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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调联动实施方案三调联动实施方案萨瓦甫齐牧场关于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根据县委下发的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解释、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温党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和温宿县“三调联动”工作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牧场实际,制定了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全面加强对辖区的各项事故的联动管理,落实责任,提高效能,让市民满意,让领导放心。二、领导机构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智(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副组长:阿
2、不力米提卡德尔(场党委书记)艾合买提艾山(场纪检委书记)韩挺(副场长)阿米尔克热木(阿克青边防派出所所长)成员:托乎尼亚孜亚库甫(协和力村党支部书记)木沙比拉里(机关党支部书记)阿孜古丽胡大白地(场信访干部)艾尼外尔卡斯木(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艾力台瓦库(托乎达依力队队长)吐尔洪沙德尔(塔木里克队队长)毛拉托乎提依明(草林队队长)沙德尔卡德尔(白虎太队队长)吾甫尔卡德尔(萨瓦甫齐队队长)李辉万(卡坡草林队队长)三、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对辖区的各项事故,做好基层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机制的衔接,完善基层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解决社会矛
3、盾纠纷。四、实施措施(一)整合管理资源。在管理过程中,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联合行动,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战斗力。通过实现管理资源的共享,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工作效能。(二)加强沟通联动。实现联勤联动机制,关键是构建一个畅通高效的联络网。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将情况通报给联勤单位,联合管理、及时处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双方要加强沟通,了解相互的管理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三)实施步骤。1、人员机构联动,确保处理各项案件工作机制无缝对接。“三调联动”工作成立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牧场的场长为组长,党委书记、政法分管领导、纪检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信访办民政办和各村队的负责人为成员,具
4、体负责联动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工作。成员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座谈会,总结联动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处理各项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人民调解的调解能力和法律意识。2、调解联动,确保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调解不再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调解案件数量下降。由于各项案件通常争议大、当事人人数多等各种原因,纠纷调解率也不高。因此虽然相关法规未将调解作为相关部门处理各项案件的必经程序,但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相关部门要尽可能组织调解,并制作调解笔录。3、工作联动,确保处理案件工作效率最大化提前收集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准确审理。4、宣传联动,大力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
5、法律意识,并将宣传教育范围拓展到各村队、学校和家庭。五、工作要求(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对新的工作机制进行宣传,切实抓好内部动员部署工作;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充分调动广播等媒体的积极性,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二)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立足现有条件,结合辖区的特点,把握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管理资源,联合举办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解释培训班,以大力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推进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中共萨瓦甫齐牧场202*年2月13日扩展阅读:202*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石发202*9号202
6、2年度石坳乡“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和谐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
7、环境。二、组织机构1、乡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温艳担任,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匡军华担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村(居)、企事业单位设立调解委员会。由治调主任、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村民组长、当地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调解队伍。三、目标要求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区。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工作职责1
8、、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2、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4、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5、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流。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6、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
9、交流通报。7、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配合联动机制,在渣津镇派出所、司法所、渣津法庭设立警司联调工作室。8、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五、工作流程1、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
10、(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部分轻伤害治安案件可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治安案件,应给予有关当事人相应处罚,但受害方表示愿意放弃接受人民调解委调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轻伤害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书,委托镇调处中心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履行完毕的协议书由公安机关和调处中心各留档一份。(3)在乡政府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民间纠纷较多,群众习惯于求助公安机关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镇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各派一名同志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4)对于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发挥公安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共同调处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使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早化解、防激化。2、乡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流程(1)受理纠纷。案件受理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