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辅警工作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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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做好辅警工作讲稿 如何做好辅警工作 一、辅警简介 (一)警察的概念 警察是国家的产物,在世界各个国家,无论实行什么社会制度,无一例外地都设有警察。警察职务及其性质,确定了其职务行为是代表了国家行为,涉及到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古希腊时代警察就已存在。所以警察一词源于古代,但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含义有所区分。警察最早的含义是“都市统治的方法与都市力气”。后来又发生了一些改变,一些国家把警察作为专指国家政务,其权力涉及的面特别广泛,包括政治、军事、司法和宗教等方方面面。17世纪以后,警察一词渐渐变窄,警察与军事和司法渐渐分别,警察专指国家“

2、内务行政”。现代意义的警察的确立最早始于英国。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最早的警察组织和警察人员,虽然在称谓上有所不同和履行的职能与现代社会警察的职能不完全相同,但是都有现代意义警察职能的属性。在中国,在警察发展史上,警察一词始于宋代。现代意义警察制度,创于清朝光绪年间。最初称警察为巡捕,后又改称警察为巡警。清朝续文献通考所释:警察乃内治安要政,且是特地之学,自奉旨办,挑年轻敏者,仔细教训。这是我国近现代意义上有关警察概念的最早的说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没有特地的警察制度。在我国封建制度时期,地方行政、司法不分,由府、县行政长官兼管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事宜。只是在府、县衙门内设有巡守

3、、捕快等类似现代警察职能的人员,负责社会一线维持治安、抓捕人犯等工作。直到清末中国才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警察制度。 根据时间先后来讲,中国近代警察诞生应首推湖南长沙创立的保卫局。1897年,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向推行新政的巡抚陈宝箴提出,现行的保甲制度撑不起社会安定的局面,建议设立湖南保卫局。此后,黄遵宪将草拟的保卫局章程刊登在湘报上,广泛征求各界看法。于1898年7月27日正式成立“湖南保卫局”。其机构完全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由于是官绅合办,人员素养与西方警察差距很大。后来由于戊戌维新失败,主动推行新法的湖南巡抚陈宝箴等人被革职。刚刚诞生三个月的“湖南保卫局”也随着变法的失败,被迫裁撤更名为保

4、甲局。应当说,湖南保卫局是中国警察的前身,首开中国近代警察史的先河。 从警察的历史发展过程看,现代意义的警察是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而存在的。是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治安秩序、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因此,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辅警概念来源 辅警的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实行海洋法系的国家。海洋法系认为,社会治安应当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担当。因此,在海洋法系的国家,民间自组辅警,帮助正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中国香港原是英国殖民地,协助警察早已有之。中国台湾也有辅警,叫义勇警察。法国、德

5、国和日本实行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坚持政府应对社会平安负起全部责任,故不设辅警。关于辅警,中外均没有统一的名称或定义。广义上,辅警是指在编警力以外的全部警察协助力气。在西方,辅警的概念与私人警察类同。它们主要有特殊警察、私人保安公司。警察承包制等形式。在我国,广义上的辅警是指各类社会治安防范组织,即“在基层政府领导下,由居(村)民委员会或单位组建的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护街队、护村队、护校队等不同形式和称谓的群众性防范组织”。它们“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帮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狭义上的辅警是指干脆帮助国家在编警察履行各项职能的协助力气。英国的文职警察、特殊公安员,我国的治安联防队等都属狭义上

6、的协助警力。辅警,有的也称为协警,是指在编警力以外的干脆帮助国家在编公安民警履行各项职能的协助力气。 (三)中国辅警的由来和发展 中国辅警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头以后才出现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阶层分化以及人口流淌加速,治安形势的日趋困难,由于受编制管理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同等时机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警力不行能大规模增加,全国公安机关警力比远未达到人口比万分之十的比例,公安机关的警力已远远不能完成较之繁重的公安工作,致使许很多多工作变得极为被动和难以开展。同时,由居(村)民委员会或单位组建的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护街队、护村队、护校队等群众性防范组织不能刚好有效帮助民警开展治安检查、盘查

7、、堵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检查涉嫌物品、车辆等警务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招用辅警供应公共平安服务已成为各地缓解警力不足的必定选择,是实行公安行政公私协力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辅警制度在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逐步推行,中国辅警由此应运而生。目前,我国辅警队伍的发展已颇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辅警已近300万人,其人数已经远远超过全国民警数量。客观地说,辅警对于给警力不足解套,减轻警察机关的任务负担,实现公安行政的民主化,提高警察任务的行政效率,帮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具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气。 (四)中国辅警的性

8、质 辅警是帮助正规警察开展相关工作,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在地位上,辅警的成员一般不拥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权限上,也不具有任何形式的执法权(包括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功能上,协助警力主要是弥补在编警力之不足,只起协助作用。 二、辅警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职责的概念及特征 1、人民警察职责的概念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担当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 2、人民警察职责的特征 (1)法律性。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的肃穆性。是国家权力机关依

9、照广阔人民群众的意志而确定的。 (2)有限性。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范围,就是越权。人民警察职责规定了人民警察工作管辖范围,是民警察任务的详细化。人民警察法对于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界限标准,为人民警察主动完成本职工作,防止不依法履行职责,供应了法律上的保障。 (3)责任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需依法履行职责,如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将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追究。人民警察职责确立了人民警察对国家对人民在法律上应担当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人民警察的职责要求人民警察履行职务必需以宪法和各项法律为准则,不允许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人民警察必需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人民警察

10、如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中违法而侵扰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应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人民警察职责的内容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平安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急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保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

11、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平安爱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职责的履行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如何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9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状况,应当履行职责。”这一规定,一方面严格要求人民警察在任何时间内都要自觉地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时刻保持高度警

12、惕,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另一方面也为人民警察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法律爱护供应了法律依据。 (二)辅警职责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赐予支持和帮助。公民和组织帮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爱护。对帮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果的,赐予表彰和嘉奖。 公民和组织因帮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抚恤或者补偿。 (三)辅警的职责 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根据相应岗位协助履行下列职责: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

13、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扬教化等警务活动; 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平安宣扬教化等警务活动; 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协助性警务活动。 (四)辅警禁止从事的警务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支配辅警人员协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1、涉及国家隐私的警务活动; 2、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惩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确定; 4、刑事强制措施的确定; 5、公安机

14、关确认的不得协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三、辅警工作纪律 辅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隐私和警务工作隐私; (三)听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敬重社会风俗习惯。 四、辅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及应留意的问题 由于特警的工作性质确定了特警辅警的工作性质,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特警履行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扬教化等警务活动。 (一)

15、什么是违法犯罪 1、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驾驭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确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爱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词源上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与法字有亲密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需遵守的规范。 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即整体或抽象意义的法律,是指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律,即特定或详细意义上的法律,专指全国

16、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运用的法律一词,多数是从广义上来说的。为了避开上述广、狭两义的混同,在我国法学辞书中或一些法学著述中,把广义的法律称之为法,而将狭义的法律仍称为法律。法具有哪些功能?概括的说具有四个功能。一是指引功能。法通过对权利义务的规定,为一般人的行为供应一个模式,引导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正确作出行为选择。法的指引功能主要是通过法律规范对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来实现的。二是预料功能。法的预料功能,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会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支配。预料功能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17、。三是评价功能。法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规范,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因而具有作为推断、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与尺度的功能。四是教化功能。法的教化功能是指法的实施对人们的相识和行为产生的影响。其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法的教化功能主要在两个方面起作用:一方面,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既可以教化违法者本人,同时又对那些企图违法的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使其引以为戒;另一方面,通过对合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确认和爱护,对人们的行为起着示范与激励的作用。五是强制功能。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国家强制性的特征,因而自然地具有强制功能。法的强制功能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任何社会的法都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对违法者以

18、国家的名义加以制裁。 2、违法和犯罪及其区分 经常有许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分。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平安,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扰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全部的财产,侵扰公民私人全部的财产,侵扰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惩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我国刑法对犯罪概念非常明确详细的规

19、定。犯罪是一种普遍而困难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犯罪是一种严峻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峻危害性;犯罪是一种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处性。(1)犯罪是严峻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严峻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中的首要特征,也是它的本质特征。统治阶级之所以用刑法的形式宣布某种行为是犯罪,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在肯定的历史时期内,严峻危及到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在我国,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虽然千变万化,但总体上讲,它们都从不同的方面危害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0、:a.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例如危害国家平安罪;b.危害国有和集体全部的公共财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如破坏生产经营罪等;c.侵扰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如杀人、损害、强奸罪等;d.破坏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例如妨害公务罪、制造、贩卖毒品罪等。这四个方面概括地反映了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基本内容。危害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我国统治关系的侵扰,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妨害我国社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顺当向前发展。假如只看到犯罪分子给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造成这样那样的损害,而看不到犯罪在总体上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危害,是不行能真正相识犯罪的本质的

21、。社会危害性,从本质上看,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对刑法爱护的利益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它是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属性,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会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任何有害的思想,只要它没有外化为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是犯罪。这种外化的行为,也不是局限于作为思想的外部表现的纯客观的行为自身,而是包括行为在内,并以行为为中心,由主客观诸因素组成的有机整体。本法从不承认“思想犯”。本法中的社会危害性,具有特别的性质,即它并不是泛指对社会的一般危害,而仅仅是特指达到了严峻或者极端程度的危害。正因为如此,对于造成这种程序危害的行为,才施以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的惩处。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和大小,是认定犯罪

22、,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根本依据。某种行为之所以被认为是犯罪,就是因为它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只有把握行为的这种危害性,才能从本质上把握某种行为可以认为是犯罪,而其他行为则不能认为是犯罪。以本质特征为标记,下面的这些行为,不是犯罪行为:解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正值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值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值防卫的成立须要满意5个要件:侵害现实存在、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紧急避险的行为;有某种社会危害性,但危害性尚未达到犯罪

23、程度的行为,如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行为,违反党纪、政纪、军纪的错误行为;某种行为“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本条“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是对犯罪概念的补充,从而使犯罪概念更具有周密性和科学性。这一规定表明,某种行为的外部特征好像有危害性,但由于“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其危害性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所以,法律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危害社会的“量”达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时,才能确认它们为犯罪。不过,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人们的相

24、识则不尽一样。这就须要通过权力机关,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去加以规定。本法依据社会上各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有选择地宣布某种行为是犯罪并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犯罪在严峻危害性特征之外,又派生出其次个重要特征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统治阶级不行能以法律的形式把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宣布为犯罪,也不会将危害性并不严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所谓刑事违法性就是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超出了一般程度,已触犯了刑法。由于刑事违法性是犯罪不行缺少的法律特征,因此确认某种行为是否犯罪,衡量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不能脱离刑法的规定。只有当行为不仅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刑法已明确作出规定时,才能认为是犯罪。刑事违法性是

25、定罪的准绳,必需依刑法定罪量刑,有社会危害性而没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不能定罪。在日常生活中,刑事违法性是人们行为的戒律标准,告知人们什么行为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刑事违法性不仅指违反刑法典,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特殊刑事法规,以及民事、行政、经济法规中的刑法性规范等。刑事违法性不仅指违反刑法分则,也包括违反刑法总则。违反刑法是犯罪行为区分于其他违法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犯罪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违反刑法、触犯刑律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违法虽然具有肯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并不都是犯罪,只有违反本法的才构成犯罪,例如,盗窃、诈骗少量财物,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行为;只有盗窃、诈骗

26、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本法中的盗窃罪、诈骗罪。一般的走私,属于违反海关法的行为;而走私情节严峻的,则构成本法中的走私罪。一般的干涉婚姻自由,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则是本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此等等。(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处性。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要达到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严峻程度,而且必需是应当赐予刑罚惩罚的,才属于犯罪。这就使犯罪行为又具有了应受惩处性的特征。应受惩处性是犯罪的第三个基本特征,也是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的重要区分的一种表征。这说明,犯罪与刑罚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种评价,在通常状况下,刑罚重的

27、,说明该种社会危害性较大;刑罚轻的,则说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要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构成了犯罪,在通常状况下,就须要采纳刑罚的方法予以刚好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使犯罪人得到应有的惩处和改造,使广阔公民和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爱护。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赐予刑罚惩罚的行为,也必需是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担当民事责任,如解除阻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惩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或者要受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则要担当刑罚惩罚的法律后果。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行

28、为应当受到刑罚的惩罚,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法律后果。正因为行为具有肯定的社会危害性,并且触犯了刑律,才应当受到刑罚的惩处。犯罪行为的应受惩处性,与司法实践中对某个犯罪人不须要赐予刑罚惩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表明白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是犯罪行为,不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不是犯罪行为。后者是在确定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要不要给犯罪人以肯定的刑罚惩罚问题。司法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惩罚,但因具有某种从宽处理的条件(如犯罪后自首、未成年人犯罪等)不须要判刑而予以免除惩罚,这与犯罪应受刑罚惩罚的特征是不冲突的。因为只有在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惩

29、罚这个前提下,才能免除刑罚惩罚。 总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惩处性,是任何犯罪行为必需同时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三个基本特征相互统一,紧密结合,形成了我国刑法中的完整的犯罪概念,它集中反映了犯罪行为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说明将某种行为认定为犯罪并加以惩处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阶级性。而刑事违法行为和应受惩处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反映了何行为是犯罪并得到什么必定结果,揭示了犯罪的法定性。一种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会有刑事违法性,也不会受到刑事惩处,就不是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假如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惩罚的程度,也就不构成犯罪。这一概念,对我们认定犯罪、划

30、清罪与非罪、适用刑罚,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还应留意本条中的“但书”规定:即“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书”部分的规定不是可有可无的,是犯罪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犯罪的概念中可以归纳出犯罪的三个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其次,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需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需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需同时具备的缺一不行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

31、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违法和犯罪的区分是,从违法概念的外延看,它包含了刑事违法,也就是犯罪,也可以这样说凡是犯罪必定违法,但违法不肯定犯罪。但是,我们实际生活中还是把违法和犯罪概做以区分,习惯上把除犯罪以外的一般违法行为称为违法行为,把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称为犯罪。 (二)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和要求 1、现场实行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开和削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开运用较重处置措施。 2、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留意方式方法,避开激化冲突;发觉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当刚好实行相应措施进

32、行妥当处置。 3、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急性、可能还有未被发觉的违法犯罪行为人等状况保持警惕,防止、削减自身伤亡。 4、实行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状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5、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依据现场警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人数、当事人身份及警情敏感性等综合因素,快速推断,实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现场警情发生改变的,应当刚好调整处置措施。 运用较重处置措施时,可以同时运用较轻处置措施作为协助手段。 (三)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措

33、施、实施程序及应当留意的问题 处置措施及种类 处置措施,是指为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依照本规程实行的强制手段,由轻到重依次为:口头制止、徒手制止、运用警械制止、运用武器制止。 口头制止,是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发出强制吩咐。 徒手制止,是指运用身体强制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运用警械制止,是指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运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驱除性、制服性、约束性警用器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口头制止条件: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口头制止。 口头制止包括以下内容: (一)吩咐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吩咐违法犯罪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的要求接受检

34、查; (三)告知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听从公安民警吩咐的后果; (四)依据警情须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五)其他能够达到有效制止目的的口头吩咐。 留意的问题: 口头制止用语应当明确、简洁、易懂,禁止运用羞辱性、卑视性语言。 口头制止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其他严峻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徒手制止措施。 徒手制止条件:对正在以稍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峻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平安,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状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峻危害后果的,可以干脆运用徒手制止。 留意的问题:徒手制止,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

35、法犯罪行为为限度;除非必要,应当避开干脆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马上停止可能造成人身损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帮助民警运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 运用警械制止的条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运用警棍等驱除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羞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实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攻击人民警察的

36、; (七)危害公共平安、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平安的其他行为,须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运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应当留意的问题:依照前款规定运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马上停止运用。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攻击尚未危及他人或者公安民警生命平安的,公安民警运用警棍时尽量避开攻击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依照前款规定运用警械,不得有意造成人身损害。 对于遇有下列严峻暴力犯罪的,可以运用警械,以制止犯罪行为为限: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峻危害公共平安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有意危害公共平安

37、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急物品,严峻危害公共平安的; (四)运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急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运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急物品相威逼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平安造成严峻、紧迫危急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平安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保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攻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攻击、破坏的紧迫危急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等严峻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攻击人民警察,

38、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平安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峻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急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运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有上述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运用武器,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运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峻危害后果的,可以干脆运用武器。 三、怎样做好辅警工作 (一)把握机遇,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 1、通过考试竞争,特别困难; 2、待遇比较优

39、厚; 3、父母多年教化培育,付出许多心血,寄予很大希望。把这一职业作为人生的新起点,在崭新的舞台上呈现自己。 (二)摆正位置,主动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与领导的关系、与民警的关系、与群众的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即“事前先预料、事中勤沟通、事后多反思”。养成三个习惯,即“勤动脑、勤动耳、勤动腿”的习惯。 (三)依法处置,文明规范帮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 一要明确处置对象。二要明确处置程序。三要依法合理选择处置措施。四要处置行为要文明规范。案例1:2022年7月18日16时许,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辅警江虎在德阳市长江东路政务中心门口执勤时,与一违法乱停乱放的

40、车主发生纠纷,在争吵过程中,江虎脱下装备和警服,赤裸上身,并对当事人说:“老子脱了衣服给你打,不要工作了。”7月18日下午,德阳一名网友发微博称,德阳交警二大队一位民警“好凶”, 同时上传几张照片,相关话题在微博上的阅读量已超过172万次,此事当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得知状况后,德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状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状况属实,德阳市公安局经探讨确定,从2022年7月21日起,解除与辅警江虎的劳动合同关系。案例 2、2022年5月5日21时40分左右,小王和小马酒后骑一辆两轮电瓶车,沿凤阳县府城镇东环路行驶,辅警郭宝军、刘松骑两轮电瓶车自南往北行驶(当晚两人均不值班)。在

41、保英便利店门前,小马与郭宝军所驾两车相撞,致郭宝军、刘松不同程度受伤。随后,郭宝军报警,刘松打电话联系同事孟伟(当晚不值班),称其与郭宝军在东环路与人撞车。孟伟随即赶到,与小王发生口角,双方发生互殴,小马被孟伟一拳打中面部,郭宝军耳朵被咬掉一部分。此时,洪武路派出所民警高光胜带领两名辅警巡逻至案发地,上前制止未果,双方接着对打。县局指挥中心在接到处警民警高光胜增援恳求后(并非现场涉事辅警打电话喊来),快速指令特(巡)警大队赶到现场,将涉事辅警孟伟、郭宝军、刘松限制。涉案人小王向北跑去,部分辅警随后追撵(并非追打)。在限制小王的过程中,小王坐躺在地上,不愿上警车,出警辅警石宇哲处置失当,对其后背

42、踢了一脚。随后民警将事务中伤者小王、小马、刘松、郭宝军送医院住院治疗。事务发生后,凤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快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绽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受害者小马伤势构成轻伤,辅警孟伟已被刑拘,另外三名辅警已被停止职务,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案例 3、2022年4月14日凌晨1时30分许,虎门博涌辅警中队接群众投诉称,在博美广场有人噪音扰民。接到报警后,张某宝等4名辅警前往查处,并劝导在博美广场发出噪音的人员离开。其间,辅警队员与酒后制造噪音的群众周某(男,24岁)、吴某(女,20岁)相遇。辅警队员张某宝上前制止,但酒后的周某不听劝阻,并打了张某宝面部一拳,随后逃走。几名辅警队员见状马

43、上上前追逐,在博美公厕旁边追上周某,遭到周某的剧烈抗拒,双方对打。辅警队员张某宝等3人持伸缩警棍强行将周某限制,并对其殴打,致周某受伤。周某的女友吴某在劝架过程中,也被辅警打掉5颗牙。事发后,虎门警方进行调查,经法医初步鉴定,吴某伤情达轻伤,周某、张某宝伤情均为稍微伤。虎门警方依法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周某被处以行政罚款300元;对张某宝等3名涉嫌有意损害的辅警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不畏艰险,危难时刻敢于自告奋勇。 案例1:1月21日14时许,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巡警大队辅警刘晓贤在固原市医院门口发觉曾经吸毒损害他人的吸毒人员童某,为抓获童某,刘晓贤进行跟踪,并将有

44、关状况向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巡警大队长翟恩洲汇报,翟恩洲在对讲机里嘱咐刘晓贤:“留意隐藏,我们立刻赶到,你组伺机抓捕!”为避开童某再次损害无辜群众,刘晓贤紧跟不放。不料,童某发觉了跟踪他的辅警刘晓贤和沙勇。此时,距固原市医院不到30米远。刘晓贤、沙勇同时追了上去!此刻,童某拔腿就跑,但很快被刘晓贤和沙勇堵到固原市医院隔壁的太平巷。就在刘晓贤上前抓捕时,童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戳向刘晓贤。刘晓贤躲闪不及,左胳膊被戳穿!刘晓贤顾不上难受,一把抓住童某持刀的手,把童某扑倒在身下,沙勇也扑上前抓住了童某的另一只手。童某力气很大,瘦弱的刘晓贤和沙勇死死抓住童某的两只手,但童某始终不丢下刀子。负伤的刘晓

45、贤感觉眼前直冒金星,但他咬着牙,紧紧地压住童某不放。此时,一名50多岁的大叔恰巧路过,刘晓贤气喘吁吁地说:“我是巡警辅警,请帮忙制服这个歹徒!”这位大叔二话没说,不知在哪儿捡到一个腰带扣子,在童某持刀的手背上打了几下,童某这才丢下手里紧握的刀子。刘晓贤负伤后,固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凤龙及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领导刚好赶赴医院探望、慰问刘晓贤。陈凤龙表示,刘晓贤虽然是一名辅警,但他以一名警察的职责爱护着一方百姓,他是山城人民的傲慢,也是全市公安民警学习的典范。并表示,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刘晓贤予以表彰嘉奖。案例2:2022年11月19日早8时许,万江分局共联派出所辅警谢满基在刚完成通

46、宵值班的状况下,下班途经万江区滘联社区谢屋村一私人住宅旁边时,突然听到有人高呼求救,谢满基随即向求救声发出方向跑去。在谢满基到达该私人住宅门口时,一妇女神色惊慌地跑出来,拉住他说屋内有窃贼正在作案,屋内还有两名正在熟睡的幼儿。谢满基听后立刻与案发地辖区派出所联系恳求支援,并马上进入屋内搜寻。后在三楼洗手间内发觉一名嫌疑男子,该男子一见到谢满基,马上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向谢满基刺去,谢满基见状与犯罪嫌疑人绽开搏斗,其间谢满基右手手掌及手指被嫌疑人匕首割伤,血流不止。但谢满基强忍巨痛,死死抓住疑犯。随后,谢满基带伤与到场民警一起将疑犯制服,并将该嫌疑人扭送到辖区派出所。案例3:2022年 4月21日

47、凌晨二时许,清城区美妙居小区,3名醉酒男子欲违规从机动车道进入小区,遭到保安阻拦,3人因此殴打保安,随后有人报警。几名辅警到场后,这伙人接着对保安拳打脚踢,不但打跑了前来劝阻的保安队队长,还用棍棒猛击保安的头和脚,直到其失去知觉后才扬长而去,在此期间,几名辅警没有刚好制止。事后,出警人员被受害人投诉,在清远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督办下,清城区检察院反渎职部门介入调查。清城区检察院查明,4月21日,林某、刘某、黄某等6名执法辅警,根据清城区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值班室的指令,出警处置发生在美妙居小区后门的打架案件期间,严峻不负责任,不仔细履行职责,在施暴者持续殴打小区保安直至休克的过程中,没有刚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清城区检察院于4月28日对当天凌晨出警的清城区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辅警林某、刘某、黄某、江某、刘某、张某等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实力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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