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五篇)与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报告(五篇)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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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法治治政政府府建建设设情情况况的的调调研研报报告告(五五篇篇)与与 政政治治生生态态建建设设情情况况报报告告(五五篇篇)合合集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五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五篇)(篇一)(篇一)市人大常委会: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工作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根据监督法和我市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 年)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 年)及年度任务推进安排,深入调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以及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渝人办函*7 号)的情况,重点调

2、研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等内容。在调查研究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先后赴江北、垫江、奉节等地开展实地考察调研,走进机关、工厂、社区、村社与基层人大代表、执法一线人员、企业负责人、普通群众等进行“一对一”“零距离”访谈交流;向市高法院、市编办以及 40 余个市级部门发函,书面调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商请 38 个区

3、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配合征集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收回调查问卷 1256 份;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调查,即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电话访谈,形成有效调查样本 1000 个,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和各行业领域。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沟通交换意见,形成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过去一年,特别是*年 7 月以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实施有力,工作举措务实,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考核过硬,总体成效明显。据

4、社情民意调查,社会各方面对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 85.1%,较前两个年度分别提高 7 个百分点、2.8 个百分点。其中,人大代表满意率为 90.6%,普通群众满意率为 87.7%,从事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率为 87.6%。(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市政府在出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稳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两单一表一图”建设,基本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体系,贯彻落实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

5、+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梳理市级部门及下属事业企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全程在线、全渝通办”奠定了坚实基础。扎实开展基层“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村(社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保留清单编制工作,取消困扰群众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着力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办事繁”等突出问题。(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深入推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适时公布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47 项,向区县(自治县)下放管理事项 31 项,向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管理事项 33 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

6、效率,依法合理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除事关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需要进行复杂技术审查论证的审批事项外,一般性行政审批时限提速三分之一以上。大力实施“扩大并联审批范围”“试点告知承诺制”等 10余项改革举措,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 110 个工作日压缩到 50 个工作日以内。不断优化“互联网+行政审批”,全市基本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或网上流转,网上办件量超过 1100 万件。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将 500 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到 97 项。据社情民意调查,社会各方面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效果评价为“好”和“比较好”的占 83.5%,较前两年同类社会调查评价呈稳

7、步上升趋势。(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断加强改进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同时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全市累计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4.3 万张。*年,全市共新设市场主体 39.1万户,增长 9.6%,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激发。据社情民意调查,88.6%的受访者对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表示认可,其中 86.7%的受访企业、90%的行业协会表示满意。坚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推行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依法解决“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带来的社会问题,有 36

8、29家企业和 18.1 万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部门内联合抽查、跨区域纵向联合抽查、跨部门横向联合抽查等工作机制,梳理出检查事项 11762 项并全部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失信成本,先后在工商、质监等 30 个领域建起“红黑名单”制度,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黑名单”数据 30 余万条,有 3200 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受到任职资格限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力度更大。(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体良好稳步推进行

9、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文化市场跨部门综合执法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城建、交通等领域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不断加强改进。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范围,44 个市级行政机关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 28个部门常态化公开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行动,*年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刑事立案 978 件、破案 872 件。进一步加大城乡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将危害公共安全、影响规划实施等违法建筑纳入了整治

10、重点。定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执法机制、基层执法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良好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清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先后依法取消了 6018名人员的执法资格。(五)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工作,着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规范。全面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等机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年,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按时报备率、报备合格率均为 100%

11、;市政府审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送审的规范性文件 1389 件,退回修改或不予备案 132 件,实现经备案审查后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零异议、零撤销,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始终着眼定纷止争,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入口”,完善立案审查标准,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较*年增长 16.4%,纠错率为 14.2%。更加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督查机制。*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持续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 32.7%,较*年、*年分别提高 12.4、7 个

12、百分点。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 年)明确的七个方面衡量标准,以及我市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安排,从调研收集的情况来看,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放管服”改革还需持续深化部分人大代表和企业在座谈中反映,有的政府部门本位主义、衙门作风比较突出,一些行政服务中心授权不够充分,“明放暗不放、内部搞审批”“只放责任、不放权力”等情况依然存在。如对企业申请备案设置前置条件,把事后备案变成事前备案,实质上形成了新的行政审批。有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不清晰,收件和办件脱节,审批流转程序繁琐。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

13、”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法“严管”“善管”方面存在差距,事中事后监管跟进不够,监管缺位,管理脱节,导致虚假销售、违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时有发生。有的群众和企业还反映,城建、消防、车管等部门在办证、监管过程中,行使决定权、裁量权随意性较大。据委托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问卷调查,14.8%的受访人大代表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此外,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服务”方面的工作尚有差距,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以及信息化、网络化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少数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办事拖拉推诿,“开证明难”“办手续难”在一些领域依然比较突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

14、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等。(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速有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在座谈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高质量发展渴求诚信建设加速,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主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担当责任、理顺机制,整合资源、加速加力。目前,相关部门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公布、管理还不够规范,“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全市尚未全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大格局。有的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在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够好,甚至存在违约失信情况,如个别区县政府出让土地后,企业虽拿到了证,但未实质性拿到土地,有损政府招标公信力,有违诚信政府要求。在各类受访者中,企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评价相对偏

15、低,认为政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效果“不好”“不太好”和“一般”的三项合计占 16.7%。(三)行政执法检查仍需规范和加强从调研情况来看,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意见建议比较集中,比如反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比较突出,执法检查慢作为、不作为情况时有发生。对交通、环保、拆违、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投诉,有关部门执法效率低,查处“慢半拍”,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据社情民意调查,被访者反映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执法效率低”“执法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分别占 26.8%、22%、17.1%;反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占 16.5%;认为行政机关能够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

16、只有 72.4%。有的基层部门还反映,委托执法存在“权责不清”“权责失衡”等现象,上级部门将执法责任委托给下级部门后,人力物力保障跟不上,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负担较重。(四)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反映,对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不够,引导社会公众建言献策不足,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不够深入、作用发挥不充分,科学民主决策有待加强。有的政府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征求意见方式比较单一,极少采取听证会等有效形式,且征求意见对象往往由主管部门推荐,代表性不强,民主性不够,普通群众实质性参与少、反馈意见少。个别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事项不重视,公

17、开内容不全、超期公开的现象仍然存在。受访者中,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普通群众普遍希望办事流程公开、执法过程公开、行政依据公开可查,人大代表普遍关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公开,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能够广泛有效地公开征求意见。(五)普法宣传实施效果不够理想集中座谈、走访调研以及问卷调查中普遍反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得不好,政府职能部门偏重于审批、执法、监管等工作,对常规性的普法宣传不够重视,遇事才释法普法,对企业和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小、范围窄;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运用新媒体拓展普法宣传不足,针对性、鲜活性、实效性不强;村居两委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意识和

18、能力需要加强;对普法工作考核不严,一些地方普法工作停留在汇报上,未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据社情民意调查,受访者认为政府部门普法宣传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仅占 65.6%,系社会认可度最低的法治政府建设单项工作。其中,社会公众、企业法人、人大代表对政府职能部门普法宣传工作认可度分列倒数三位。另据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情况来看,近四成认为普法效果欠佳,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六)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存在差距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法治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处理行政事务,特别是在处理

19、重大疑难案件、解决复杂矛盾纠纷时,执法理念陈旧,习惯凭经验办事。也有少数人员法治信仰缺失,人治观念较重,个人意志大于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行政的情况。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平意识较差,为了达到行政目的,违法违规操作,不讲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对村居两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存在薄弱环节,相关人员依法办事、依法释疑的能力较弱。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方面也存在短板,比如基层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较弱,在乡镇街道一级专门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较少,无法适应简政放权、执法重心下移等工作需要。34.7%的受访者建议,要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关于加

20、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肃清孙正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工作中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等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以纲要实施为主线,着眼既定目标,立足问题解决,遵循把握规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建议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一步要着力加强和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核心,强化宪

21、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统一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总结我市已开展多年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符合实际地推广实施,有效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分散以及执法推诿、执法畸轻畸重等突出问题。强化常态化规范化执法,不搞下达指标突击式执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重视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明确执法程序和适用条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其更科学、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切实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委托协议的审核,合理限定乡镇街道受委托执法事项,明确委托执法的标准、范围、程序以及委托执法实施后果。加

22、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规范、法治素养教育培训,加强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同时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也纳入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范围,进一步发挥这部分人员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二)着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事关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管理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完善专家论证评估机制,重要决策涉及技术上不确定事项时,建议委托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并确保专家意见的中立性、论证评估的透明性。畅通和健全社会各方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建议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预公开制度,非因保密原因,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相关草案、依据及其说明。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

23、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增进群众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公众实质性参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三)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深化机构改革的精神,着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全市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将各类清单及时上网公开,促进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协调、有效。深入推进分类精准放权,加强和

24、改进并联审批、证照联办,优化整合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切实打通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渠道;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力求做到权责统一,并充分考虑基层单位的人员、力量、经费等配套保障,帮助基层解决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承接难、衔接难等问题。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政府服务平台便捷化,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等要求,压缩发票申领、参保登记时间,强化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开放共享、网站集约化建设等,着力解决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四)更加积极有效推进诚信建设更好发挥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

25、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讲诚信,加强队伍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信守承诺、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信力。加快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开曝光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衡量内容。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发起与响应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使违法失信者无处遁形,大力营造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经营标准和自律准则,将更多事项交给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的作用。聚焦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公开,共享信用信息记录,实现信用信息运用规范化法治

26、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各行业发展的自我约束和价值导向。(五)不断改进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人力财力投入,抓好“法律八进”等活动,提高精准度,扩大宣传面,着力抓实法治宣传教育这项基础性的工作。积极开展对宪法及相关法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真正使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进一步改进依法维权法治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志愿服务资源下沉基层,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救济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27、能感受。加强政府监管情况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抓好政策规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建章立制工作,融入政府信息公开共享的相关内容,使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整合利用,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加快消除“信息孤岛”,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六)进一步健全保障和监督体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法制工作机构和力量,尤其是充实基层法制工作力量,使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提高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的执法水平。更加注重发挥法治考核的作用,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

28、能力的考核,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监督,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服务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错和失误评判标准,建立决策全过程记录留痕机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优化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重视审计监督整改,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严格督促整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正确对待司法监督,严格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零出庭”约谈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和应诉质量,改变“只出庭不出声”现象;正确应对

29、行政公益诉讼,更加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办理实效,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注重从司法个案中总结教训并改进工作。特此报告。(篇二)(篇二)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 年)以及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县政府及部门、乡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

30、提高。(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互助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每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台账,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依法按程序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部门、乡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成立了法律顾问团,聘请了北京市中盈律师事务所西宁分所 2 名律师为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县国土资源等11 个部门聘

31、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各乡镇聘请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县上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9 个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294 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站,构建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服务体系,做优公共服务。列出了互助县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全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168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两个清单”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24 家单位纳入职权清理范围,涉及职权事项 3471 项;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县政府设置部门 22 个、直属机构 1 个

32、、事业单位 160 个,精简事业单位 29 个,瘦身政府权力。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公布了互助县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县政府 24 个部门确定随机抽查事项 226 项。继续深化“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截止*年 6 月底,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到 1.55 万家。(三)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互助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互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互助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互助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办法互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互助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互助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从重大行

33、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四)行政执法不断规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以来,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 次,通过清理继续保留实施16 件,废止 11 件;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 25 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8 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 16 件,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审核工作,进一

34、步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年以来累计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695 本,其中部门行政执法资格人员 512 人,乡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 87 人。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18 件,受理 8 件,不予受理 10 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3 件,确认违法撤销原行政行为的 5 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畅通了行政救济渠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年以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 30 件,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 18 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同时

35、,县政府法制办与纪检、检察院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防止乱执法等现象的发生。(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上半年,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114 条,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群众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

36、的顺利推进。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体来看,县政府及其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比如,有些部门为了达到行政目的,不讲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存在违法取证、超期办案等;有些领导干部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往往凭主观、靠经验作决断

37、,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忽视甚至遗忘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再如,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在行政应诉中因执法程序错误而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执法不作为时有发生。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发现我县在行政执法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协调以及执法缺位、无人监管、无法管理等现象。比如,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未落实、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造成近年来我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了政府权威和形象,而且在专项整治时增加了行政成本。再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管”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38、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等现象时有发生。(三)行政应诉案件逐年增多。近年来,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以及全县土地征收等工作的开展,土地赔偿等争议案件逐年上升,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年、*年、*年县政府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分别为 3 件、6 件、14 件,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四)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县政府法制机构编制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除公安等个别单

39、位设有单独的法制机构外,大部分政府部门、乡镇无专门的法制机构和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青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落实好纲要和实施方案为牵引和抓手,以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着力点,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要把提高全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40、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

41、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强化职业资格管理,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行政服务“五个地方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全力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

42、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

43、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近年来我县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

44、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篇三)(篇三)*年 3 月 7 日至 21 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祥带领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五个方面比较全面深入调研了区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年以来,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

45、效。(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换届后区政府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和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每年 3 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 年)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去年,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中清理出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00 件和废止的 115 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

46、公开。同时,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 39件,总体质量较高;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街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15件。(二)政府职能依法推进。一是规范公开行政权力。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完成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相关工作,已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4778 项、责任清单 14334 条,并制定了綦江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行政权力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去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 万余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2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全面推进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开展审批项

47、目审核清理工作,取消、调整 38 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 14 项,取消 200 多个不必要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95%以上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精简到 4 个以内,60 多项审批事项下放到街镇办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 83 项,取消 12 项。二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三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修订了綦江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办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 8 个工作办法。一年来,召开重

48、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论证会 12 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20 项,听取政府法制办和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 20 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认真落实綦江区政府性合同管理办法,*年,共审查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街镇合同 150 件,提出修改建议 323 条,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三)行政执法不断规范。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在农业、公共卫生和安全生产领域深入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在打通镇探索推进镇街综合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平台共移送案件 4 件、涉案人员 6 人。二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三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49、,参加培训 185 人,经考试合格 182 人。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 6 个执法单位现场抽取 48 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街镇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本次集中调研收集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人治观念比较重,不能或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决策走“捷径”或违规操作等。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往往凭主观、靠经验作决断,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忽视甚至遗忘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参差不齐,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准入门槛低,有法学学历或法务工作实践经历的较少。有的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不够规范,应诉能力总体不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较低, 如*年綦江区法院审结的 57 件行政诉讼案件只有 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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