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办事指南(共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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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2011年5月专心-专注-专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办事依据:(一)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二)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二、申报材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申请表(网上下载)(二)开发企业营业执照;(三)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四)土地使用权证书;(五)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九)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十)开发项目排水许可证明;(十一)开发项

2、目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十二)开发项目供电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十三)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十四)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十五)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开发项目履约保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需由开发主管部门定期核验);(十六)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十七)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十八)济南市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证明;(十九)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二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二十一)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加装封面)三、办事程序(一)济南市行政审批大

3、厅建委窗口收件(验原件);(二)开发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组织现场查验;(三)对现场查验合格的项目,发放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四、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五、开发项目各单项验收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证明文件1、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受理地点: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龙奥大厦F421房间)。电话: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受理地点: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山大南路市建委东院)。电话: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受理地点: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心(龙奥大厦F421房间)。电话:4、建设工程档

4、案预验收意见书受理地点:市城建档案馆(经十路16199号)。电话:(二)市规划局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1、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电话:市规划局直属第一、第二分局。电话:受理范围: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区项目2、市规划局直属第三分局。电话:受理范围:历城区项目3、市规划局直属第四分局。电话:受理范围:长清区项目4、市规划局高新分局。电话:受理范围:高新区项目(三)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相关证明文件开发项目排水许可证明;开发项目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受理地点: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窗口。电话:(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证明文件1、济南

5、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受理地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经七路88号)。电话:2、济南市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证明尚未开展此项业务,待相关通知下发后实施。(五)市供电公司供电设施验收合格证明1、济南供电公司营业厅(泺源大街238号)受理范围: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长清大学园区所有新建项目。电话:2、历城供电公司营业厅(化纤路131号)受理范围:历城区所有新建项目。电话:3、长清供电公司营业厅(经十西路15508号)受理范围:长清区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电话:附件1:济南市城乡建设验收核实程序;附件2:济南市规划局规划核实程序;附件3:济南市公用事业局验收核实程序;附件

6、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核实程序;附件5:济南市供电公司验收核实程序。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申请表项 目 名 称 : (第 期共期)建设单位(公章): 填 表 日 期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填 表 说 明一、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申请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内容须真实完整。二、此表应打印后提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三、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提交时需验原件存复印件1份):(一)开发项目前期手续;(二)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三)开发项目排水许可证明;(四)开发项目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

7、五)开发项目供电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六)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七)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八)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开发项目履约保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需由开发主管部门定期核验);(九)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十)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十一)济南市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证明;(十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十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十四)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开发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第期,共期)项目位置本期概况总面积万地上面积万地下面积 万总栋数栋住宅面积万住宅栋数栋占地面积公顷容 积 率地上:地下:

8、项目性质总投资额 万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备案楼号或规划建筑单体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现售备案号单项验收情况一览表验 收 材 料证号或编号证明(核实)部门或单位日 期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排水工程许可证明供水设施验收合格证明供热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燃气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供电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手册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济南市物业质量保修金交

9、存证明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备案部门审查意见材 料 初 审签 字: 日 期:现场查验意见签 字: 日 期: 处室负责人意见签 字: 日 期: 分管领导意见签 字: 日 期: 备案号号济综验第号附件1: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内容及程序一、核实内容(一)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及其他等设施)的建设情况及移交使用情况;(二)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验收情况。二、申报材料(一)竣工核实申请书(网上下载)(二)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面图;(三)建设项目附属道路、绿化工程设

10、计方案及平面图;(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五)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六)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所属房屋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买卖双方承诺按规划用途使用的证明文件;(七)道路和绿化等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八)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加装封面)三、办事程序(一)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收件(验原件)。(二)采取查验材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及移交使用情况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出具该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核实未通过的,书面通知开发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合格

11、后重新核实。四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申请书项 目 名 称 : (第 期共期)建设单位(公章): 填 表 日 期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表一:基本情况表开发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位置规划总建筑面积项目总栋数绿地率项目开工时间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类别及规模需提交的材料及建设单位申请1、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面图;2、建设项目附属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平面图;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4、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5、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所属房屋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买卖双方保证按规划用途

12、使用的证明文件;6、道路和绿化等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7、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我单位保证以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现申请对该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情况进行竣工核实。 ( 开发单位公章) 年 月 日表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类汇总表设施处置类别名称规划编号规划用途面积()是否移交备注无偿移交已移交的提供相关证明;尚未移交的提供承诺文件。有偿转让名称规划编号规划用途面积()是否已出售已出售的提供买卖合同及受让方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承诺书;未出售的由开发企业出具相关承诺文件。开发企业自主经营名称规划编号规划用途面积()经营方式(出租、自用)需由开发企业出具

13、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承诺文件。表三:审查意见表材料审查意见签 字: 日 期:现场查验意见签 字: 日 期: 处室负责人意见签 字: 日 期: 分管领导意见签 字: 日 期: 核实证明编号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

14、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工程规划验收核定书及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备案书;(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1、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证明文件) ;2、工程竣工结算备案;3、企业养老保障金结算审核表;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15、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以上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备案机关对工程予以竣工备案。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住宅产业技术核实内容及程序一、核实内容主要为开发合同中所要求住宅产业化相关内容,涉及(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及地方推广的住宅产业化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包括:CSI新型住宅结构体系应用比例,住宅管线成套技术、住宅厨卫成套技术、雨水利用成套技术、垃圾减量化处理成套技术和其他型式住宅建筑成套技术。2

16、、工业化部品使用比例要求在项目中的落实情况,是指济南市推荐住宅工业化部品的使用率。3、执行情况。二、核实程序开发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发企业申领填报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核实资料。资料包括:1、住宅产业化技术的应用证明;2、工业化部品的使用证明;3、住宅性能认定证明。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心应于收到申请表和资料后,采取查验资料、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项目综合验收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情况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发放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备案表。核实未通过的,应将不合格内容书面通知验收单位和开发企业,待改正并验

17、收合格后重新核实。四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竣工核实申请表开发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位置申请核实栋号申请核实面积(平方米)规划许可证号项目开工时间负责人联系电话提交的资料1、成套技术的应用证明资料 2、住宅产业化部品使用证明材料 3、住宅性能认定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我单位建设的 项目,栋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申请对该项目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 开发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工程档案预验收办理程序一、依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档案综合验收备案办法(鲁建发200911号)、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二、办理工程开工前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

18、移交合同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档案进行系统地归档和整理,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城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综合业务指导科电话:。三、预验收市城建档案馆收到建设单位预验收申请后,去工程现场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和整理情况进行预验收。四、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附:工程档案“两书一证”管理流程 工程档案“二书一证”管理流程 工程开工前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附件1)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档案进行业务指导 工程竣工备案前进行工程档案的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出具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附件2)竣工备案三个月之内

19、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附件3) 附件2:济南市规划局规划核实工作要点一、工作依据城乡规划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二、申报材料(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报表一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一份); (三)施工图备案证明(施工图如变更,需提交变更图纸);(四)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原件、电子档各一份);(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三、工作程序市规划局对以单位为建设主体、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施行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核实,其中,临时建设工程、简易建设工程和城镇居民私

20、房、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已办理房产证的建设工程无需规划核实。需进行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形成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建设单位持该测量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市规划局总服务窗口或市规划局直属第三、第四分局、高新分局分窗口提出规划核实申请。对经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工程,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工程,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四、办理时限自受理规划核实申请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济 南 市 规 划 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单位联系人工程名称联系电话工程位置验线合格通知书编号规划许可面积规划许可证编号报送材料目录

2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一份);施工图备案证明(施工图如变更,需提交变更图纸);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原件、电子档各一份); 与规划测绘成果相关的房产测绘资料;其他相关材料: 序号工程名称性质幢数高度(米)层数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地下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合计配套设施等建设情况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人)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本单位(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报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测绘单位承诺: 该项目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编制,我单

22、位对该测量成果及有关数据准确性负责,因测量成果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测量数据不准确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测绘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济 南 市 规 划 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附表序号工程名称性质幢数高度(米)层数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地下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合计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测绘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此件存档附件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工作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的申办手续、办事程序、工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

23、。二、办理依据(一)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件;(二)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三)济南市关于转发的通知。三、受理地点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公用局窗口电话:四、申请材料及条件(一)供水方面1、济南市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联络单;2、室内管线验收单;3、水务集团二次加压设施验收单;4、水务集团用户工程联合验收单;5、户表验收单。(二)供气方面1、济南市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联络单;2、建设项目燃气专业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意见;3、燃气工程建设合同;4、燃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三)供热方面1、供热开户协议;2、济南市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联络单;3、供热工程

24、施工合同;4、管材、设备、阀门、热表、温控及热力调节装置出厂合格证明,热表首次鉴定报告、调试合格证明;5、建筑节能设计专篇;6、系统冲洗及压力试验记录;7、竣工图纸、报告(纸质竣工图纸及电子版图纸);8、规划红线内一、二次管网及换热站按照济南市数字市政管网设施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济南数字市政数据标要求进行管线物探测量提报相关资料。(四)排水方面1、项目污、雨水排水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2、项目1:500总平面图电子版、纸质各一套(带地形地貌、地面高程、重要位置坐标、规划红线等信息);3、项目1:500污、雨水工程竣工图纸电子版、纸质各一套(含平面、纵断以及化粪池、检查井、雨水斗等附属

25、设施,应特别注明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坐标和口径以及管内底高程、所处位置地面高程等详细信息);4、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5、符合规划要求的管线综合图;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联合审查排水相关手续证明;7、项目工程施工排水许可相关手续证明材料。五、办理程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窗口受理 行政审批处分类办理(已验收设施,通知相关单位出具验收证明/未验收设施,组织现场验收) 参验单位出具分项验收意见 行政审批处汇总形成综合验收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 窗口发件六、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验收时间不算在内)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附: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流程图2、房地产开发

26、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表附一:附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市政设施综合验收备案表编 号:项目名称项目位置申请单位联 系 人联系方式申 请验 收内 容 供水设施 供气设施 供热设施 排水设施市 政设 施综 合验 收备 案意 见签 字(公章) 年 月 日备 注附件4: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程序一、依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鲁建发【2009】11号)二、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向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提出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申请。三、申报材料(一)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申请书(附后);(二)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三)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标注

27、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项目总平面图及说明;(四)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五)临时管理规约及业主签约情况说明;(六)拟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的清单。以上第(二)、(三)、(四)、(五)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四、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五、审查核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受理后,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核实:(一)核查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性;(二)核查业主签约临时管理规约情况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情况;(三)核实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配置情况;(四)核查物业

28、管理移交资料准备情况。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济南市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申请书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坐 落 位 置 申 请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物 业 服 务 双 方 基 本 情 况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邮政编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邮政编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物 业 项 目 基 本

29、 情 况物业管理区域名称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编号项目物业管理处主任办公电话手机坐落地点县(市)区 道(路、街) 号四至范围东:西:南:北:物业类型占地面积 m2总建筑面积m2总套数(套)住宅建筑面积 m2非住宅建筑面积m2物业服务用房具体坐落:建筑面积:要件审查情况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签约情况说明物业管理移交资料清单实地核实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情况临时管理规约签约情况及商品房合同中前期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配置情况核实物业管理移交资料的准备情况审 查 意 见经办: 复核: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前期物

30、业管理竣工核实证明济前物核第 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备注:物业类型分为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别墅、商务办公楼、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学校、医院、其他物业。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管理:正在制定济南市房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文件出台后实施。政策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节选)第九条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地名核准文件等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后进行划分登记,并告知

3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日前,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其产权归属等资料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销售时将上述资料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

32、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附件5:一、济南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竣工核实程序一、 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鲁建发【2009】11号)二、 核实程序适用区域适用于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开发区、长清大学园区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区项目。历城区、长清区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区项目参照本核实程序执行。三、 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竣工验收范围(一)住宅供电设施。10千伏系统:供电部门负责建设10千伏供电线路、配电室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附属设备;0.4千伏系统,在开发企业提供的地下

33、一层或一层配电间集中装表,供电部门负责建设至表箱出口。 (二)住宅区内公建供电设施。住宅区内消防、电梯、换热站、泵站、景观、路灯、道路、物业及配套商业等公建及公用部分用电,由配电室出线供电,供电部门负责在配电室低压柜出线处装设计量装置。(三)住宅区内配电室的新建土建工程、住宅区内高低压电缆管沟土建工程及高低压电缆桥架、电缆管沟的管材、井盖等购置、施工、安装由开发企业负责,供电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和管理要求。(四)上述由供电部门和开发企业建设的施工范围均列入竣工验收范围;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的住宅供电设施中的线路竖井内上下行线缆及相关配电设施,以及公建供电设施中的计量装置之后低压出线及相关低压配电设施由

34、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验收。四、 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向济南供电公司(开发企业位于历城区向历城供电公司;开发企业位于长清区向长清供电公司)提出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竣工核实申请。五、 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发改委立项批文、土地证明、规划批文、规划图纸(规划局批准的详细规划图2份,带相关参数和规划局公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筑设计图纸中的电气部分总说明及高压配电主接线图、公用负荷统计表(电梯、消防、物业、商业、办公等除居民生活用电之外的负荷)。(四)济南

35、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证明;(五)济南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竣工核实申请书;(六)情况复杂的根据实际情况另需其它资料。说明:上述第(一)、(二)、(三)、(四)项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上述第(一)、(二)、(三)项应在办理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报件登记手续时提供,当时提供不全者应在办理竣工核实申请时补全;上述第(四)项未提供不予办理竣工核实申请。六、 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供电部门当场受理核实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供电部门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内容。七、 审查核实供电部门受理后,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核实:(一)依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

36、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证明和与开发企业签署的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协议,核查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面积,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与开发企业结清剩余供电配套工程费。(二)供电配套工程送电前,开发企业须按照相关规定,结清电缆沟租赁费和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政策性费用。八、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附件:济南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竣工核实申请书济南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竣工核实申请书新建住宅区名称 地 址 开发企业 填报日期 济南供电公司制开发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开户行及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开发项目地址济南市 区 道(路、街) 号开发项目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开发项目名称楼盘类型多层 幢小高层 幢高层 幢别墅 幢公寓 幢合计 幢 户 户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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