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丰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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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丰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022年丰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022年丰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市合作医疗办和县卫生局具体指导下,完善了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医疗救助、门诊补偿办法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等,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丰顺县17个镇(场)263个行政村,农业总户数111561户,农业人口563201人,2022年度参加合作医疗户数50413户,人数220420人,占农业人口比例39.1%。自筹资金2204200元,各级财政补助8155500元,筹集资金总额1035

2、9700元。上年结存834500元,合作医疗基金合共11194200元。全县112月份受惠人数4593人,报销支出6527709元。712月份门诊补偿49339户,补偿金额1425982元。合共支出总额7953691元。年未结存3254323元。救助基金上年结存886554元,本年度省拨273600元,合共1160154元。今年111月份共批准救助人数324人,救助金额330600元,五保户、特困户2022年度参加合作医疗减免人数9150人,减免金额91500元。年未救助基金结存738054元。二、主要做法。一年来,我县农村合作医疗按照章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了一系列操作程序,做到镇(场)严

3、格审批,县医疗办认真复审,杜绝了弄虚作假的现象,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突出重点,抓好医疗单位的监管工作。县合作医疗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从2022年7月1日开始由原镇办镇统筹改为县办县统筹,重新制订实施方案和章程,由县政府办202276号文件下发各镇(场)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实施方案中对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特别是对镇级卫生院的住院病人的管理,住院证明、发票等,对弄虚作假、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问题作了明确要求和处理意见。县卫生局重点抓好医疗单位的管理。一方面,抓好医疗单位的管理。要求各医疗单位必须按规定给予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病历应按规定书写,应详细记录病情,必须做

4、到入院手续(证明)、病历、治疗用药、处方四相符。因病情变化需转上一级医院治疗的,必须严格按照转院制度办理转院手续。镇级卫生院开具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住院诊疗证明和住院发票,必须经院长签名把关。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要严把好住院关,不得将门诊病人作为住院病人处理。不得开搭车药、回扣药及串换药品。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患病住院用药,必须严格执行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规定,不得超范围用药,因病情需要而超规定用药的,应事先向患者说明自费。通过对医疗单位的严格管理,杜绝了资金报销弄虚作假的源头。另一方面,加强对卫生院的督查。县卫生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卫生院住院情况的检查。2022年4月18日至25日,县卫生局从

5、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医政股、县人民医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县20个镇级卫生院第一季度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的112人进行检查核实,核实主要从收费收据金额、处方、住院病历三个方面进行。在今年6月20日至23日,县卫生局组织调查组,详细抽查了丰良、黄金、龙岗、砂田、埔寨等五个卫生院住院费用较高或住院人数较多的卫生院,对每个住院病人住院总费用、住院天数、日平均费用、诊断结论以及主要病情与处方用药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检查组通过查对票据和处方以及病历等,各镇卫生院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住院人员所开出的收费收据金额,与处方用药金额相符,未发现出具虚假票据等问题。(二)严格审批,管好用好合作医疗资金

6、。1、规范了县办县统筹的操作程序。一是按照各镇(场)实际参加人数核拨备用金;二是重新规定报销支付日期,每月10日、20日为农户报销支付日,20日至28日为县复审时间,次月2日前将上月报销支出费用统一向县财政局申请,次月8日前下划各镇(场)医疗办公室账户。2、严格审批手续,增加县复审程序。按照县办县统筹实施方案的要求,农户报销审批由各镇(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将报销呈批表及原始凭证、证明一并上交县农村合作医疗办统一保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工作严重失职,贪污、截留、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金或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由县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

7、组责令改正,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追缴非法所得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保证了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三)强化责任,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1、严肃纪律。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场)农村合作医疗办进行督查。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复审时,如发现有不按章程规定报销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所报销资金数额,由所在镇(场)和审批人负责。对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虚开收费金额等弄虚作假行为,与患者串通谋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

8、按照丰府办202246号及丰卫202261号文件精神处理,对违反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规定,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院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医务人员作高职低聘1-2级处理,工资随之下调;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并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2、健全公示制度。为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各镇(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必须坚持做好信息公开,收入使用支出情况公开等工作。同时全县统一公开时间,各镇(场)村、卫生院(所)为每月的10日进行公开上月收、支情况。每次公开保留时间为一个月。公开范围:镇政府公开栏

9、、村务公开栏、卫生院(所)公布栏。公开内容: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救助金补助、门诊补偿等内容。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按时公开、公示的镇(场)全县进行通报。(四)试行了门诊补偿制度。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制度的基本做法是从筹资总额中每人提取7元作为门诊补偿资金,并以户为单位发放门诊补偿卡,农民持卡到本镇卫生院(所)就诊时可直接补偿规定的等额医药费用。实行门诊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中的一种补偿形式,让已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日常就医中真正得到实惠。在门诊补偿制度的制订过程中,我办对整个制度工作流程,特别是资金的管理,作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最后确立了较为科学的一套管理

10、形式,规范一系列操作程序,职责明确。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费用补偿暂行办法,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五)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粤财社字2022116号文件精神及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2022年9月19日,我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已经并入丰顺县财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执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票据加盖专用章的决定。根据省、市的要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票据从9月16日起,全县镇级住院票据加盖丰顺县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章方能报销。(七)做好年度宣传发动筹资工作。2022年10月13日召开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后,各镇(场)根据县

11、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开展了宣传发动筹集资金工作,1、领导重视,亲自督导。为加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确保完成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70%的工作目标,全县各级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把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了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办法,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筹集资金工作。2022年度,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407710人,覆盖率71.7%。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宣传发动期间,全县各镇(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氛

12、围。一是召开宣传动员会,各镇(场)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部署宣传发动筹集资金工作;二是根据本地实际,发放致农户一封信等宣传资料7万多份,同时,通过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额等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新闻媒体大力配合,县电视台、镇电视播放站主动配合进行宣传报道。3、拓宽渠道,多方筹资。各镇(场)为减轻群众负担,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拓宽渠道,多方筹资。一是村集体经济出资帮助农民缴纳部分参保金。二是部分镇、村为五保户、低保户解决参保问题。三是做好外出乡贤思想工作,由乡贤为参保群众缴纳部分参保金。2022年,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坚决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扎扎

13、实实做好合作医疗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把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丰顺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扩展阅读: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日期:2022-01-2917:13:21我市2022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认真按照省人大的议案要求,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发挥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的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

14、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22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共有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总人口310多万,总户数507216户,其中农业人口1918022人;共有五保户6909人,特困人口数66064人。2022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1221503人,占农村人口63.7%,比去年增加18个百分点,有9个县(市、区)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其中浈江区76.67%、乐昌市75%、乳源县68.84%、武江区68.8%、仁化县67.8%、始兴县66.91%、曲江区64.4%、南雄市63.3%、新丰县62.32%、翁源县40.17%。全市共

15、有特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64316人,特困群众参合覆盖率97.4%。合作医疗覆盖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镇村覆盖率100%。全市实行县办县统筹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二、主要工作加强领导,理顺人员机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的交接情况和换届后领导的变动情况,市、县(市、区)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召开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总结表彰大会,层层签订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占100总分中的5分。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合作

16、医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区)在卫生局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足人员。大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参合人数人均0.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全面推行县办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我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并实行了四统一:统一制度方案,实行全县(市、区)制度方案的统一;统一管理模式,合作医疗资金统一由县管理、支付,统一筹集合作医疗资金;统一宣传发动及交费时

17、间为10月至12月(报销年度起止时间统一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操作方法,规范有关程序。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后,提高统筹层次,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消除了农民的疑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2022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保障金10元,省扶持25元、市4元、县、镇6元,人均筹资45元。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在6月份前合理调整方案,主要调整了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住院费用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5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4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30%以上,年最高住院封顶线报销6000元以上(其中乳源县1万元)。

18、今年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合作医疗扶持资金较为重视,目前10个县(市、区)财政扶持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大部分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合理调整方案并从1月1日起实施,少数县(市、区)从7月1日起实施。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补助。一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由县级合作医疗办管理;二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纳入到县农村信用社专户储存、专门管理,通过县、镇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三是设立乡镇合作医疗储备金,各县(市、区)根据

19、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每月与乡镇核账一次,防止挪用、挤占、拆借、贪污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制定公示制度,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列入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公开通报一次,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因病住院得到报销补偿的,每月公示一次。2月27日至3月7日,市农村合作医疗办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县、镇都能严格执行韶关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收支均建立会计、出纳账目,票据装订较规范,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帐,没有发现借用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

20、去年农民交纳今年的参合款均到账,去年结余资金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合。积极宣传引导,确保完成2022年度宣传发动目标任务。今年第四季度的重点是做好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我市政府已制定出全市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按照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覆盖率70%的任务。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思想,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意识。各县(市、区

21、)合作医疗办公室印发“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约50万份,分发到每家每户,使老百姓明白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各乡镇张挂横幅,张贴标语,大张旗鼓宣传合作医疗。镇村组干部走村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取得了农民的信任,提高了农民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通过典型事例和得到补偿的农民现身说法等,使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评估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4月24-25日我市政府组织由市人大、政协、市委农办、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编办等人员组成的检查评估组,对10个县

22、(市、区)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市级评估。评估的内容是落实省人大农村合作医疗议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制度等。10个县(市、区)经市级评估得分均能达到85分以上,全部合格。实行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工作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共同发展,使广大农民在参加无偿献血后既可享受相应的用血优惠待遇,又可以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5月25日,市政府下发了韶关市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试行方案(韶府办2022102号),标致着我市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工作开始运行。据了解,我市建立无偿献血与

23、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制度,在全省还是首次尝试。具体做法是:凡当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可在次年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即当年有一人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按献血量200、300、400毫升分别赠予其全家次年2、3、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费用(发放交费代用券)。农民献血后,凭献血证和交费代用券在当年1012月(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交费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镇、村交费点办理减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参加无偿献血者本人还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优惠补偿政策,其因大病住院的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在原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基础上再增加补偿3%,年最高增加补偿1000元。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同时还可享受我市无偿献血优

24、惠政策。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为了提高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市上半年举办3期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了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合作医疗办负责人,学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基础知识、操作方案、经验做法、信息化管理等有关知识,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各县(市、区)也相应举办了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水平。此外,还分四期组织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培训班。三、绩效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提高

25、统筹层次,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消除了农民的疑虑。2022年,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元,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5元以上,各县(市、区)按省、市的要求及时调整方案中的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保障水平也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拓宽渠道,多方筹资。动员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组出资帮助农民缴纳参保金,一些村、组还利用公益林收益,经村民代表表决后出资为全体村民参保,确保了农民参保金的稳固来源。乳源县政府为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出资为农村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乳源县残联出资为农村残疾人参

26、加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解决就医难问题,民政部门利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救助基金”,为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这一优惠政策,不但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了参保问题,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已初见成效,今年112月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共筹集资金56516489元;使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9401697元,其中住院报销47831人次,报销金额34820341元,人均住院报销728元;大病住院救助975人,使用救助金1951228元,其中救助贫困人口534人,救助额1017398元。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27、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达91%,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市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到2022年12月31日截止,全市共有1556553人参加2022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81.1%。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覆盖率70%的任务四、存在问题一是尚未建立稳定畅通的筹资渠道,资金筹集难度大。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不足,难给合作医疗更大的扶持。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参加合作医疗主要靠政府行为,未形成群众自觉行动

28、。二是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没有稳定的基金来源,今后继续实施较为困难。三是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很难落实,兼职人员变动较大,办公经费得不到落实。五、2022年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2022年覆盖率达80%目标。明年年第四季度的重点是做好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按照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覆盖率80%的任务。抓好2022年度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到位落实工作。2022年我市的市、县(市、区)、镇三级财政扶持合作医疗引导资金要达到人均15元的标准,

29、其中:市6元、县、镇9元;同时按参合人数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解决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和特困农户看病难问题。市、县(市、区)要抓好202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资金的到位落实工作。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认真审核、及时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情况列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内容,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完善检查督导机制,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加强审计工作,严肃合作医疗财经纪律,强化合作医疗基金专账管理,严禁侵占挪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

30、作。做好合作医疗统计上报的工作,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做到各级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加快电脑化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力争2022年全市103个镇级经办机构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作。表彰先进。为激励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任务,对超额完成2022年度目标覆盖率任务的前三名各奖励2万元,对完成年度目标覆盖率任务的各奖励1万元。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2022年省财政已明确扶持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为每人35元,各地应尽快调整现有实施方案并从一月一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要求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在现有实施方案基础上再上调10%的比例,封顶线上调到1.52万元以上。调

31、整后的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近日来,乡切实把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作为全乡中心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现在大家都在批评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看不起病的问题比城市居民更为严重,农民生病常常是小病扛着,大病拖着,要是谁家有人得了一场大病,住一次医院,刚刚解决温饱的家庭就会重新返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大决策。乡党委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依靠包村干部,村干部将这项工作抓实抓

32、好,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乡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到五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把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领导到位,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实行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包村干部包村责任制,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包村干部每天汇报进度,进行排名,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三是人员到位,全体机关干部分赴全乡23个村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奖惩分明,措施到位;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面对面宣传

33、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就诊程序和报销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确保农村人口覆盖率、参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核心提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

34、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运行情况:1、入保筹资情况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运行情况:1、入保筹资情况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35、%。2、资金报销情况(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

36、,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3、就诊转诊情况(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

37、2个百分点。(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4、医疗服务情况(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

38、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2022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10、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2、建立合

39、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20220按40%,2022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三、日常管理工作

40、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整改及落实。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四、存在问题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

41、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根据筑府办发202285号及筑府办发2022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

42、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u“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

43、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一、现状和成效200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导、精心

44、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22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45、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

46、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

47、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

48、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

49、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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