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防汛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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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发布单位】 807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 1997-07-25【生效日期】 1997-07-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省防汛条例1997 年 7 月 25 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就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其次条 在本省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

2、作和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的原就;第四条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防汛抗洪的义务;驻我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气;其次章 防汛组织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六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担任指挥;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统一负责指挥辖区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城市

3、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为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分支机构,听从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治理所辖范畴内的防汛日常工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由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防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二向所辖范畴内的抢险力气发出抢险调度命令;三准时发布汛情、灾情公告;四调用防汛物资;五负责防汛经费的治理使用;六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和防汛预备工作;七督促、检查防汛预案的执行情形;八负责防汛通讯系统的建设与治理;第

4、八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防汛办事机构建设,配置必要的人员、办公和通信设施及交通工具;第九条 第九条 交通、邮电、石油、电力、铁路、工矿以及贸易、物资、供销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应当设立防汛机构,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 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第十条 第十条 河道治理机构、水利水电工程治理单位和江河沿岸有关单位必需加强对所辖水工程设施的治理爱护,保证其安全运行,并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以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受洪水威逼的单位应组织成立防汛抢险队伍,每年必需在汛期前将防汛抢险队伍组成人员登记造册

5、,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防洪工程治理单位应结合平常的治理任务,组织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防伍,作为紧急抢险的技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术骨干力气;第三章 防汛预备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据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依据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就,制定本地区的防备洪水方案包括对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跨市、州的主要江河防备洪水的方案,应按国家和省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由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经批准的防备洪水方案,各级人民政府必需严格执行;防备洪水方案需修改的必需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

6、程的治理单位,应依据工程规划设计、防洪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在兴利听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经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认定的重点中型水库或涉及两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防洪工程, 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必需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汛期调度运用方案经批准后,由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治理单位负责执行;未经原批准部门同意,严禁擅自更换;对于工程担心全、危害性大的水库应当限制蓄水;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各类水库的汛期调度权限:一大型水库的调度由省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二中型水库的调度由其所在市、州防汛指挥

7、机构负责,省防汛指挥机构对其有监督权, 防汛紧急时,可对其直接下达调度命令;三小型水库的调度由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市、州防汛指挥机构对其有监督权,防汛紧急时,可对其直接下达调度命令;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应依据所在流域或地区的防备洪水方案,制定本单位防汛抗洪措施,在征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必需在汛前组织力气对辖区内的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状况、河道行洪才能、防备洪水方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讯设施及抢险队伍组织等情形进行检查,发觉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准时提出处理措施,并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解决;防汛检查实行

8、行政首长、治理单位责任人和技术人员相结合的制度,检查人员和检查处理结果要有记载,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河道清障和对壅水、阻水严峻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改建或拆除工作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预报警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网络,加强防汛电脑网络通信的建设,并确保其畅通;防汛通信、电脑网络及预报警报系统的建设由省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并经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地区之间在防汛抗洪方面发生的水事纠纷,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前款所指人民政府或部门在处理防汛抗

9、洪方面的水事纠纷时,有权实行暂时紧急处置措施, 有关各方必需执行;其次十条 其次十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储备肯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方法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其次十一条 其次十一条 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在雨季到来之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猜测,制定紧急情形下的处置方案;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区要随时监测,并准时把群众撤离险区;其次十二条 其次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前应当向有关单位和当地驻军介绍防备洪水方案,组织沟通防汛抢险体会,并准时通报水情;第四章 城市防洪其次十三条 其次十三条 城市防洪实行市长负责制;其次十四条 其次

10、十四条 有防汛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将防洪规划纳入其总体规划中,并严格组织实施;其次十五条 其次十五条 有防汛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需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和江河的防备洪水方案制定本城市的防备洪水方案;国家重点防洪城市的防备洪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或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其授权机构批准后施行;其他有防洪任务的城市,其防备洪水方案依照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防备洪水方案,各级人民政府须严格执行,需修改的必需报经原批准机关核准;其次十六条 其次十六条 有防洪任务的城市其防洪标准均需到达50 年含 50 年一遇以上, 详细达标期限和实施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11、其次十七条 其次十七条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修理和治理所需经费主要由本级人民政府自行解决;第五章 防汛与抢险其次十八条 其次十八条 本省汛期为每年的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显现特别情形时,省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宣布提前或延后汛期时间;依据汛情进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其次十九条 其次十九条 在汛期内,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必需有负责人主持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必需有专人昼夜值班;有关责任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准时把握汛情,并依据防备洪水方案和汛期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调度;遇到紧急情形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可依照实际情形制定暂时防备洪水方案并准时

12、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报告,不得延误、虚报和隐瞒;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在紧急防汛期,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必需由人民政府负责人主持工作,组织发动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全部单位和个人必需听从指挥, 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安排的抗洪抢险任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在汛期,水利、电力、气象、农林等部门的水文站、雨量站,必需准时精确地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供应实时水文信息;气象部门必需准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供应有关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水文部门必需准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供应有关水文预报;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畴内,调用

13、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汛后应当准时归仍或者赐予适当补偿;因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抢险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的,可暂时机动处置,事后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汛情紧急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有权使用管辖范畴内各部门的通信工具,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当洪水威逼群众安全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支配;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在防汛期,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治理单位必需依据规定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发觉险情,必需立刻实行抢护措施,并准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觉水利工程

14、设施显现险情,应当立刻向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水利工程治理单位报告;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防汛指挥车及运输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车辆,在防汛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拦截、扣留、挪用;防汛指挥车经公安部门核准后依据特种车辆治理,其标志灯具及警报器的安装和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防汛抢险车辆的暂时标志,经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制作发放;第六章 善后工作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在发生洪水灾难的地区,物资、贸易、供销、农业、大路、铁路、航运、民航等部门应当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民政、卫生、训练等部门应当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供应、医疗防疫、学校复课以及复原生产等救灾工作;水

15、利、电力、邮电、大路等部门应当做好所管辖的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汛期遭受洪水灾难毁坏的水利工程设施,应尽快抢修复原;对工程量较大,一时难以复原的,应实行相应措施确保度汛安全,灾后必需按标准予以复原; 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应当优先列入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建设方案;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统计部门批准的洪涝灾难统计报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所管辖范畴的洪涝灾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第七章 防汛经费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防汛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加强防汛经费支

16、出的治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在汛期,有防汛任务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肯定的防汛抢险的劳务和费用,详细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水利建设基金和省批准的其他有关费用,资金的征收和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防备特大洪水的经费治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使用的正常防汛费用由防汛办公经费解决;如发生特大洪涝灾难经费不足时,财政部门可赐予适当补助;第八章 嘉奖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

17、政府赐予表彰或者嘉奖:一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下达的指令,调度得当,杰出完成任务的;二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准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果显著的;三在危急关头,爱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的;四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的;五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精确准时,情报传递快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难的;六准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省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果显著的;七加强防洪工程治理,发挥工程效益,为防止或减轻灾难作出突出贡献的;八有其他特别贡献,成果显著的;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

18、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赐予行政处分;应当赐予治安治理惩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条例 的规定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听从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汛指挥机构指令的;二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备洪水方案,或者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的;三有防汛任务的城市在现行防洪标准内显现问题,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经济缺失的;四遇到紧急情形时,未依照实际情形制定暂时防备洪水方案或未准时向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延误、虚报、隐瞒汛情,指挥失误的;五在防汛期有关单位未依据规定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或发觉险情未立刻实行爱护措施, 并未准时

19、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六挪用、截留防汛经费、水利建设基金或者防汛物资的;七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抢险时脱逃的;八汛期内有关责任人员未坚守岗位准时把握汛情、延误防汛抗洪工作的;九阻碍防汛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十非法扒口决堤或者开闸的;十一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工程设施以及水文监测、测量设施、气象测报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通信照明设施的;十二未按规定发布汛情、灾情公告的;十三其他危害防汛抢险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违反河道和水库大坝的安全治理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洪涝灾难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及吉林省统计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章 附就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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