镇政府成立生态乡镇

5、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下设建设工作办公室,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措施得力,定期检查落实;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环保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乡镇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污染源档案等。考核要求:查看近一年内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印发的有关文件和污染源档案等资料。查看乡镇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的有关文件、记录。查看各级环保项目下达、建设、验收和管理文件。查看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环境保护人员的有关文件、档案。现场检查。2、基础扎实。50以上行政村达到

6、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编制或修订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年以上。指标解释:5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生态村指标,并获命名。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编制或修订完成乡镇环境规划,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年以上。考核要求:查看国家、省、市(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命名文件或公告文件;所辖行政村数量的证明文件;乡镇环境规划的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3、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

7、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或严重生态破坏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指标解释:有节能减排任务的乡镇,要按有关要求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指标任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得到适当处置并无危险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镇域内无“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无大于25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破坏草原、开山采矿及乱挖中草药资源等现象;无随意捕杀、销售、食用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现

8、象;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或严重生态破坏事件,判断标准参照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数量和等级不变或有所提高。考核要求:查看上级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相关文件或任务书;查看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查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查看所有工业企业名单及工业企业达标验收有关材料;现场抽查企事业单位烟尘治理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抽查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滥垦、滥伐、滥采、滥挖、滥牧的现象。4、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9、(含接管处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并建成垃圾中转站,环境状况良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指标解释:“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是指严格按规划要求,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有良好的居住小区和基本完善的工业小区。“公共设施完善”是指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排水管网、道路、卫生厕所、通讯设施、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医疗机构、适龄儿童入学、防洪,尤其是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处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并建成垃圾中转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环境状况良好”,是指街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冒

10、黑烟、水体黑臭现象;街道卫生状况良好,主要街道有卫生设施,垃圾箱(果壳箱)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蝇蛆;有专门保洁队伍,镇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清日运,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城镇建成区内应禁止散养家禽;无工业企业冒黑烟、水体黑臭现象;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是指城镇所辖村庄主要道路平整,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粪坑,无污水横流现象,基本做到垃圾定点堆放;绿化、美化好;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主要是指无秸秆焚烧和一次性餐盒、塑料包装袋、废弃农膜随意丢弃现象

11、。考核要求:现场检查、考核。5、公众满意。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85。指标解释:要求乡镇及其所辖街道和各村有环保宣传的标语或橱窗,主要街道每公里不少于1个。12369环境投诉处理满意率要求达到95以上。“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指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考核要求:现场检查是否有环保宣传标语或橱窗。查看环境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采取对乡镇辖区各职业人群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数据,随机抽样人数不低于1OO份。问卷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选择,满意、基本满意之和为结果。(二)考核指标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

12、质达标率指标解释:在乡镇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其地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监测认证点位(指经乡镇所在县级以上环保局认证的监测点,下同)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相应标准的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百分比。数据来源:环保、建设等部门。2、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解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经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以及所在流域和区域环境规划对相关水体水质的要

13、求,且建成区内无黑臭沟河。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3、空气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建成区内大气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经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以及流域和区域环境规划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4、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建成区内声环境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经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5、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

14、行政村比例指标解释: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经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占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是指采用规范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它处理设施包括湿地处理工程、净化沼气池等。离城市较近乡镇生活污水要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其他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分布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建设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做到安全处置。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是指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通过采取四格式、三格式、一池三改、沼气池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且受益农户达

15、70%以上的行政村。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20%;服务人口的比例不低于50%。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建设部门、环保部门。6、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指标解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指乡镇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卫生填埋、焚烧、制造沼气和堆肥。卫生填埋场应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包括地点及其他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52001)等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关标准。其中,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

16、。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是指乡镇非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占非建成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在开展垃圾“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能利用的垃圾定期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其他垃圾通过制造沼气、堆肥或资源回收等方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其中,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的行政村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环卫)部门、统计部门。7、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数量占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总数的比例。重点工业污染源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两类污染源。“重点工业污染源

17、”是指乡镇辖区内分别按废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污量从高到低,累计排放量占乡镇排污总量85的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是指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超过排污总量指标要求,未发生污染事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是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企业,经其所有排污口排到企业外部并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总量占外排工业废水总量的百分比。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是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其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8、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指标解释:镇辖区内当年投入运行的建设

18、项目中,环评和“三同时”两项制度执行的项目所占比例。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9、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指标解释:镇辖区内当年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焚烧处置的医疗废物量与当年产生总量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应全部收集到位(镇中心医院),并送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卫生部门。10、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指标解释:(该项指标仅考核城关镇和涉农街道;涉农街道是指辖区内存在基本农田的街道。)指街道辖区内油烟废气达标排放的饮食业单位占所有排放油烟废气的饮食业单位总数的百分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饮食业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合

19、格率要求达到100。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数据收集采用抽样监测的方法,抽样比例不得低于街道辖区内排放油烟废气的饮食业单位总数的20。1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散户粪便收集、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粪便与产生总量的比例。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家禽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它类型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用作肥料、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

20、物排放标准(GBl8596-2001)的相关规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散户的畜禽粪便要收集、经过处理后综合利用。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农业部门。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数量占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用作燃料、秸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镇域内禁烧区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抛河现象。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农业部门。13、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农药施用强度指标解释: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指乡镇辖区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施用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与播种总面积之比。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

21、农药施用强度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施用量与播种总面积之比。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统计部门。14、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百分比。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物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核电、地热能、海洋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以及采用清洁能源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统计、经贸、能源、农业、环保等部门。统计范围为乡镇建成区。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解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公共绿地面积与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值。公共绿地,是指乡镇建成区

22、内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包括园林)、街道绿地及高架道路绿化地面。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绿地、乡镇建成区周边山林不包括在内。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部门。16、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指标解释: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包括灌木)的长度与主要街道总长度之比。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部门、园林部门。17、森林覆盖率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包括郁闭度O2以上的乔木林地、经济林地和竹林地。同时,依据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山旁、宅旁林木面积折算为森林面积的标准计算。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统计、林业部门。18、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主要农(林)产品、水(海)产品中,认证为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面积占总种植(养殖)面积的比例。其中,有机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按实际面积两倍统计,总种植(养殖)面积不变。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不能重复统计。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