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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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 四四 章章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商事合同法一、合同概念一、合同概念 Black Blacks law dictionarys law dictionary:合同是两个或两: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个以上的人之间的协议,协议,该协议旨在创设可该协议旨在创设可得到强制执行的义务或者可以在法律上得到得到强制执行的义务或者可以在法律上得到认可的义务;认可的义务; 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一)合同是一种合意(一)合同是一种合意1.合同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区别于的当事人(区别于单方允诺单方允诺) 2.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

2、出意思表示 3.各个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各个意思表示必须一致特征特征1.义务义务只能给自己创设义务只能给自己创设义务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当事人要有行为能力当事人要有行为能力3.单方单方发出主义发出主义案例:案例: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认定? (D)A乙的行为可推定

3、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卖合同(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三)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三)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补充知识:补充知识:请客吃

4、饭请客吃饭无偿领路无偿领路免费搭车免费搭车公交让座公交让座案例分析: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此,应如何处理?(D)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由甲自

5、己承担损失三、合同分类三、合同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交付标的物)(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交付标的物)(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合同的形式)(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合同的形式)(四)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四)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是否支付对价)(是否支付对价)(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是否规定名称)(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是否规定名称)(六)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六)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七)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是否与对方合意)(七)格式合同与非格

6、式合同(是否与对方合意)练习题下列各项,不符合合同法律特征的是下列各项,不符合合同法律特征的是(D)。)。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C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义务关系D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行政权力、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行政权力、经济实力而不平等经济实力而不平等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B)。)。A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C 有偿合同与无偿

7、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 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 一、要约(一、要约(offer)(一)、要约的定义(一)、要约的定义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订立合同的建议。(二)要约的构成要件(二)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广告要约人发出(广告 悬赏广告悬赏广告 )3.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8、必备条款)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必备条款) 4.要约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要约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本身并不是一项要约本身并不是一项要约是指一方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提议。是指一方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提议。(要约邀请本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也可称缔结合同要约邀请本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也可称缔结合同的准备行为。的准备行为。)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请作了规定: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

9、请作了规定:“寄送价目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何时构成要约商业广告何时构成要约1.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明示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明示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3.商品房买卖的说明具体确定,对订立合同商品房买卖的说明具体确定,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直接目的直接目的 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唤起对方要约唤起对方要约内容内容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不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不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对象对象

10、受要约人受要约人要约人要约人约束力约束力对要约人有约束力对要约人有约束力对邀请人无约束力对邀请人无约束力(三)要约的效力(三)要约的效力1.要约的时间效力要约的时间效力两种不同的观点:两种不同的观点:发信主义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只要要,即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只要要约处于要约人控制范围外,要约即产生约处于要约人控制范围外,要约即产生效力。效力。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又称受信主义,是指要约必须,又称受信主义,是指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到达受要约人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公约公约第第15条规定:条规定:“(1)发价于)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11、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第2.3条规定:要条规定: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6条规定,条规定,“要约到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要约对人的效力要约对人的效力(1)一般来说,要约对受要约人是没)一般来说,要约对受要约人是没有约束力的。有约束力的。 (2)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要约要约的撤回、撤销的撤回、撤销TIPS: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是指要约人在),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

12、要约的行为,意在阻止其生效。约的行为,意在阻止其生效。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revocation),是指在要约生),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人有权撤回要约,可以变更撤回:要约人有权撤回要约,可以变更要约的内容。(在这一点上,各国法律要约的内容。(在这一点上,各国法律是基本一致的是基本一致的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要约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德国法:德国法:要约原

13、则上对要约人有约束力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规定,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注明有不受约束的词句,要约人须受要约约注明有不受约束的词句,要约人须受要约约束,如果在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则在规定束,如果在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则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或更改要约,如果没有规的期限内不得撤销或更改要约,如果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在依通常可望得到答复前,不定有效期,则在依通常可望得到答复前,不得撤回或更改要约。得撤回或更改要约。公约公约:“要约在其被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在其被受要约人接受之前,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但有下列之前,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撤销:

14、情况之一则不能撤销: 一是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一是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 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赖行事。 ”练习题:练习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不成立,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不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提出的理由中,根据公约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公司提出的理由中,根据公约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

15、成立的根据?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ABD)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收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收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知(四)要约的失效1、要约的期间已过、要约的期间已过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 3、受要约人拒绝、受要约人拒绝 明示拒绝明示拒绝 默示拒绝(反要约)默示拒绝(反要约

16、)4、因法律原因终止。、因法律原因终止。 练习题练习题甲公司于甲公司于6月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月15日前答复。日前答复。6月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月14日到日到达乙公司。而达乙公司。而6月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乙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否乙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B)A.6月月12

17、日日 B. 6月月13日日C.6月月14日日 D.6月月15日日二、承诺(acceptance)(一)承诺的概念(一)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承诺的条件(二)承诺的条件1.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变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变更)更)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作出(承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作出(承诺的迟延)的迟延) 4.需采用承诺限定的方式需采用承诺限定的方式承诺变更承诺变更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

18、构成新要约(反要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反要约)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即时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即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标明不得变更表示反对或者要约标明不得变更反要约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从本质上上改变了原要约改变了原要约 一项新要约一项新要约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0条: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的为新要约。”TIPS: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有关合同的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标的

19、、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属于实质性内容。等条款属于实质性内容。逾期承诺逾期承诺迟到的承诺迟到的承诺 (late acceptance)未迟发而迟到未迟发而迟到迟发迟到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原则上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承诺原则上无效(视为新要约);要承诺原则上无效(视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立练习题:甲商场甲商场2月月1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购买彩电

2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购买彩电50台。确定承诺期限至台。确定承诺期限至2月月25日,日,2月月28日甲商场收到日甲商场收到乙公司的信件后一直未作表示。关于乙公司承诺的乙公司的信件后一直未作表示。关于乙公司承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A.若乙公司的信件是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月26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承诺有效承诺有效B.若乙公司的信件是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月26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信件构成新要约信件构成新要约C.若乙公司的信件是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月18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因而迟到,则乙公司的承诺有效因而迟到

21、,则乙公司的承诺有效D.若乙公司的信件是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月18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因而迟到,则乙公司的信件构成新要约因而迟到,则乙公司的信件构成新要约(二)承诺的效力(二)承诺的效力1、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法在这一问题上,采取英美法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投邮主义投邮主义”(deposited acceptance rule)大陆法采取大陆法采取“到达主义到达主义”在国际商事领域,合同法的发展更倾向于采在国际商事领域,合同法的发展更倾向于采纳纳到达主义。到达主义。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6条规定:条规定:“承诺通知到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达要约人时生效。

22、”2、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大多数采取国家由于大多数采取“到达主义到达主义”,所以,承诺可以撤回,但条件是撤回承诺的所以,承诺可以撤回,但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承诺生效时采取的是国家,承诺生效时采取的是“投邮主投邮主义义”,承诺一旦发出即告生效,所以不存在,承诺一旦发出即告生效,所以不存在承诺的撤回问题。承诺的撤回问题。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

23、同时到达要约人。达要约人。 ”本节练习题1.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B )。)。 A.要约是意思表示要约是意思表示 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 C.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 2.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D )。)。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24、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3.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型水泥50吨,单价吨,单价300元元/吨,吨,货到付款。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水泥厂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乙水泥厂发货的行

25、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 D.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效4.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 B )。)。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C.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 D.要约人拟订要约内容时要约人拟订要约内容时5.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

26、头耕牛,乙未为答复。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为答复。次日,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次日,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 B )。)。 A.承诺承诺 B.要约要约C.要约邀请要约邀请 D.确认买卖合同确认买卖合同 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要约邀请(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要约邀请( C )。)。 A.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C.商贩的沿街叫卖商贩的沿街叫卖 D.商业广告

27、商业广告7.一般地,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一般地,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 D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 C.要约人发出承诺时要约人发出承诺时 D.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8.要式合同从何时起成立(要式合同从何时起成立( B )。)。 A.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 B.特定手续完成时特定手续完成时 C.从承诺生效之时起成立从承诺生效之时起成立 D.以要约人在承诺上签字盖章时起生效以要约人在承诺上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9.竞买人以报价方式向拍卖人所作的

28、应买的竞买人以报价方式向拍卖人所作的应买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 B )。)。 A.要约邀请要约邀请B.要约要约 C.对拍卖人拍卖公告的承诺对拍卖人拍卖公告的承诺 D.订立合同的确认订立合同的确认作业1:合同是否已成立?中国某公司于中国某公司于2001年年7月月16日收到德国某公司要约:日收到德国某公司要约:“马口铁马口铁500公吨,每公吨公吨,每公吨545美元美元CFR中国口岸,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日复到有效。”中方公司于中方公司于17日复电:日复电:“若单价为若单价为500美元美元CFR中中国口岸

29、,可接受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公吨,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国仲裁。”德国公司当即回电:德国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此时,马口铁价格上涨,中方公司于价格上涨,中方公司于19日复电:日复电:“接受你接受你16日要日要约,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约,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德方但德方公司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公司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作业作业21月月1日,甲(出版社)向乙(大学教师)发日,甲(出版社)向乙(大学教师)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出一份新书价目表;1月月2

30、日,乙发出一封订日,乙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一套购信,订购其中一套六法全书六法全书,要求,要求1月月10日前寄到;日前寄到;1月月3日,乙发信取消订购。日,乙发信取消订购。1月月5日订购信到达甲处;日订购信到达甲处;1月月6日,取消订购日,取消订购的信到达甲处,甲未予理睬,于的信到达甲处,甲未予理睬,于1月月7日将该日将该书寄出;此本书应于书寄出;此本书应于1月月10日前到达,但由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于邮局的原因,于1月月13日才到;乙见已超日才到;乙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甲久未见书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甲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本案如何处理?款,遂向法院起诉。

31、本案如何处理?一、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事实问题合同成立:事实问题主体主体+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标的标的合同生效:法律评价合同生效:法律评价主体行为能力主体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标的合法(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1.一般关系一般关系合同一成立,合同就生效合同一成立,合同就生效2.特殊关系特殊关系合同虽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虽成立,合同未生效(二)合同的效力形式(二)合同的效力形式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相对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相对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可撤

32、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总结:总结:标的违法标的违法伤害国家利益伤害国家利益无效无效欠缺权限或能力欠缺权限或能力伤害第三人利伤害第三人利益益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伤害当事人利伤害当事人利益益可撤销可撤销(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1.缔约能力缔约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有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效力待定)(效力待定) 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无效)(无效)练习练习1: 甲于甲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值6000元的高级山地车。后甲因迷上网吧,元的高级山地车。后甲因迷上网吧

33、,私自将山地车以私自将山地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甲与元的价格卖给乙。甲与乙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乙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D)。)。A、有效、有效B、无效、无效C、可撤销、可撤销D、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练习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丙。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正确的?CA 无效无效 B 有效有效C 效力待定效力待定 D 得变更或撤销得变更或撤销依据:合同法依据: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条:无处分权

34、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合同形式上的瑕疵合同形式上的瑕疵3.合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合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4.非真实意思的表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非真实意思的表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显失公平(除斥期间:除斥期间:1年年)练习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35、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D)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向甲公司要

36、求支付货款 二、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的规定(一)除外事项(一)除外事项(P81)1.无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2.无授权无授权3.不道德或者非法不道德或者非法(二)错误(二)错误 错误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对已存在的事实或错误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对已存在的事实或法律所做的不正确的假设。法律所做的不正确的假设。 当事人可因错误主张宣告合同无效,但需当事人可因错误主张宣告合同无效,但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满足特定的条件(P82)(三)欺诈、胁迫及重大失衡(三)欺诈、胁迫及重大失衡以上三种情况均可主张宣告合同无效以上三种情况均可主张宣告合同无效二、二、通则通则的规定(的规定(P85)(一)明示义务

37、与默示义务(一)明示义务与默示义务(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义务(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义务(三)获取特定结果的义务与尽最大努力的(三)获取特定结果的义务与尽最大努力的义务义务(四)履行质量的确定(平均质量标准和合(四)履行质量的确定(平均质量标准和合理标准)理标准)(五)合同价格的确定(五)合同价格的确定(六)合同期限的确定(六)合同期限的确定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的行为 履行原则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顺序履行顺序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国合同法的规定(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

38、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在按约定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在按约定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

39、,在对方对方没有恢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合同履行的履行的权权利利。 练习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2010年年10月月7日发货,乙收到货物后日发货,乙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日内付款。乙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乙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方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异巨大,乙方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是:()方的行为是:()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C.

40、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违约行为AC二、艰难情形二、艰难情形(一)艰难情形(一)艰难情形 由于当事人一方履约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由于当事人一方履约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的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人所获履约的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方均衡的事件。条件:条件:1.合同双方义务根本失衡合同双方义务根本失衡2.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3.不能控制不能控制4.事件的风险不由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承担事件的风险不由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承担(二)艰难情形的效力(二)艰难情形的效力1.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谈判处于不利

41、地位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谈判2.停止履行的一般禁止停止履行的一般禁止3.诉诸法庭诉诸法庭4.法庭可采取的措施法庭可采取的措施(1) 终止合同终止合同(2) 修改合同修改合同第六节第六节 不履行与救济方法不履行与救济方法一、不履行的概念及特殊救济方法一、不履行的概念及特殊救济方法(一)不履行的概念(一)不履行的概念完全不履行完全不履行瑕疵履行瑕疵履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二)不履行的免责(二)不履行的免责1.另一方当事人的干预另一方当事人的干预2.拒绝履行拒绝履行3.免责条款免责条款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三)特殊救济方法(三)特殊救济方法1.不履行方的补救不履行方的补救2.额外履行期限额外履行期限二、要求履行二、要求履行(一)金钱债务的履行(一)金钱债务的履行(二)非金钱债务的履行(二)非金钱债务的履行(三)对瑕疵履行的补救和替代(三)对瑕疵履行的补救和替代(四)罚金(四)罚金(五)要求履行的变更(五)要求履行的变更三、终止合同四、损害赔偿课后练习题:课后练习题:1.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构成要件?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构成要件?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3.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4.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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