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1844128 上传时间:2022-04-2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4.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202236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 安置新村建设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新村建设管理方法(试行)经市政府探讨同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建设 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建设工作,确保我市移民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依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方法、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

2、区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管理方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新乡市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建设工作。 移民新村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点新村基础设施、移民房屋和公益设施等。 第三条 移民新村建设工作实行以安置地县(市)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县(市)移民管理机构或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移民迁安组织全程参加监督的管理体制。安置地实施主体单位,应充分敬重移民意愿,在征得移民同意后,接受移民迁安组织的托付,并与移民迁安组织签订托付建房协议 后,详细负责移民新村建设。 第四条 移民新村建设坚持“六统一”和“三结合”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规划,

3、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移民新村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相结合。整合新农村建设和支农惠农资金,全力提高建设水平,把移民新村建设成为规划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美丽、村容整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精品工程。 其次章 规划设计与户型确定 第五条 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协作设计单位做好移民新村规划设计工作。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移民新村规划设计工作;县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详细负责供应移民房屋施工详图设计及移 民新村规划。 第六条 移民新村规划在坚持“不突不破”原则和敬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实现布局合理、简洁明快、美观统一(包

4、括房屋、主支街道、给排水、供电、路灯、绿化、中心学校、幼儿园、村部、卫生室、 人口与计生指导室、沼气、养殖小区、文化大院、游园广场等);移民庭院规划应满意现代农村功能需 求;移民户型规划应经济好用、功能完善、美观大方。 第七条 移民新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由移民新村迁安组织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移民房屋户型、层数的确定。移民新村房屋建设规划的单位和两层房屋应分别集中建设,避开交叉混建,户型由移民一次选择确定,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 第九条 移民户宅基地位置的确定,应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在房屋基础施工完成后或不同户型房屋主体工程建成后确定到户。 第三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条 由安置地实施主体

5、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移民新村建设招标,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移民迁安组织参加。 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项目施工企业的确定,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方法(豫移办200875号文)执行。 移民新村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应在安置地县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 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移民房屋建设招标前应完成房屋户型的确定和房屋施工图的设计等工作。移民房屋建设招标应依据移民安置点建设规模合理划分标段,1000人以下安置点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标段,1000 人以上的安置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

6、标段。原则上应以标段为单元组织招投标,对每个标段施工建设实行 中标企业总承包制。 第十二条 移民新村建设施工企业确定前,由安置地实施主体单位托付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在规定的 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标书。监理招标由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 第十三条 投标企业的基本条件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参与移民房屋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需具备三级( 含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十四条 标底确定由安置地实施主体单位与移民迁安组织共同商定,施工企业投标价原则上只能在 标底0和-3之间浮动。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一)移民代表。原则上不超过评标总人数的三

7、分之一,由移民迁安组织举荐或抽取。 (二)安置地移民实施主体单位和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各参与一人。 (三)评标专家由安置地实施主体单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十六条 评标结束后,应根据规定进行公布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实施主体单位和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各中标企业应仔细组织施工和监理,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不得盲目压缩施工工期,不得私自截肢工程项目。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建立落实“政府监督、中介监理、企业自控、移民参加”的四位一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明确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职责,实行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 第十八条 安置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对每个安置点都应派出不少于2人的监督人员,进驻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现场,开展全过程监督。工程竣工后,对新村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或者其他被检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或者其他产品,不得徇私舞弊。 其次十条 各监理单位应有具体的监理大纲指导监理工作,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关键部位和隐藏工程必需旁站监理。特殊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水电安装及运用功能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理。 其次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担当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违法违规转让监理业务 ,不得在资质证书许可

9、范围之外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应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其次十二条 各有关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企业内部专职质量平安检查员。仔细组织开展班组自检和互检,切实消退工程质量隐患。严把原材料进场关,杜绝劣质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同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其次十三条 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之外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和技 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 其次十四条 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责任主体及其终身保修责任。 其次十五条 移民村迁安组织应提前介入,在工程

10、建设中全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其次十六条 移民新村房屋竣工前,由施工单位向实施主体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县移民机构、建设等单位,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和移民迁安组织等有关单位对房屋进行统一验收。 其次十七条 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案。 第五章 平安管理 其次十八条 项目施工单位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应制定平安施工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平安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 的创建“平安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仔细落实。 平安管理资料

11、完整齐全、真实,并存档备用。 其次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齐,原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并做到防雨防潮;工地内道路平坦、畅通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需绝缘良好,按规定要求安装有爱护装置;线路安装应整齐坚固,按规定的高 度和距离架设,严禁拖地敷设。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平安技术教化培训,并一律佩带平安 帽。不得运用不符合标准的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等,不得运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 机、木制配电箱,不得运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运用或淘汰的 建筑机械设备。 第三十一条 各安置县(市)人民政府、移民村迁安组织和工程参建各方应当

12、建立日常平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觉的担心全隐患逐项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改正。 第六章 移民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移民建房资金主要来源于移民个人房屋及附属物、零星树木、农副业补偿费、建房困难 补助费和移民个人自筹资金等。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补偿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等。 第三十三条 安置地县级移民主管部门依据不同户型中标的建房造价、结合移民个人房屋及附属物、零星树木、农副业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计算出每户移民建房自筹资金。 第三十四条 移民建房自筹资金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一次收齐,交安置地县级移民主 管部门,存入移民户建房资金专户;安置地县级移民主

13、管部门应按建房进度,刚好将建房资金拨入实施主体单位所设的移民建房专用账户中,专款专用。在自筹资金没有汇入安置地县级移民主管部门帐户之 前,不得盲目建设。 第三十五条 实施主体单位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建房资金结算。按建房施工形象进度,由监理单位和 移民迁安组织共同核定后,分期支付移民建房承包合同价款。详细分期付款额度,由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原则是必需确保资金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十六条 负责移民新村建设的县移民机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接受移民村迁安组织的监督。移民村迁安组织应当分阶段刚好向移民户出示资金明白卡,公示建房资金的用途和运用状况,接受移民户的 全额监督。 第七章 责任管理

14、第三十七条 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应组织有关人员刚好对移民新村建设的进度、质量、施工平安及移 民资金管理状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十八条 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包点工作组应加强对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 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安置地县(市)人民政府、安置点现场指挥部、纪检监察部门和移民主管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应常常对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安置地县(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对移民新 村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移民新村建设实施主体单位,对移民新村建设负总责。 第四十一条 移民新村工程建设,必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15、,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方法,制定本地管理方法细则,并报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 水利 水库 移民 方法 通知 主办: 市移民安置指挥部 督办: 市政府办秘书六科抄送: 市委各部门,新乡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印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暂行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