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韩玉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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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3卷第6期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V0123 No6 2017 7 1doi:101 1835jissn10085831201706008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韩玉亭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7l一83Citation Format:HANYutingDistribution pattern oflegal productivity ofChina:Bsed ontheNational

2、 Social Science Fund projects oflaw subject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7(蚓):7183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韩玉亭(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97)摘要:近20年来,伴随法治中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肆科的影响力总体呈现出平稳上升的趋势。就地域分布而言,北京、上海、武汉仍旧是法学研究的重镇;就学科分布而言,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以及诉讼法学均属热门学科;就制约因子而言,法学研究的繁荣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学术产出能

3、力均存在相关关系。就法学研究的发展方向而言,“司法改革”“宪法实施”“立法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将是未来新的理论增长点;在学术梯队建设方面,60后与70后群体将逐渐成为引领未来研究方向的主力;在法学研究的总体布局方面,基于政治红利的地缘优势将逐步弱化。关键词: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生产力;学术格局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41008-5831(2017)06-007113一、研究进展及背景伴随法学理论研究渐趋深入,法学界早已不再局限于逻辑推导、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内部性视角”,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通过考察法学知识生产的多元化载体,州其关注特定社会居所叭川对于知识生产的激励和制约作用

4、旧J,进而从“外部性视角”来反思法学界的学术生产力格局。学界对此已展开诸多实证性探究,如:常安副教授借助19932004年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类立项项目这一载体,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全面审视了法学研究的状况口。3 J。苏力教授则以法学著述引证为视角,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研究的现状M J。江国华教授和韩玉亭博士则以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为样本分析了近20年来法律解释理论的演化路径o。熊谋林博士则是以20012011年期间中外顶级法学期刊的醪【证文献为切人点,详细回顾了30年来中国法学研究方法的转型M J。徐剑和何渊博士则以CSSCI、CNKI数据库中高引用率论文为样本,深刻反思了当前法学研究存

5、在的一些共性问题【。立基于先学们的前期研究成果,本文希冀借助19952014年期间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这一数据样本,通过数理统计、逻辑分类、多维标度分析等多元手段,精准地把握冷漠的数字背后所蕴藏的近20年来中国法学研究的演化轨迹,并为未来的法学研究提供可供比照和反思的学修回日期:20170511基金项目:专项科研资金资助项目“司法裁判何以可信?”(161370H002)作者简介:韩玉亭(1985一),男,山西阳泉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法学研究,Email:hyt610126com。

6、“社会居所”的概念源自于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对人类知识场域的比喻。万方数据72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3卷第6期术断代史8。二、研究样本、考察指标及统计方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法学研究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无须赘言,毕竟绝大多数法学研究者为“体制中人”是不争的事实。故而,基金资助与学术生产二者间的联系只会越来越密切口1,这将是本文展开研究的逻辑大前提。基于此,本文选取了19952014年间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作为样本,经过初步筛选,样本容量为2 965。在首先确定了研究的样本容量之后,需要进一步设置研究的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四大项:其一,研究样本特质指标,在这

7、一指标之下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内部指标和样本外部指标两个二级指标,其中样本内部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年度容量差异、样本项目类别差异这两个三级指标,样本外部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同类比对指标以及样本权重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其二,研究主体特质指标,在这一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主持人指标和样本研究机构这两个二级指标,其中样本主持人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核心主持人指标和主持人增复量指标一。这两个三级指标,样本研究机构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核心研究机构指标和研究机构类型化分布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其三,研究主题特质指标,在这一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热点指标和样本学科指标这两个二级指标,其中样本

8、热点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主题词频指标和样本共现矩阵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样本学科指标之下叉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学科阶段分布以及样本学科总体分布这两个三级指标。其四,研究地域特质指标,在这一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地域差异模型指标、地域差异制约因素指标这两个二级指标,其中地域差异模型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变异系数、赫芬达尔系数、首位度这三个三级指标,地域差异制约因素指标中进一步设置了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与学术生产力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在研究样本以及各类研究指标都已基本确定之后,下一步将着手研究方法的选定。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充分利用了Office办公软件(Excel软件、SmartArt软件)、SPSS

9、分析软件以及ROST NAT软件在数据处理方面的强大功能,避免了单纯样本数据罗列的枯燥,使得各类统计结果更加清晰明了。此外,纵横深浅四大主线贯穿本文研究始终。所谓纵向主线主要研究样本年度容量方面的差异,通过宏观审视19952014年期间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发展脉络,进而从总体上把握近20年来中国法学研究的演进趋势;所谓横向主线主要研究不同研究机构、不同二级学科的样本容量以及样本权重指标,进而相对客观地判断当下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格局;所谓深度主线主要研究样本地域分布与经济发展指标以及学术生产力指标二者间的相关关系,进而深度挖掘制约样本地域分布的影响因子;所谓表层主线主要借助流行疫病统计学

10、的理念,通过统计分析核心主持人以及高频主题词,进而探寻法学研究中的主流学者以及热点问题。正是在纵横深浅这四大主线的宏观指导之下,笔者综合运用多种数理统计方法,进而客观地分析近20年来中国法学研究的演化路径,理性地预判未来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H J。三、研究样本特质探究样本特质须从样本数据出发无须赘言,但仅仅局限于样本自身,恐难避免陷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认知困境。本文为更加客观地探究近20年来法学研究的演变轨迹,除样本内部指标之外还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外部指标,将经济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据作为参照系旧j,进而宏观地把握法学学科在社会科学研究当中的大致位序。就其样本内部指标而言,主要涵盖了样本

11、年度容量差异与样本项目类别差异这两个三级指标。就其样本外部指标而言,主要涵盖了样本同类比对指标以及样本权重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本文当中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http:gppeopleeomenyangshuoskygbskindexphpIndexseach,2014年12月6日访问。新项目主持人的增加与核心主持人的稳定通常可用洛特尔公式来表示,即CN+BN=1。式中N为在某一时段立项课题总数,c为新主持人立项数,B为核心主持人立项数。CN值反映了新主持人的涌现情况,称之为增量值;BC值反映了核心主持人重复主持课题的情况,称之为复量值。本文之所以选取

12、国家社科基金经济学立项数据作为参照,主要是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其一,当下中国各类高校当中法学学科与经济学科普及程度大致相同;其二,二者皆属传统意义上的“经世致用之学”;其三,当下众多学科都受困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格局。万方数据韩玉亭 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 73就年度样本容量而言(图1),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1995年为10项,到2013年猛增为395项,同比增幅为3 850。此外,同类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由此不难发现党和政府对于法学理论研究日益重视,通过社科基金资助的形式来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此外,从图1可以发现,1996年、

13、2004年、2009年、2013年分别为四个重要节点,其中1996年法学立项数异军突起达到59项,从立项课题内容看,其中不乏“我国内地法律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四地法律比较研究”等一些涉港法律问题的研究,这或可从为香港回归储备法学理论的视角予以解读。2004年立项数首次突破100,可能与国家从2004年开始设置“西部项目”有关,其专项资助“西部地区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以及特色学科培育”,从而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东西发展严重不均”的局面。2009年立项数首次超过200,从立项内容看,涌现出了“危机后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法律路径”“次贷危机与资产证券化监管制度健全问题研究”“金

14、融机构社会责任研究”等一系列涉及到“金融危机”主题的项目,这或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波及全球有关。2013年立项数达到峰值为395项,其占到近20年总立项数的133。2013年恰逢政府换届,新一届政府大力倡导“权力于法有据”,更加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对于国家治理的智力支持,其直观表现为立项数目的持续增长。 ,395,。5q3j: j开11 地 。_ , 一,Ro 100 10_9 l型i 1riF2-04-i_盟j己望一盟盈誓蓄i一_LJ一 量一图1 1995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j去学类年度立项情况表1 1995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类别立项类别分类(项)时间分布(g-) 重大

15、重点 一般 青年 西部 后期资 外译 成果 自筹 法学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助项目 项目 文库 项目 总计19951999 0 19 91 37 0 0 0 0 4 15l20002004 0 23 202 77 18 0 O 0 12 33220052009 0 27 380 243 115 0 0 0 0 76520102014 20 117 751 481 137 169 18 24 0 1 717总计 20 186 1 424 838 270 169 18 24 16 2 965就样本项目类别差异而言(表1),其中法学一般项目20年间共立项1 424项,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就历时

16、性分布而言,由91项猛增为751项,同比增幅为7253。青年项目位居第二,共有838项,同样表现出了明显的递增趋势。西部项目位居第三,自国家2004年开始设置西部项目,从18项增长为137项,同比增幅为6611,这凸显了基金项目评审中“发现和培育学术后起之秀,扶持西部学术梯队建设”的基本宗旨n0。11。在立项类别中,重大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文库、自筹项目都相对较少,或与其各自的定位有关,重大项目旨在资助“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培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1 0|,自然不可能“大而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设立于2010年,定位于“提升中国哲学

17、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因而只能走“少而精”的路线;而自2003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停止设置自筹经费项目,这也就不难理解自筹经费项目数量较少的原因。就样本同类比对指标而言(表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法学的立项数远落后于经济学。从横向看,国家同类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的提高还与中国同期CPI数据的增长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万方数据社科基金经济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为同类法学项目的215和24倍,“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分别为同类法学项目的25和19倍。从纵向看,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社科基金经济学重点项目立项数为法学同类项目的5倍,到20102014年期间,二者间的差距缩小为14倍;同期经济

18、学一般项目立项数也从56倍缩小到17倍;此外,二者在青年项目与西部项目上也大体保持了这种趋势。从以上的数字对比中不难发现,尽管同期法学的立项数相较经济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这种差距表征出了渐趋缩小的趋势。社科基金立项是一面镜子,不仅是对当下各个学科学术生产力的一种呈现,更是预判未来学术生产力格局发展趋势的重要凭据口。就现有数据不难推断,在未来一段时期之内,“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格局仍将存在,但其在社会科学中的影响力已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衰退趋势。相反,伴随法治中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学科的影响力将出现平稳上升的趋势。表2 国家社科基金法学与经济学立项数比较就样本权重指标而言(表3、表4),从1995

19、年到2014年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共立项40 176项,其中法学立项2 965项,占其中的74。数字是冷漠的,但数字背后所蕴藏的学术生产力格局却是生动的,这一系列的数字恰恰是法学在整个社会科学中地位的最好注解口1。从横向看,在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中,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最多,分别为1 424项和838项,二者合计占法学项目的763。从纵向看,20世纪90年代末法学类项目为151项,到20102014期间猛增为1 717项,同比增幅为1 037,在社科项目中所占的权重也由1995-1999期间的51增长为20102014期间的77。究其缘由在于,社会转型加剧,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凸显,经济的发展和

20、社会的稳定都需要法律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因而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相关法律理论的研究,直观的表征为日益加大对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的资助力度,希望借助这一平台的资助让广大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多出优秀成果,从而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也足以表明国家决策层在“依法治国”的问题上已然达成共识,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党和国家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的资助力度。表3不同项目类别在法学项目中所占权重本文社科基金经济学立项数包含了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这两个学科的立项数,其中19952007年的社科基金经济学立项数引用自汪静

21、媛、赵良荚论文近十五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经济学项目的统计分析,现代财经2008年第6期;20082014年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万方数据韩玉亭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 75四、研究主体特质近20年来,一批又一批的法律学人为社会贡献了为数众多的经典之作,历经岁月的涤荡,这些作品逐渐沉淀为“法学断代史”中不朽的丰碑2|。也正是这群承前启后的“核心学人”与其“代表作品”建构了法学心智的基本图式,并成为我们认知当下法学研究格局的重要凭据2|。进一步追问“近20年谁在影响法学的。D、智”,并深入考察这一群体的基本特质,必将助力于整个法学研究界的自我省

22、思u 2|。基于此,本文设置了研究主体特质这一指标,在其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主持人指标,意在考察法学领域的核心主持人。此外,出于当今法学研究者大多数均为体制中人的现实考量,设置了样本主持人所在研究机构这一二级指标。其中样本主持人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核心主持人指标利主持人增复量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样本研究机构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核心研究机构指标和研究机构类型化分布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就核心主持人指标而言,意在考察那些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较多,在法学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主持人,进而初步了解当下中国法学领域的核心生产力分布格局。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谓的“核心主持人指标”仅是基于法学类社科基金立

23、项数量而言的一个操作性概埝,而非严格意义上定性学术评价蝎J。在进行核心主持人筛选时,依据国际信息计量学权威普赖斯教授所提出普赖斯定律(Price Law)来计算核心主持人。其计算公式为:mo749,其州为社科基金法学类主持人的最大立项数,m表示核心主持人所要达到的最低立项数。在本文所统计的期限内,舳=6,m=074924418项,根据立项数的特点,我们将其取整,即在这20年期间获准立项2项或2项以上社科基金法学课题的负责人为我们所筛选的核心主持人2|。样本数据统计显示,主持两项以上课题的核心主持人共274人,共主持826项,人均3项,其中主持4项或以上的共有11人,人民大学王利民教授所主持的项

24、目最多,为6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为5项,其他9人均为4项(表5)。从这11位核心主持人的年龄分布看,除武汉大学李龙教授出生于1937年之外,其他10人均为50后或60后,由此不难推断,近20年间50后和60后群体发挥了积极的学术引领功能,可以预见在未来10年之内,将会有更多的60后和70后群体逐渐凸显,成为“法学核心学人”,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法学研究领域明星学者的成长需要长期的学术积淀,非一蹴而就。就主持人增复量指标而言,主要用以测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的学术梯队情况。国家社科基金既需要学养深厚、经验丰富的核心主持人,同时也需要年富力强的新主持人。新主持人的不断涌现与核心主持人的学

25、术引领二者相得益彰,才能确保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开展。在信息计量学中,通常用洛特尔公式(CN+BN=1)来表示。在该式中N表示某一阶段之内立项课题总数,C表示其中新主持人的立项数量,B表示核心主持人的立项数。其中CN数值表征了学术新人主持课题情况,通常称之为主持人的增量,其数值越大表明学术新人主持课题数量越多;BC数值表征了核心学者重复主持课题的情况,通常称之为复量,其数值越大表明核一D、学者主持课题数量越多,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学术梯队的老龄化现象较为突出。根据洛特尔定律的结论,CN数值的理论最佳值为0船,数值越接近则表明学术梯队的老中青搭配越科学p。样本数据显示,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核心主

26、持人共主持826项课题,新主持人共主持2 139项普赖斯教授曾长期在美国耶鲁大学任教,在信息计量领域作出了杰出贡献,提出了著名的普赖斯定律(Price Law),其根据洛特卡定律推测得出:杰出科学家中最低产的那位科学家所发表的论文数,等于最高产科学家发表论文数平方根的0749倍。万方数据76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3卷第6期课题,其增量值为072,复量值为O28。依据洛特尔定律的结论,不难发现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主持人增量大于其理论最佳值,该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出法学理论研究的人才梯队结构存在比例失衡的问题,法学理论研究队伍更新过于频繁,理论功底扎实、学养深厚的核心主持人队

27、伍还有待进一步壮大。可以预计,在未来510年之内,法学研究领域在注重发掘学术新秀的同时,会更加重视培育“经验足、引用高、质量优、产量多”的“核心学人”。未来1520年之内,借助国家社科基金这一学术成长平台,“四高学术明星”将会逐渐凸显,届时将引领整个法学研究的时代潮流,从而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的人才梯队趋向合理。表5主持4项以上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核心主持人就核心研究机构指标而言,主要用于宏观把握当下法学学术生产力的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600多所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学本科专业u 3|,其规模可想而知。但就法学理论研究而言,却表征出了明显的集聚效应,由此不难推测更多的法学院校仍偏重于教学,科研实

28、力相对落后。从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排名前10院校的数据看,共有881项获批,占到法学全部立项数的2965(表6)。就学校知名度而言,这10所院校阵容颇为强大,由传统意义的法学劲旅“五院四系”外加中国社科院组成。就学科软实力看,这10所院校中除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科院之外,其余8所院校均设有法学类国家重点学科,且其中9所院校具有法学类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西北政法大学也从2013年开始培养国家专项博士研究生。就此数据推测,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不仅要关注选题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会关注科研团队的整体研究水平4|。就法学核心研究机构的区位分布看,东部最多,中部次之,西部最少,其中上榜的中西部院校

29、主要依靠其长期法学研究的历史传承以及不俗的科研实力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其地缘劣势。就其分布的城市而言,这10所院校或分布在北京、上海、重庆这些直辖市,或分布在武汉、西安、长春等省会所在城市,由此不难推测法学研究的开展,与政治文化资源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便捷程度、信息可获取程度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内在关联性。就立项数据来看,立项数超过100的共有4所院系,前3名均为政法类院校,这一方面源自于其不俗的科研实力,另一方面还与法学专业院校法学类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从事科研人员基数较大有关。“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法律学院和四个学校法律系的简称,五院指: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30、、中南政法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四系拶:北大法律系、人大法律系、武大法律系、吉大法律系。“五院四系”代表了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被称之为中国法学“常春藤”。西北政法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学位201240号)以及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4旺:20134号)的精神和要求,自2013年开始招收“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的专项法学博士研究生。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万方数据韩玉亭 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 77表6核心研究机构分布情况就研究机构类型化

31、分布指标而言(图2),普通高等院校立项数最多为2 172项,占法学全部立项数的732,五大政法类院校共立项487项,权重为164,二者合计占到896,由此不难发现普通院校和五大政法类院校仍旧是当下法学研究的绝对主导力量,由于这两大系统基本垄断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学研究人才,因而可以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仍旧会保持这种态势。此外,社科院系统也占到了127项,权重为42,其中中国社科院立项数达到了64项,全国地方社科院系统共立项63项,从这一数字的对比中不难发现社科院系统内部法学生产力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较为严重。而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特殊定位有关,其作为党和政府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32、”【l 5|,不仅其法学研究人才济济,区位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定政策倾斜,而地方社科院所则不具备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便利条件睥。一党校系统_党政机关U军队系统一普通高等院校其他孽社科院系统霪五大政法院校图2研究机构类型化分布图五、研究主题特质在当今法学理论研究日益繁荣的大背景之下,广大学者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增长点在何处的追问层出不穷。正是鉴于“一切认识、知识均溯源于反思”的逻辑预设,以近20年间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研究主题为进路,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未来中国法学理论发展的新向度“。基于此,本文设置了研究主题特质指标,在其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热点指标,主要用以考察近20年间法学研究的

33、热点问题;此外,为考察法学研究中各个二级学科的基本格局,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学科指标这个二级指标。其中样本热点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主题词频指标和样本共现矩阵指标这两个三级指标,样本学科指标之下又进一步设置了样本学科阶段分布以及样本学科总体分布这两个三级指标。就样本主题词频指标而言,其主要目的在于考察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研究热点。本文运用了原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沈阳教授领衔开发的ROST NAT软件系统的“词性识别与词频统计”功能对近20年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题目进行词频分析(表7)17 o。由以下统计表不难发现,共有20个主题词的词频超过100次,“研究”一词词频最高为2 512

34、词,剔除“研究、法律、问题、制度、中国、机制、我国、社会、保护”这些并不表征具体研究主题的节点词之外,“司法”一词出现175次,“立法”一词出现131次。“立法”与万方数据78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3卷第6期“司法”这一对词的频繁出现或与2010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法学理论界的研究主要围绕“立法中心主义”而展开。伴随着2010年中国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法学理论界的研究转向“司法中心主义”,即为当前法律实施中所存在的重大问题提供理论支撑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主要导向1 8|,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立法”与“司法”两者频繁出现。此外“刑

35、事”与“犯罪”出现频次也较高,分别出现149次和139次,这与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多次修正有关,毕竟法律修改之前需要足够的理论支撑,修改之后需要立法实施状况评估,自然会带动其成为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表7近20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高频主题词分布词频 主题词列举100 研究、法律、问题、制度、中国、机制、我国、社会、保护、司法、理论、刑事、犯罪、保障、立法、行政、法治、改革、对策、文化5099 知识、环境、构建、地区、发展、产权、权利、体系、建设、创新、民事、诉讼、法制、实证、视角、实践、关系、金融、视野、刑法、治理、国家、民族、农村、侵权、安全、生态、经济、宪法、完善、模式、适用3049 监管、

36、程序、政策、管理、国际法、和谐、背景、风险、西部、贸易、规则、地方、政府、法学、人权、传统、纠纷、民法、土地、组织、证据、技术、少数民族、建构、分析、利益、行为、原理、资源、冲突、战略、现代、转型、当代、政法、企业由以上数据的深度挖掘不难发现,法学理论的研究始终与不断演进的社会同呼吸共命运,无法超脱于其所处的社会而独立存在H 6|。由此不难推断,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司法改革”“宪法实施”“立法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的社会热点问题将成为新的理论增长点。就样本共现矩阵指标而言,其主要目的在于考察主题词的网络化分布情况。本研究运用ROST NAT软件系统的“社会网络与语义网络分析”技术,通

37、过“提取高频词、过滤无意义词、提取行特征”等程序处理,根据法学立项课题主题中的高频词构建社会网络图,经过进一步的多维标度分析(MDS)之后,形成新的分析图谱17 3(图3),不难发现,“研究、法律、问题、制度、中国、机制”等高频词构成了多维标度分析图谱的关键节点,其中“法律”和“研究”两词组共现频率最高,为807次,“问题”和“研究”两词组共现频率次之,为642次。进一步过滤无意义词组共现组合之后,可以发现“司法”和“研究”两词组以及“对策”与“研究”两词组的共现频率均为156次,“立法”与“研究”两词组以及“刑事”与“研究”两词组的共现频率均为130次,“实证”与“研究”两词组的共现频率为1

38、01次,恰好印证了上文研究热点的基本观点。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lo20年之内,法律实证研究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对策性研究会有所萎缩,但仍旧处于主流地位。图3近20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主题词的多维标度分析图谱“立法中心主义”与“司法中心主义”统称为中国问题中心主义。1997刑法的八个修正案分别为: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一),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二)(三),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的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以及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1979年刑事诉讼法分别在1996年和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万方数据韩玉亭中国法

39、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 79表8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课题中法学各二级学科分布情况就样本学科阶段分布指标而言(表8),以5年为一个周期,样本总体增幅明显,从19951999年期间的151项增长为20102014年期间的1 717项,同比翻了10倍。从各个学科看,国家社科基金中环境法立项数增幅最大,从19951999年期间的5项,到20102014年期间立项数猛增为131项,同比增长了25倍。同比,法理学科增长较为缓慢,从19951999年期间的20项,到20102014年期间增为105项,同比增长了425倍。从这一冷一热的数据对比中不难发现各个学科的大致发展走向

40、。环境法学之所以一路高歌猛进,或与当今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有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高速增长模式13渐引发人们的反思,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上至国家,下至民众,大家普遍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而环境法学科的地位也日渐凸显。而法理学作为一门注重理性思辨的学科需要长期的理论积淀,具有周期长、见效慢、效率低、理论突破难等诸多特质,在如今这样一个注重“短平快”的社会大背景之下,该学科的没落也就不难理解。此外,法制史学科的遭遇与其基本类似。就样本学科总体分布而言,民商法学科和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分别以577项和554项位列前两名。民商法之所以异常火爆,或与1992年党的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有

41、关,至此之后民商法迅速成为一门显学,“民商法教材汗牛充栋,民商法论文浩如烟海,民商法人才辈出”1 9|,民商法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而1999年以及2004年的两次大规模修宪以及“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都为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的迅速崛起提供了重要契机。诉讼法以348项排名第三,这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建成之后,由“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有关【l引。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环境法这几个学科还会持续升温,而法理学以及法制史等传统学科的振兴则需要国家的专项政策扶持。六、研究地域特质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巨型国家”,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承、距

42、离政治中心远近等众多要素的作用,地域差异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地域差异在法学研究中同样存在。为此,本文引入统计学中地域差异模型,旨在精准地把握法学研究中的地域差异程度。该差异模型由“变差系数”(cv)、“赫芬达尔系数”(Hn)和“首位度”(s)这三个考察指标组成,其中“变差系数”指标反映了不同地域之间法学研究的相对差异程度;“赫芬达尔系数”指标与“首位度”指标二者则从不同侧面印证了法学研究地域分布的集中程度心1|。笔者在初步明确法学研究的规模集聚程度的基础之上,拟进一步深度挖掘制约法学研究地域分布格局的两大因素经济发展水平与学术生产能力。尽管环境法学科立项数仅为200项,但综合考虑其起步较晚,增

43、速较快等因素,可以推测其属于未来新的理论增长点。万方数据80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3卷第6期就“变差系数”指标而言,在统计学中主要用于考察量纲不同数据的离散程度,本文主要用以考察近20年来不同地区法学研究的相对差异程度,其数值越大,相对差异程度便越大,反之越小21。从图4不难发现,除去1996年的特例之外,2003年、2008年、2011年、2013年为四个节点,基本代表了地域立项数变化的四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为缓慢扩大阶段,这一阶段立项最多地区与最少地区二者间的差值从1995年的5项,到2002年增长为18项;第二个阶段为徘徊震荡阶段,这一阶段立项最多地区与最少地区二

44、者间的差值有所扩大,基本在30项左右徘徊;第三个阶段为迅猛增长阶段,该阶段二者间的差值从2009年的34项到2011年迅速增长为9l项;第四阶段为回落反弹阶段,二者间的差值基本保持在60项左右。据现有资料可以知道,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不同地域之间立项数的相对差异程度还会有所上升。25215l05O A土! 入144 、 _一,、1 Jl7 098 7O:91 7 0T97 Vo79朱累&器&吕g g鲁吾苔考g琴g呈=2 2=9 9曼2呙高罱呙。t-I昌蜀昌罱昌罱昌呙昌昌图4样本变差系数图示就“赫芬达尔系数”指标而言,在统计学中主要用以反映事物规模的区域化聚集程度,本文主要用以考察近20年来法学

45、研究的地区集聚程度变化趋势,其数值越大,表明法学研究的地区集聚程度越高,反之则表明规模越分散1|。从图5不难发现,就总体趋势而言,近20年来法学研究的规模化集聚程度逐渐降低,从1996年的01565到2014年降为0072。这种变化趋势也说明之前法学研究人才聚集国家政治中心北京的学术垄断现象有所弱化,与网络通信技术逐渐普及、交通13益便利、法学人才流动加剧【4 J、政策倾斜等诸多原因相关。近20来法学研究的聚集情况基本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96到2006年,这一时期赫芬达尔系数均在01以上动荡徘徊,最高甚至达到了0226 5;第二个阶段从2007年到2014年,该时期赫芬达尔系数

46、基本保持在01以下,这进一步说明了地缘优势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进一步淡化。可以预计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虽然北京、上海、武汉这三个城市仍旧是法学研究人才的首选流入地,但其热度已明显大不如前,一些沿海发达城市对法学研究人才的流人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法学研究人才的流动开始走向多元化。025O20 1501O050O: 1650156511 01111 -U1Zy 一 O 1067_0322 l I- lII一“崔”4II II:=-1誓2 _ - ll_一豢豢套豢豢善荟营誊堇誊誊蓉罄量詈善詈善蚤H H H H_N N N NN N N N N r-,IN N N图5样本赫芬达尔系数图示就“首位度

47、”指标而言,在统计学中其主要用以测度样本数据的聚集规模,本文主要用以考察近20年来法学研究的地区发展均衡程度。当数值大于2时,则表明法学研究人才资源的地域分布存在结构性失衡,当小于2时则表明其结构相对合理。从图6的数据不难发现,从1995年到2007年之间,首位度基本保持在2以上,从2008年至今基本在2左右徘徊。其演变规律与上文的赫芬达尔系数的变化趋势基本吻合,两者从不同侧面大体印证了在2007年之前,法学研究人才的地域分布集聚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冷热不均的结构失衡局面。在2008年之后,在多元要素的共同作用之下,法学研究人才的分布格局趋于平衡。预计未如国家从2004年开始设置西部项目,专项扶

48、持西部地区人才成长。“首位度”通常用样本数据中的第一大数值与第二大数值的比值来表示。万方数据韩玉亭 中国法学生产力分布格局检视基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立项课题的统计分析81来一段时间之内,法学研究的生产力布局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基于政治红利的地缘优势将进一步弱化。莳梦拶妒拶爷拶妒爷妒拶拶拶图6 样本首位度图示就经济发展水平指标而言,其与法治繁荣程度二者均为衡量一个地区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二者均强调多元主体之间地位平等、机会均等,以此来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进而实现多元要素的合理流动与资源的合理配置n62引。为进一步验证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与法学地域繁荣程度二者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表9),笔者选取31个省份2013年的人均GDP数据以及相关省份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据进行编码,运用SPSS软件中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使用双尾检验(2一tailed)得出相关系数为0542,显著性P=0002001,具有统计学意义。由此可以预见在样本所收集的数据中,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与法学研究的繁荣程度二者间存在正相关性。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上文所提及的北京、上海以及一些东部发达城市法学研究人才的集聚程度远高于西部边远地区的现实情况。未来一段时期内,伴随国家中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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