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具体实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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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县政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具体实行办法 为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他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受理及处理信访事项的程序 (一)一般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 1、接待、登记。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接访机关无论是否受理,都要进行登记,并由接访人填写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接访时间、信访人身份证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反映的基本领实和基本恳求等。接访人要倾听来访人反映的事项,询问有关状况,阅看有关材料。 2、受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属于本单

2、位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接待、登记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的信访事项,由首访机关根据规定与有关机关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提交县信访局或提请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确定或指定受理机关。 3、不予受理。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信访人分别向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已经处理、复查、复核的,又以同一事项提出相同恳求的,不再

3、受理。 4、告知。对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填写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并同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5、通报状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它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对受理信访案件状况,要每周五向县信访局通报,填报受理信访事项状况周报表。 6、办理。对上级领导、领导机关和县信访局或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以及本单位自行接待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员,仔细调查,并在60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处理看法。须要延期的信访事项,由本机关(单位)自行受理的,经本机关(

4、单位)一把手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对上级机关、领导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确需延期的,要提前向交办、转送机关和领导书面报告工作进度和延期理由,但无论何种状况,延期均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7、听证。对重大、困难、疑难的信访事项,应当实行听证。详细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8、结案。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或规定提出恰当处理看法,写出调查结案报告(一般应包括信访人反映问题调查的基本状况、处理看法及依据、落实措施和时限)。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和盖章后,将结案报告存档并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对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要将结案报告报交办、转送机关。 9、法律、法规或政策另有规定的

5、,其办理时限和程序从其规定。 (二)对集体走访的办理程序 对干脆到本机关(单位)的集体走访,按下列程序处理: 1、接待登记。填写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来访人数(其中党员、村民代表、干部)、单位、信访事项的类别等。 2、组织接访人员。由单位一把手组织,主管信访工作的副职和信访工作专职业务人员、信访事项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接访。 3、组织推选访谈代表。由上访群众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中途不得更换。代表要具有代表性,能将信访事项和恳求表达清晰,将接访看法向信访群众照实反馈。 4、报告和通报状况。依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及其重要程度,分别报县信访局和县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分包领导

6、。 5、接谈。听取代表的反映和恳求,并仔细记录整理。 6、答复。区分状况,分别作出答复:(1)对事实清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能够当场答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仔细解答;(2)对反映和恳求有肯定道理,但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劝告工作;(3)对信访事项和恳求超出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处理权限或不属本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书面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并将代表人数限制在5人以下;(4)对反映问题和恳求事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书面告知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7、组织劝返。由案发单位负责人和接访领导动员信访群众返

7、回。 8、办理,对属于自己职责、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明确包案领导、组成特地班子,明确责任,仔细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按时限提出明确的处理看法。 9、结案。调查结案报告存档,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 二、县信访局受理及处理信访事项的程序 (一)一般信访事项处理程序 1、接待、登记。(1)一直访人发放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由信访人填写后审查,不完整的要补充。支配专人听取信访人陈述,询问清晰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和恳求,什么时候到过何单位及是否受理、办理状况,是否有处理、复查、复核看法,是否经过诉讼、仲裁或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及相关文书状况;(2)来信由主管工作人员拆封、批阅

8、,摘要填写人民群众来信登记表。 2、受理。(1)转送。填写信访事项转送告知卡,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2)交办。对重要的信访事项,填写信访案件交办卡干脆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在指定期限内办理。 3、不予受理。对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分别向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对乡镇和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或已经过处理、复查、复核三级办理,又以同一事项提出同一恳求的,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

9、书,书面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4、通报状况。每月向有关乡镇和单位通报信访事项接待受理状况。 5、结案审查。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时限向承办单位要结,并审查其结案报告和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对不符合要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依据不当、看法不精确的,提出改进看法并退回办理机关(单位)重新处理;需向领导或上级机关(单位)报告的,刚好报告。 6、督办。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处理转送、交办及独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信访局发放信访事项督办卡刚好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1)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2)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3)无正值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4)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的;(5)不

10、落实处理看法的;(6)其他须要督办的情形。 (二)接待集体走访的处理程序 1、接待登记。填写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组织推选接谈代表。(信访群众代表不得超过5人,不得中途更换)。 3、组织接访。信访局刚好向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状况,召集案发单位主管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其有关人员,信访事项所涉及的有关部门领导及其有关人员共同接访。困难事项由县级领导主持,一般事项由信访局主持。 4、接谈。听取代表反映状况,并仔细记录整理。 5、答复。由主持人组织探讨解决方案,并向代表作出答复看法。要求代表做好记录,做好其他人的工作。 6、劝返。案发单位主管机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其有关人员组织劝返(越级集

11、访,由案发单位及其主管机关(部门)负责善后工作,接访人共同组织劝返)。 7、交办。按接访看法向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部门)签发信访事项交办卡。 8、结案审查。按办结时限向承办单位要结,审查结案报告和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看法并退回办理机关(单位)重新处理。须要向上级机关(单位)或领导报告的,刚好报告。 9、督办。对须要督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 三、信访事项的县级复查程序 信访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信访工作责任单位作出的信访答复看法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县信访局提出复查恳求。信访局办理复查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 1、接待、登记。审查信访人持有的原办理机关

12、向信访人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和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听取信访人申请复查的事项及理由并做好登记。 2、分类处理。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事项应通过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到相关机关提出。对属于县级复查的信访事项,刚好填写交办卡,并转送有关部门复查。 3、通报状况。在收到复查恳求后刚好将状况通报原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信访责任单位。 4、组织复查。依据信访人提出的复查恳求,复查机关(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后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复查答复看法书,并将复查看法书面告知原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和信访局。必要时信访局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 5、时间要求:复查机关应自信访人提

13、出信访事项(本文权属文秘之音全部,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复查恳求30日内复查完毕。 6、信访人对复查看法不服的,可自收到信访事项复查答复看法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单位)恳求复核。 四、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县级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的复查程序 信访人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做出的处理看法不服的,可自收到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30日内到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原办理机关在出具信访事项答复看法书时,应告知信访人如对处理看法不服,可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不明确的,信访人可向县信访局恳求复查,由信访局提请县信访领导小组探讨确定受理机关。 县委、县政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详细实行方法 国务院信访条例 国务院信访条例 国务院信访条例英文版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条例复习题2 1、1995年10月,国务院发信访条例。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颁布的房屋拆迁条例 国务院拘留所条例(全文)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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