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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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务分级 1.3.1 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 1.3.2 重大环境事务(级) 1.3.3 较大环境事务(级) 1.3.4 一般环境事务(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1.5.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1.5.3 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 1.5.4 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区指挥机构 2.5 现场处置机构 2.5.1综合组 2.5.

2、2 救治组 2.5.3 监测组 2.5.4 救援组 2.5.5 警戒组 2.5.6 善后组 2.5.7 后勤组 2.5.8 宣扬组 2.6 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2.7 专家组 2.8 事发单位 3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工作 3.1.1 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 3.1.2 开展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演练和风险评估 3.1.3 建立环境应急人才及资料库 3.2 预料系统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和发布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4.1.2 报告方式和内容 4.2 先期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响应机制 4.3.2 应急响应程序 4.3.3

3、应急响应措施 4.4 指挥与协调 4.4.1 指挥和协调机制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4.5 应急监测 4.6应急监察 4.7 平安防护 4.7.1 应急人员的平安防护 4.7.2 受影响群众的平安防护 4.8信息发布 4.9 应急响应终止 4.9.1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4.9.2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4.9.3 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 4.10 后期处置 4.10.1 善后处置 4.10.2 突发环境事务危害调查评估 5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通信保障 5.4 人力资源保障 5.5 技术保障 6监督管理 6.1 预案与演练 6.2 宣扬 6.3 应急实力考

4、评 6.4 嘉奖及责任追究 6.4.1 嘉奖 6.4.2 责任追究 7附则 7.1 预案的说明 7.2 预案的实施时间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刚好限制和消退突发环境事务的危害,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务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区对突发环境事务的防控和应急反应实力,将突发环境事务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

5、案XX省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XX市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及XX市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事务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务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重大环境事务(级)、较大环境事务(级)和一般环境事务(级)。1.3.1特殊重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殊重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1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丢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爱护物种灭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

6、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峻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务。1.3.2重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1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丢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爱护野生动植物种群

7、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务。1.3.3较大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爱护的

8、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务。1.3.4一般环境事务(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9、;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耀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肯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务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务的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务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难、生产平安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平安,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须要实行紧急措

10、施予以应对的事务,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务和辐射污染事务。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务、船舶污染事务的应对工作根据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XX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1.5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对危急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务风险防范体系,主动预防、刚好限制、消退隐患,提高对环境事务的防范和处理实力,避开或削减突发环境事务的发生。环境事务一旦发生,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作为首要任务,还要留意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平安防护工作。1.5.2坚

11、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分级负责。区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区域一般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工作以及较大、重大、特殊重大突发环境事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较大、重大、特殊重大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工作接受省、市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1.5.3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处置,对限制事态、减轻后果、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所在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在刚好上报状况的同时,应快速实行措施,主动进行处置。1.5.4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主动做好应对突

12、发环境事务的思想打算、物资打算、技术打算、工作打算,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气,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纳先进的预防、监测、预料、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务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实力。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XX区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下设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探讨确定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

13、工作重大决策和实施看法; (2)依据区应急委员会的确定,启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响应; (3)依据区应急委员会的确定,结束突发环境事务应急状态; (4)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开展全区突发环境事务预防、应急打算、应急处置和事后复原与重建工作,指导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做好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委宣扬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

14、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公司、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等。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住建局:负责供应事务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技术支持。区生态环境局:接受报警信息并组织核查,刚好上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参与现场污染状况监测和污染趋势预料,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务的基本状况和处置预案,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参与事务责任的调查;监管污染残留物的清除和环境复原工作;参与事务评估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参与现场应急救援、事务责任调查和事务评估工作。区科工信局:组织协调XX电信XX分公司、XX移动XX分公司和中

15、国联通XX分公司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公安分局:设置警戒线,限制现场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维护旁边的交通秩序,负责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交通畅通,参与人员疏散和现场处置行动,对明确的事务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参与涉及土地、矿山资源的突发环境事务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区委宣扬部:组织好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学问宣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宣扬报道。区财政局:供应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应,并做好经费运用状况监督检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涉及因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不合理运用引起的

16、突发环境事务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区林业局:监督指导属地政府开展野生动(植)物及林业部门主管自然爱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务调查和处置工作。区水利局:协调供应实时水情信息,帮助污染趋势的预报工作,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负责对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调度,帮助调控相关江河的水体流量。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征调运输救灾物质、人员所需的车船;负责管理赣江XX段水上交通平安,防止船舶污染;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工作。区城管局:确保区本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平安正常运行;负责协调、调查区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应急事务处置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事故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

17、组织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设备参加救援;帮助有关部门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指导和事务的调查处理。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服务工作。区气象局:负责供应突发环境事务周边气象监测数据,开展气象条件对突发环境事务的影响分析,必要时组织开展负责极重污染状况下的人工降雨组织与实施。区人武部:组织指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抢险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危化品污染形成对人员生命财产构成威逼状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主动搜救和疏散污染区域被困人员。区城投公司:负责协调并供应事务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机械设备。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务的属地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安置

18、、现场救助,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受害者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处置等工作。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可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事务处理工作的须要,相应增减和变更。区直其他有关部门也应依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与职责,协作实施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理措施,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2.2办事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确定和指示; (2)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联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状况进行指导、督促和

19、检查; (4)编制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建立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受理和收集有关环境事务信息并刚好上报; (5)发生环境事务时,负责甄别环境事务级别,提出实施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应急环境监测、污染处置和消退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务发生的缘由、发展趋势及污染影响等进行评估,为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决策供应依据。2.3现场指挥机构 特殊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依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一般环境事务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可以依据须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事发地

20、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主要领导担当,或者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详细负责事发觉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全面驾驭事务发展态势,刚好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状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措施落实状况。2.4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务的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实施各项应急措施。2.5现场处置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须要下设若干现场处置职能组,各组组成及职能如下:2.5.1综合组:组织协调各部门根据

21、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综合组职责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担当。2.5.2救治组:制定紧急医学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救治组职责由区卫健委担当。2.5.3监测组:驾驭事务发生地环境爱护现状及相关企业的有关状况,监督指导污染源的限制和处置;负责事务现场布点监测、采样及分析化验,刚好报告监测结果,预料和估算污染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参加事务现场调查取证和事务性质、等级的认定。监测组职责由区生态环境局担当。2.5.4救援组:负责现场污染限制、搜寻救助、现场泄漏污染物的洗消和危急装置的抢险救援工作。救援组职责区城投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

22、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担当。2.5.5警戒组:负责救援现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以及事发地周边职工和群众的劝导和疏散;对责任人进行限制,对事务性质进行界定。警戒组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担当。2.5.6善后组: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救助和理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开展污染消退和生态复原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善后组职责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担当。2.5.7后勤组:负责运输保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应急人员、设备及物资刚好到达现场。运输及车辆保障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担当;应急物资保障由区民政局负责综合协调、区财政局供应资金保障。

23、2.5.8宣扬组:指导协调应急信息和新闻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指导协调对公众开展环境平安教化。宣扬组职责由区委宣扬部、区生态环境局等担当。2.6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环境爱护职责规定的行政机关,均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成立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之间建立并保持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各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在做好本部门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协作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污染源的限制和处置等工作。须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恳求。2.7专家组 聘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机

24、关的环境监测专家、危急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爱护专家、核与辐射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等组成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选聘并建立专家库。主要职责:对环境事务的污染危害现状做出评估,对事务的污染发展趋势做出预料,对事务应急行动提出建议,对重大防护措施如公众紧急疏散等的实施提出科学依据,对事务的后续处理如环境复原、生态修复等提出建议,进行事务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2.8事发单位 发觉环境事务征兆或突发环境事务时,应马上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根据单位内部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处置,力争在前期限制污染态势;刚好通知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单位和人员刚好撤离

25、;根据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进行人员救治、污染物处置、现场清理、后期环境复原等工作,并协作相关部门进行事务调查工作。3监测预防与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区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务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气象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刚好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务的信息报区生态环境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平安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平安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当

26、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务的状况时,要马上报告区生态环境局。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突发环境事务的严峻性可分为级(特大)、级(重大)、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务,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依据事态的发展状况和实行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务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相关应急响应进入预警状态。3.2.2预警信息发布 进入预警状态后,区应急委员会应当实行以下措施:(1)马上启动相关应急响应。(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区应急委员会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委员会发布,橙色预警由省应急委员会发布,红色预警由省应急委员会依据国务

27、院授权发布。(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当安置。(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区环境监测机构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驾驭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5)针对突发环境事务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运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事务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区应急委员会在无法甄别环境事务等级的状况下,应马上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及市生态环境局。对污染危害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尚达不到蓝色预警级别的环境事务,由区应急委员会和各部门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按报告时限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及市生态环境局。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

28、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刚好上报突发环境事务的责任。发生突发环境事务的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或部门在发觉突发环境事务后,无论事务级别大小,都应当马上向区应急委员会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区应急委员会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区生态环境局在接到报告后应马上报告区应急委员会,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环境事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行政区域危害或者损害的,区应急委员会应当刚好向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事务危害或者损害的有关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须要实行的防范措施等状况。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甄别环境事务的级别

29、并上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委员会。在确认较大(级)、重大(级)或特殊重大(级)环境事务后,区生态环境局在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对一些事务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者可能转化为较大、重大、特殊重大的环境事务,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紧急状况下,可以越级上报。4.1.2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环境事务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觉事务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状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务处理完毕后马上上报。(1)初报可用电话干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务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状况

30、、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爱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爱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务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已实行的处置措施等初步状况。(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准确数据,包括事务发生的缘由、过程、进展状况及实行的应急措施等基本状况。(3)处理结果报告采纳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务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务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具体状况。4.2先期处置 在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当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要马上

31、实行措施,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坚决限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限制事务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务的发生。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性环境事务(级响应)的处置由区应急委员会负责,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应急处置。较大环境污染事务(级响应)及跨区的一般性环境污染事务,由市应急委员会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当发生特殊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环境污染事务时,由省应急委员会或国务院成立相应的上级应急指挥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在其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4.3.2应急响应程序 区应急委员会接到有关环境事务的报告后,向区委、区政府汇

32、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召集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快速了解、驾驭事务发生的详细地点、时间、缘由、人员伤亡状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实行的措施和事务发展的趋势等,快速制定事务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刚好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务处理的最新进展状况。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内容包括:(1)加强与突发环境事务所在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的通信联系,随时驾驭事务进展状况; (2)马上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 (3)刚好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务基本状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状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状况。依据专家的建议

33、,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为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供应技术支持; (5)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气实施增援。4.3.3应急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各有关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部门和单位依据工作须要,组织实行以下措施:(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马上实行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限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平安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

34、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事发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纳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实行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实行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2)转移安置人员 依据突发环境事务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逼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刚好疏散转移受威逼

35、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平安。妥当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3)医学救援 快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气,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依据须要刚好、平安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帮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爱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救济。(4)市场监管和调控 亲密关注受事务影响地区市场供应状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

36、务造成的集体中毒等。(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实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刚好、精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务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务缘由、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须要公众协作实行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务调查处理进展状况等。(6)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37、冲突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务,维护社会稳定。4.4指挥与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环境事务的状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接到事务信息通报后,应马上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觉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亲密协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发生环境事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刚好、主动地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供应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供应事务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探讨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需主动协作,支持区环境应急指挥

38、部和各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应急监测、应急监察等工作的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应急工作的开展。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气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逼的周边地区危急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依据污染影响评估及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污染影响消退后,组织疏散人员返回; (7)刚好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状况。4.5

39、应急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机构应依据事务状况的报告和收集的相关信息确定特征污染物,依据事务发生地的地形、气象条件及旁边环境敏感点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快速设立监测点位。实施应急监测时,应对污染物质可能造成的污染范围进行预料,依据污染物特性、可能污染区域提出人群疏散范围建议,并刚好上报给现场指挥部;事故后期对污染物的迁移、滞留、降解和影响范围等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直至事务造成的污染消退。事务发生地政府及企业要协作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相关院所恳求技术及人员支援。4.6应急监察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机构在接到突发环境事务报告后,应马上赶赴事发觉场,调查事务发生的时间、

40、地点、性质、缘由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事务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监督、指导污染源的限制和处置工作;帮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务责任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事务发生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协作做好应急监察工作。4.7平安防护 4.7.1应急人员的平安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不同类型环境事务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实行平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觉场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依据须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务现场,以确保自身平安

41、。4.7.2受影响群众的平安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平安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依据突发环境事务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实行的平安防护措施; (2)依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平安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平安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4.8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务的信息发布应当刚好、精确、客观、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务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状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依据事务处置状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突发环境事务的信息发布,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委

42、宣扬部、区文广旅新局负责实施。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实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9应急响应终止 4.9.1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意应急响应终止条件:(1)事务现场得到限制,事务条件已经消退;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务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退,无继发可能; (4)事务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接着的必要; (5)实行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爱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务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4.9.2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突发环境事务得到限制,紧急状

43、况解除后,应急响应终止时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或由事务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区应急委员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各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响应终止吩咐; (2)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环境监测组接着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污染影响彻底消退为止。4.9.3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 (1)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发生环境事务单位查找事务缘由,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2)发生环境事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务总结报告,于应急响应终止后上报。(3)应急过程评价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组,会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及乡(镇、XX经开

44、区、管理处)组织实施。(4)依据环境事务的类别,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刚好修订。(5)参与应急行动的部门分别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4.10后期处置 4.10.1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要做好受污染区域内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心情,事发生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扬教化等工作。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务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仔细收集、清理。4.10.2突发环境事务危害调查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突发环境事务危害调查组。调查组人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事务发生后,调查组

45、要快速赶赴现场开展污染危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状况、危害程度、危害过程等资料;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务所造成危害的看法。仔细总结阅历教训,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区政府。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对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应急抢险战略物资储备资金,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属于乡(镇)政府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财政解决。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务防控打算、现场应急监测和救援等,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监察、监测、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

46、费等。5.2装备保障 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在主动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气的基础上,加强危急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实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应急行动所需。5.3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响应启动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敏捷机动、稳定牢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突发环境事务现场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XX电信XX区分公司、XX移动XX区分公司和中国联通XX区分

47、公司等负责担当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5.4人力资源保障 区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识环境应急学问,充分驾驭各类突发环境事务处置技能的预备应急力气;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务的素养和实力;各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救援队伍;对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编组和培训,保证在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后,能快速参加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消防武警官兵依据相关规定,要做好参加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务的抢险救灾打算工作。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气,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参加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配备先进的应急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主动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5.5技术保障 建立专家库,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务开展预料、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探讨。确保在启动应急响应直至事务处置完毕的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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