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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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联通集团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V200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制定目 录1 释义12 总则23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33.1 1001 库存现金33.2 1002 银行存款33.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43.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43.5 1111 应收票据53.6 1121 应收股利53.7 1122 应收利息63.8 1131 应收账款63.9 1132 营业款结算83.10 1133 其他应收款83.11 1141 坏账准备93.12 1151 预付账款103.13 1201 在途物资113.14 1212 库存材料113.15 1243 库存商品123.16 124

2、5 出租商品123.17 1251 委托加工物资133.18 1261 委托代销商品133.19 1271 受托代销商品133.20 1281 存货跌价准备143.21 1291 发出商品153.22 1401 长期股权投资153.23 1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163.24 14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3.25 1409 所属单位内部借款183.26 142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3.27 14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93.28 142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3.29 1431 拨付所属资金203.30 1501 固定资产213.31 1502 累计折旧223.32 1505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3.33 1526投资性房地产233.34 1527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43.35 1528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243.36 1529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43.37 1601 工程物资243.38 1602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53.39 1603 在建工程253.40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83.41 1701 固定资产清理293.42 1801 无形资产293.43 1802 累计摊销303.44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3.45 1806 商誉303.46 1807 商誉减值准备303.47 1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48 1810 长期应收

4、款313.49 1815 未实现融资收益313.50 1901 长期待摊费用323.51 1902 特准储备物资323.52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323.53 2101 短期借款333.54 2111 应付票据333.55 2121 应付账款333.56 2131 预收账款363.57 2141 代销商品款383.58 2151 应付职工薪酬383.59 2155 应付利息413.60 2161 应付股利413.61 2171 应交税费423.62 2165 内部往来433.63 2181 其他应付款443.64 2182 应交上级利润、2183 所属上交利润443.65 2211 预计负

5、债453.66 2301 长期借款453.67 2311 应付债券453.68 2321 长期应付款463.69 2331 专项应付款473.70 2341 递延所得税负债473.71 2361 递延收益473.72 2371 未确认融资费用483.73 3101 股本493.74 3111 资本公积493.75 3121 盈余公积503.76 3131 本年利润513.77 3141 利润分配513.78 3142 上级拨入资金523.79 4107 劳务成本523.80 4207 研发支出523.81 4307 职工薪酬533.82 5101 主营业务收入543.83 5102 其他业务收

6、入603.84 5201 投资收益613.85 521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23.86 5301 营业外收入633.87 5401 主营业务成本643.88 5402 营业税金及附加703.89 5405 其他业务成本703.90 5501 营业费用703.91 5502 管理费用743.92 5503 财务费用773.93 5601 营业外支出783.94 5611 资产减值损失793.95 5701 所得税费用793.96 3151 库存股803.97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调整的有关规定804 调整会计科目的说明815 附件811 释义1.1 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

7、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联通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A股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联通BVI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红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通运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华盛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联通兴业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中讯设计院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新国信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中国联通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移动网络公司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宽带在线中国联通集团宽带在线有限公司中融公司中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通国际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联通美国中国联通(美国)公司亿讯投资亿讯投资有限公司网通红筹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网通国际中国网

8、通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兴业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通时科联通时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通新时讯联通新时讯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进出口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新时空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香港集团中国联通(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香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世纪BVI联通世纪(BVI)有限公司网通(BVI)中国网通集团(BVI)有限公司北方十省通信公司中国网通集团XX省通信公司号簿公司中国电话号簿公司中网威信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网通集团宽带业务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 1.2 本办法列示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涉及“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境外”是指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包括港澳

9、台地区。联通集团在境外的子公司使用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表、填报联通集团总部统一规定的会计基础信息表时,也应遵循本释义。1.3 “期末”泛指月度末、季度末、半年末、年度末。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办法中所称“期末”均指月度末。2 总则2.1 为统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会计科目,规范科目的核算内容、范围及规则,满足联通集团内、外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实现各级次会计报表自动统一生成,特制定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2.2 本会计科目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联通集团实际情况设置。2.3 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适用于联通集团及其所属各

10、级分公司、子公司,并作为联通集团会计核算的强制性标准宣贯执行。2.4 为满足联通集团对外披露分部报告的需要,本办法要求对所有科目匹配专业信息。损益类项目的分专业核算,根据联通集团分专业核算办法的规定计入相应的专业;资产负债项目的分专业核算,对能够明确区分专业的资产负债项目应当在核算时直接计入相关专业对应科目,对于无法明确区分专业的资产负债项目可以计入本法人主体某一个主要专业类别进行核算,并不得随意变更。2.5 为满足联通集团分客户群管理需要,本办法要求对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等损益类项目匹配客户群信息。2.6 各单位必须遵循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其核算规范进行核算,无权擅自更

11、改会计科目编码、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明细级次或不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其核算规范进行核算。各单位对于本办法有明确规定及能够涵盖的经济业务必须使用本会计科目进行核算。2.7 由于会计准则、公司经营业务以及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的变化,需对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或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内容进行调整时,由总部财务部统一修订并发布实施。2.8 联通集团各级单位必须向联通集团总部报送统一规定的会计基础信息表。对于从事非电信业务的子公司所发生的非电信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在会计基础信息表中应填报在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中,在对联通集团外报送报表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表调整。2.9 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解释

12、权归属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3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3.1 1001 库存现金3.1.1 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日元等。3.1.1.1 公司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3.2 1002 银行存款3.2.1 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日元等。主要包括以下存款形式:3.2.1.1 活期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无固定期限的存款。3.2.1.2 1-3月定期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3个月(含3个月)以下的定期存款。3.2.1.3 3个月以上定期

13、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3.2.2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单位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3.2.2.1 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3.2.2.2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3.2.2.3 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3

14、.2.3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3.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3.3.1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外埠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3.3.1.1 银行本票存款: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3.3.1.2 银行汇票存款: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3.3.1.3 外埠存款: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的采购专户的款项。3.3.1.4 信用卡存款:指公司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3

15、.3.1.5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指公司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3.3.1.6 存出投资款:指公司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款项。3.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3.4.1 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公开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并以短期持有出售获利为目的,能够随时变现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4.1.1 成本:指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总价款,扣除交易费用以及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尚

16、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利息”,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应收股利”。3.4.1.2 公允价值变动: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4.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记”

17、投资收益”。3.4.3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3.5 1111 应收票据3.5.1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并按3个月(含3个月)到期票据和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到期票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3.5.2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

18、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或”短期借款”科目(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3.5.3 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3.6 1121 应收股利3.6.1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包括初始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等支付的价款中包

19、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上述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公司应享有的份额。3.6.1.1 权益法下对居民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时从居民企业能够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3.7 1122 应收利息3.7.1 本科目核算公司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分期付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等而应收取的利息。3.7.1.1 银行存款利息:指公司因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应收取的资金利息。3.7.1.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利息:指公司因购买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而产生的

20、利息,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总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和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3.7.1.3 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指公司因购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持有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而产生的利息,包括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总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以及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3.7.2 分期付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利息:比照“分期付息持有至到

21、期投资利息“有关规定核算。3.8 1131 应收账款3.8.1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通信商品、提供通信服务、出租通信电路及网元、代办业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3.8.1.1 用户通信服务费:指公司应收记账用户的通信服务费。3.8.1.1.1 计费系统内欠费:指纳入公司综合计费系统的用户通信服务费。每月应将本科目财务账面数据和综合计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并及时调整会业差异。3.8.1.1.2 计费系统外欠费:指未纳入公司综合计费系统的用户通信服务费。公司应及时清理系统外欠费,通过系统支撑或规范

22、操作将系统外欠费纳入到计费系统中。3.8.1.1.3 收入截止期调整:公司在期末结账时,应对本期计费系统未出单计费收入进行计算,将计算结果与上期计算的未出单计费收入的差额计入本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应为公司计算的当期计费系统未出单计费收入。原则上该科目的核算对象仅限总部部分国际业务。3.8.1.2 ICT款: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ICT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3.8.1.3 网络租赁费:指联通集团内部新时空向联通运营出租网络资产而应收取的租赁费。3.8.1.4 房屋建筑物等非通信设施租赁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除通信设施外的房屋建筑物、其他设施的租赁服务而应收取的租赁费。3.8

23、.1.5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包括用户)销售手机、无线上网卡、数据终端等通信终端而应收取的款项。3.8.1.6 卡制作及设计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包括用户)销售SIM卡、USIM卡等手机识别卡及充值缴费卡、电话卡等有价电信卡而应收取的卡制作及设计费。联通兴业向联通集团内部其他单位销售手机识别卡或有价电信卡所应收取的制卡费在本科目核算。3.8.1.7 网间结算款:指按网间结算规则公司应收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本公司通信网络的结算收入或者公司应付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其通信网络的结算支出。结算收入大于结算支出的应收差额在本科目核算,结算收入小于结算支出的应付差额在“应

24、付账款网间结算款“科目核算。对同一电信运营商既有应收账款又有应付账款的,在报表项目中应按其结算净额及结算方向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中列示。3.8.1.8 业务流程外包结算款: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而应收取的服务费。新国信向联通集团内部其他单位提供10010客户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在本科目核算。中融公司对外提供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3.8.1.9 合作业务分成款:指公司与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电信增值业务服务而应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收取的服务分成款。3.8.1.10 代办单位营业款:指公司因代办单位代办、代理本公司向用户收取营业款,

25、包括:话费、卡款、销售终端款等。经销商、代理商等单位汇、解还未到达公司账户的营业资金在本科目核算;公司同所属单位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未达汇、解营业款项,包括收取各级自有营业网点的未达汇、解款项在“营业款结算“科目核算。3.8.1.11 技术、代维等服务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技术、代维等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中讯设计院向联通集团内外关联公司和非关联公司提供网络设计咨询服务应收取的咨询设计费及移动网络公司向联通集团内外关联公司和非关联公司提供代维等服务应收取的服务费均在本科目核算。3.8.1.12 代理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代办业务而应收取的服务费。3.9 1132 营业款

26、结算3.9.1 本科目核算公司营业部门、分支机构应交和已交的营业收入款项。3.9.2 本科目按营业部门和分支机构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要定期核对。3.9.3 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在编制报表时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反映营业部门、分支机构尚未上交财务部门的营业款。3.10 1133 其他应收款3.10.1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公司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在本科

27、目核算。3.10.1.1 押金及保证金:指公司支付给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的抵押和保证性质的款项。联通集团内各有关单位委托联通进出口代理采购进口电信设备支付的关税保证金在本科目核算。3.10.1.2 代垫款:指公司因替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临时垫付各种费用而应向其索回的款项。一般情况下,代垫款均有实际的经济业务为前提,并且由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联通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临时垫付的工程资金和运营资金等在本科目核算。3.10.1.3 暂付款:指公司因委托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代为办理业务而暂时向其支付的款项,属暂存款性质。本科目核算内容需以委托代办业务为前提。联通集团内各有关单位委托联通进出口代理采

28、购电信设备而暂时支付的项目设备款和相关的设备杂费在本科目核算。3.10.1.4 备用金:指公司因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产生的应收款项,如县级营业机构备用金、退费备用金等。3.10.1.5 员工借款:指公司替员工垫付的各种款项或员工向公司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等。3.10.1.6 赔款或罚款:指公司应向其他公司(含保险公司)或个人收取的合同违约金、业务赔款或罚款等。3.10.1.7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指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经济业务作为依托的相互间单纯的资金拆解或借款转贷,一般为境外关联公司与境内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业务。关联公司之间通过金融机构形成的委托贷款业务不在本科目核算。3.10

29、.1.8 政府补助:指公司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并确定能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如以销售量为基础核定的政策性补贴等,按未来确定能够收到的补助金额计入本科目。3.11 1141 坏账准备3.11.1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按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进行明细核算。3.11.1.1 提取增加:指公司预计不能收回应收款项时计提增加的坏账准备金额或由于应收款项收回等原因导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减少而冲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3.11.1.

30、2 收回核销增加:指公司原已核销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收回时,转回原已核销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3.11.1.3 核销减少:指公司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核销时,对于该应收款项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核销减少”的金额应为经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核销的金额,而非税务机关批准核销的金额。“核销减少”的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销的金额;公司应当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

31、目;待税务机关批准核销后,按批准的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3.11.1.4 出售应收款项减少:指公司将账面应收款项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附追索权),同时相应转出所出售的应收款项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出售应收款项,仅指公司将应收款项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且不附追索权的经济业务;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追收欠款不属于应收款项出售,应为代理收款业务。3.11.1.5 其他变动:指公司除以上项目外的引起本科目发生变动的其他事项。3.11.2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增加” - “出售应收款项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

32、备”。3.12 1151 预付账款3.12.1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大型设备款“不在本科目核算。3.12.2 预付账款根据是否分期摊销设置“待摊性质“和“非待摊性质“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预付账款,通过“待摊性质“明细科目核算并按受益期分期结转成本费用。3.12.2.1 材料款:指公司因采购材料而按采购合同规定向供货方预付的购货款项。3.12.2.2 财产保险费:指公司因财产(除车辆外)保险而按保险合同规定预付的财产保险款项。3.12.2.3 车辆保险费:指公司因车辆保险而按保险合同规定预付的车辆保

33、险款项。3.12.2.4 频率占用费:指公司因频率占用事项向电信管理部门预付的频率占用款项。3.12.2.5 电路及网络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电路及网络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电路及网络租赁费。联通运营向新时空租赁电信资产而预付的租赁费在本科目核算。3.12.2.6 房屋、建筑物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房屋、建筑物租赁费。3.12.2.7 其他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电路、网络、房屋及建筑物外的其他资产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租赁费。3.12.2.8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按通信终端采购合同向供货方支付的预付款。3.12.2.9 卡

34、设计及制作费:指公司按手机识别卡或有价电信卡采购合同向供货方预付的卡设计及制作费。3.12.2.10 代理费:指公司因委托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代办业务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代理费。3.12.2.11 修理及运行维护费:指公司接受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的修理及运行维护服务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3.12.2.12 广告宣传费:指公司因在报纸、电视等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公司一次支付未来多期的广告宣传费,支付时计入本科目,当实际发布时,分期由本科目转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3.12.2.13 水电取暖费:指公司向供水、供电及供暖单位预付的水电取暖款项。3.12.2.14

35、物业管理费:指公司按合同规定向物业公司预付的款项。3.12.2.15 中介机构服务费:指公司按合同规定向中介机构预付的服务费。3.12.3 “预付账款待摊性质“科目通过ERP应付模块进行支付;通过ERP总账模块分期摊销结转有关成本费用科目。3.13 1201 在途物资3.13.1 本科目核算公司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3.14 1212 库存材料3.14.1 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有价电信卡、通信终端、识别卡等。3.14.2 公司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工程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3.14.3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

36、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出租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也均不在本科目核算。3.14.4 存放在门市部、营业网点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在本科目核算。3.14.5 有价电信卡:指公司采购入库的各种有价电信卡(包括充值缴费卡和电话卡)的设计及制作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从联通兴业采购的有价电信卡在本科目核算。3.14.6 通信终端:指公司采购入库的手机、无线上网卡、无线上网本等通信终端的实际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从联通华盛采购的通信终端在本科目核算。3.14.7 识别卡:指公司采购入库的手机识别卡的实际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

37、从联通兴业采购的手机识别卡在本科目核算。3.14.8 其他:指公司采购入库通信终端用备品备件、维护用材料及备品备件等,如:手机配件、维护用光缆等;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业务用品(如:业务单式等),以及公司采购入库的用于积分兑换活动使用的通信外商品、代金券和消费卡等。3.15 1245 出租商品3.15.1 本科目核算公司出租通信商品的摊余价值,包括出租通信终端、手机识别卡等。3.15.1.1 原价:指公司购进用于出租的通信商品的进货原价。3.15.1.2 摊销:指公司出租通信商品应摊销的价值,按其使用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3.16 1251 委托加工物资3.16.1 本科目核算

38、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3.17 1261 委托代销商品3.17.1 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包括委托代销通信终端、手机识别卡等。3.17.2 本科目核算的委托代销商品包括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和视同买断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的共同特点是受托方在未销售完毕的情况下可以全部退货,委托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视同买断方式的委托代销,受托方可以自由定价,赚取进销差价,并向最终购买者开具受托方单位的发票;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受托方不能自由定价,赚取代销手续费,并向最终购买者提供委托方的发票。3.17.3 委托方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

39、,将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本科目核算。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时,委托方按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分别处理:3.17.3.1 视同买断方式:将受托方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由本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通信商品”等科目,同时按向受托方交付代销商品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3.17.3.2 收取手续费方式:将受托方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由本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同时按受托方实际的销售金额确认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再按与受托方协议的代理费支出金额计入“销售费用渠道拓展服务费”(联通华盛以收取手续费方式委

40、托联通集团内其他单位代理销售通信终端所支付的代理费在“销售费用关联方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核算)。3.18 1271 受托代销商品3.18.1 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交付代销商品时的交付成本。公司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3.18.2 本科目核算的受托代销商品包括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和视同买断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3.18.3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交付的代销商品时,按委托方交付代销商品的交付成本计入本科目和“代销商品款”。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时,需按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分别处理(不考虑增值税的处理):3.18.3.1 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照已销售商品的

41、实际销售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 “受托代销商品“结转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代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等科目。3.18.3.2 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约定的售价将已销售商品的金额冲减“受托代销商品“,将“代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根据与委托方签署的代理协议计算应收取的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代办业务” 科目。3.19 1281 存货跌价准备3.19.1 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净值孰低而计提的跌价准备。3.19.1.1 提取增加:指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增加的跌价准备。3.19.1.2

42、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指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在领用、销售或经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置减少前,该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得以恢复时,在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对已恢复的存货价值进行转回。每期末根据期末存货账面价值计算应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和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相比较,如为补提则计入“提取增加”明细科目,如为转回则计入本明细科目,但均对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3.19.1.3 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指公司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核销时,对于该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的金额应为经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

43、核销的金额,而非税务机关批准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销的金额;公司应当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目;待税务机关批准核销后,按批准的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3.19.1.4 因出售资产转出数:本科目核算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领用、销售而结转所减少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因领用、销售而减少的存货结转跌价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3.19.1.5 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本科目核算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其他原因处置减少,而结转所减少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因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

44、产交换等原因而减少的存货结转跌价准备应当计入捐赠、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的成本。3.19.2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增加” -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 “因出售资产转出数” =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3.20 1291 发出商品3.20.1 本科目核算公司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例如销售附有安装、验收条款,在安装验收未完成的情况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将该发出商品成本自“库存商品”科目转入本科目核算。公司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发出商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在“其他应收款代垫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3.21 140

45、1 长期股权投资3.21.1 本科目核算公司获取并持有的意欲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3.21.1.1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3.21.1.2 公司在公开证券市场购买的股票、权证等权益性投资,在未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前,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当达到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转入本科目核算。购入的债权性投资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

46、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3.21.2 投资成本:指公司根据不同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所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并按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调整后的金额。无论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3.21.2.1 确定初始投资成本:3.21.2.1.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在合并日所享有的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3.21.2.1.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初始投资成本为支付的总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包含直接相关费用、税金和其他必要支出)。3.21.2.2 对已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获得“投资成本”:3.21.2.2.1 成本法:“投资成本”等于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即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其接受投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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