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贷款担保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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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 无抵押贷款担保合同范本无抵押贷款的方式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这样自己手里就算是没有资产在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得到贷款解决自己面临的经济压力。在申请无抵押贷款时要签订合同下面是赢了网小编准备的无抵押贷款担保合同范本。无抵押贷款担保合同范本合同编:_建立工程:_借款:_主部门:_甲方:_乙方:_根据发布的?借款合同?和?中国银行贷款方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展_工程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其中:本金_建立利息_;人民币(大写)_元其中:本金_元建立利息_元(以下简称“贷

2、款)。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第二条贷款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宽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贷款年度用款方案(以下简称“用款方案);并在工程用款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方案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局部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借款合同范本无抵押无担保借款合同范本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方案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提

3、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浮动一利率按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方法?承当损益。实

4、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方案贷款额的未支用局部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方案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局部从一月起补计承诺费。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的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方案如下:_。无抵押贷款担保合同范本如上在签订类似金交融同的时候必需要好好看清楚详细的内容防止里面有条款对自己不利。在无抵押贷款担保中我们遇到纠纷而需要帮助时在赢了网上有很多律师任何问题都可以来网站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 欠债还钱的法

5、律根据生活中工作合作伙伴间总防止不了金钱来往不经意间借个钱却迟迟没有回应。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面对这种情况那怎样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就是赢了网小编整理的欠债还钱的法律根据请您阅读理解。欠债还钱的法律根据根据?合同法?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处、数额、利率、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担保法?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

6、动和财务状况的情况。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视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处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顿发放借款、提早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二百零四条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

7、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返还借款。对借款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支付逾利息。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早归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间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

8、。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综上所述欠债还钱的法律根据还是比拟明确和详细的主要包括各种情况下借款人与当事人的还钱与债务限及利息问题。假如您有问题可以对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自己的情况作出判断以便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复杂的借贷关系可以咨询365在线小编为您解答。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很多通过债务产生

9、纠纷占得比重很大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些权利以保障债权人的财产不受到进犯债权人可以有权利?赢了网为您解答。一、债权人的概念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施行一定行为或者不施行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那么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展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授权利又承当义务。二、债权人的权利一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根

10、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为根底,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恳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可以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11、;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转让权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局部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利债权局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参加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转让前提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

12、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制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别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别离而单独让与。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制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制止让与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债权制止让与的规定。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

13、背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债务人。未经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展转让。转让应送达对方当事人。三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谓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恳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14、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恳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通过上述文章我们大致理解到了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以保证我们的财产平安在行使我们权利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们详细的去理解由于财产纠纷等的法律知识非常复杂此文章不能一一讲述我们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来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 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条件有哪些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问题是大多租赁房屋的房东都怕遇到的法律问题。平常大家都说买房难、租房难今天我们要跟大家说一说这些房东们的难处在出租房屋后假如面临租房者未付房租消失而房内有其物品时所涉及到的留置权与租赁权的权利实

15、现顺序。接下来跟赢了网小编一起理解一下吧。房屋租赁关系中行使留置权的条件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尽?物权法?已打破了享有留置权的合同但并不等于其他所有合同的债权人一方当然都享有留置权。由于目前法律、法规甚至最近2021年7月新公布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也没有明确规定、赋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且理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否享有留置权至今仍存在分歧和争议考虑留置权的平安、有效躲避日后的争执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对出租方享有在承租方逾支付房租、费用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依法享有留置权的约定而不仅仅是对房屋内动产、财物的一般处置权、处理权等不标准的表述

16、。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此外占有必须是合法的。详细到房屋租赁关系中也是一样。出租方假如不合法的占有承租方动产、财物将不能产生留置权及留置的后果。出租方合法占有出租方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的方式一般如下:第一承租方将约定的动产、财物转移给出租方占有(“主动交付占有);第二房屋租赁满或依法提早解除、终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气费承租方逾遗弃、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转移占有(滞留占有);第三通过申请人民财产保全由人民责暂由出租方占有、控制甚至保的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确认占有)。理中还有一种强行占有的情

17、况即承租方在发生了拖欠出租方租金、水电气等费用后又回绝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腾退房屋也回绝交付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在此情形下出租方通过采取自救措施强行入室从承租方手中拘留、控制并加以占有合同约定的留置物以实现留置权。这种方式是否合法是合法留置还是侵权目前理上争议非常大笔者建议在目前法律、解释未明确规定前暂不宜提倡。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限才能确定。假如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那么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假设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迫债务人提早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同一法律关系但是

18、商事留置除外。?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与债权在法律关系上的同一性目的是为了防止债权人对留置权的滥用但该规定仅针对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及双方为自然人的情形而对企业与企业之间除外不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作为收取租金的债权人其获得的是出租房屋使用价值的租金;而承租方放置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与租金债权不可能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能是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笔者认为:按此规定假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的话必须符合房屋的出租方、承租方均是企业才行否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留置权就不能成立。

19、5、需无阻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在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时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但假如存在阻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以上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阻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其二留置财产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当的义务相抵触。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限债务人在该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

20、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假如未约定的那么应在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另行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宽限。由上我们可以得出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对于房东确实非常棘手因为就目前法律来看在租赁合同中只有企业租赁而且也要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时才可以保证留置权的实现而对于我们日常个人的租赁其留置权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这就需要我们房东在租赁房屋时采取保证金或者明文规定留置权等来保障自身权益。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 到债权的诉讼保全假如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在向人民起诉的时候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21、到债权也是可以保全的那么到债权的诉讼保全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到债权的诉讼保全所谓对到债权的诉讼保全是指在案件审理、中根据申请对债务人已到的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采取强迫性措施裁定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由于对到债权的保全涉及本案的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超越了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假设处理不当会直接影响第三人的权利。到应得收益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其存于相对人处的具有资本性质的所应收得的利益。根据人民?适用民事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以下简称?适用民诉法?04条的规定人民对债务人到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有关协助执行。由

22、此可见到应得收益与到债权一样均为债权人到的但尚未被其实际占有支配的金钱利益理中容易混淆。但两者之间又存在许多不同点:(1)对象不同。到债权的对象是债务人根据合同所应得的债权利益而到应得利益是债务人对其具有资本性质的所应获得的利益。(2)法律规定对两者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同。对到应得收益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是裁定限制债务人支取而对到债权的规定那么为裁定第三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3)对相对人或第三人所采用的法律文书种类不同。虽然对到应得收益和到债权的债务人均采用一样的法律文书形式即裁定但对两者的相对人或第三人所采用的文书种类那么有所不同。对到应得收益的相对人-有关采用的是书而对到债权的第三人那么采用裁

23、定书。(4)相对人或第三人对保全措施享有的法律权利不同。按现有法律规定相对人对限制债务人支取到应得收益的仅有协助执行的义务而无权利而第三人对不得清偿到债权的裁定根据人民?适用民诉法?10条的规定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利。由于到债权与到应得收益存在上述不同点所以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一定要分清保全对象的性质不能不加区别随意保全。否那么会造成不必要的费事甚至影响第三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比方假设将到债权反视为到应得收益进展保全由于到应得收益的相对人无申请复议的权利只有协助执行的义务那么会剥夺其实际作为到债权的第三人本享有的对裁定的申请复议权。如上所述按照?适用民诉法?10条之规定到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

24、可以申请复议。该解释并没有规定到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人民?人民执行工作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1条、第63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债权的可以依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债务的第三人对履行到债务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后的15日内提出。第三人在履行指定间内提出的异议的。不得对第三人强迫执行。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不进展审查由此可见根据?执行规定?到债权的第三人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同为到债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保全程序中享有的权利与在执序中享有的权利不同。在诉讼阶段第三人仅享有申请复议权而在执行阶段第三人那么享有异议权。由于申请复

25、议权的行使并不影响诉讼裁定的效力的终止(即不得依之强迫执行)所以两种权利的法律后果不同。而且对同为到债权的第三人在两个程序中使用的文书形式也不一致一个是裁定书一个是书。而第三人对法律效力层次较高的裁定书只享有不影响裁定继续执行的复议书只享有不影响裁定继续执行的复议权对法律效力层次较低的书那么享有直接导致该文书效力终止的异议权。这从文书体系内在的逻辑性上也是说不通的。在诉讼阶段对到债权的保全应当赋予第三人对该保全裁定的异议权理由为(1)根据?适用民诉法?09条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其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而从诉讼保全到执行开场这一段时间内法律没有再赋予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权利。

26、也就是说该财产一经被诉讼保全到了执行阶段其仅仅涉及如何执行的问题第三人不可能再享有异议权了。因此假设在诉讼保全阶段不赋予第三人异议权也就等于第三人自诉讼保全到被执行完毕始终不享有异议权。这样第三人的财产实际上就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被处置了剥夺了第三人依法享有的承受审讯的权利。(2)诉讼保全阶段虽不直接转移保全标的物的物权但由于该保全限制了物的流转在第三人认为其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该到债权的情况下进展保全就会影响第三人对其合法财产的处置权和使用权。(3)从法律体系规定的一致性角度考量同为到债权的第三人其权利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与执行阶段被保护的程度应该一致。既然执行阶段赋予了第三人以异议权且该异议权的效

27、力足以使强迫执行终止那么在诉讼阶段也应赋予第三人享有足以对抗保全裁定的异议权。对到债权的保全前提当然应是债权已经到但有的债权由于是分履行履行限是分段到这样在保全时就只能保全已到局部对未到债权原那么上不得进展保全。有人认为由于诉讼保全时没到的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会陆续到此情况下假如不允许一次性将所有债权保全而是分批分屡次保全会造力物力的浪费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保全之前征求第三人的。假如第三人对该分债权的数额没有异议且同意一次性将到的债权进展保全为了方便诉讼可以一次性保全假如第三人只同意对已到局部保全不同意对未到局部保全应分保全不能一次性将未到的同时保全。因为未到的债权在诉讼过程中可能

28、会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如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进展了其他交易等)由此导致第三人得以行使对该债权的异议权。因此征得第三人同意应为对同一笔分批到债权进展一次保全的前提。在第三人对到债权无异议的情况下假如此债权已由某执行机构债务人申请执行生效判决而采取了执行措施负责审讯的另一对该到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应当慎重。比方甲作为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乙欠其10万元借款。对此所作出的判决已生效且执行机构已对乙下发了执行裁定并冻结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与此同时丙作为又起诉了甲并要求保全甲在乙处的到债权10万元乙为第二个案件的第三人对此10万元无异议。假如审理第二个案件的不考虑前面已生效的执行裁定又对该10万元到债权进展

29、保全那么会形成与前述执行裁定的冲突。假如第一个案件的执行机构不考虑第二个案件的保全把10万元执行给了甲甲可能会把该款挥霍一空使第二个案件的执行落空。因此之间应尽量防止财产保全措施与终审讯决执行之间的冲突。但是假如两者发生了冲突从维护终审讯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适当兼顾财产保全措施的实际效果角度出发应将到债权所涉款项先划拨到执行机构所在的帐户上暂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待负责审讯的所审理的案件终审讯决后如债务人应当承当责任由执行机构所在协助扣划。之间在遇到上述问题时应积极进展协商协商不成应逐级报上级协调不应强行采取措施或者对上级的协调进展推诿。否那么就会影响的形象。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当事人要申请诉讼保全的需要向有辖权的人民申请人民为了防止保全错误可以责申请人提供担保。假如你情况比拟复杂赢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效劳欢送您进展法律咨询。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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