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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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样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 本社由 【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 人发起,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 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姓名】。 本社居处 ,邮政编码: 。 第三条 本社根据“服务农夫、进退自由、权利同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自愿民主为核心,以社员增收为目标,依法组建,规范运行。 第

2、四条 本社以烟农委主要服务对象,也可为非成员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依据实际状况填写,也可以为大农业服务。如: (一)组织烟叶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膜、农药等物资供应; (二)组织开展烟叶的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运输等专业化服务; (三)引进和推广烟叶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沟通和询问服务; (四)【有条件的可以】其它经营或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夫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干脆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如办公房屋、家具、办公用品、车辆、农机等),享有占有、运用

3、、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担当责任。 第六条 本社对由烟草行业补贴形成的烘烤工场(密集烤房及附属设施)、农机具、育苗工场(育苗大棚及附属设施)等资产享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利,但要保持资产的完整性和平安性;本社资金不参加烘烤工场(密集烤房及附属设施)、育苗工场(育苗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但可对烟草投入补贴的资产进行维护。 第七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根据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全部的份额。由国家财政干脆补助、烟草补贴 2 形成的资产以及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按当年种烟面积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安排盈余的安排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

4、员设立个人账户,记载内容包括: 成员出资额; 成员当年烟叶种植面积;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量化为该成员的烟草补贴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烟草补贴量化部分以及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担当责任。 第八条 经成员大会探讨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托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托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确定的数额和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捐赠。【上述业务烟农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九条 本社、本社社员及本社聘用人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

5、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章 运行管理 第十条 本社优先向本社成员供应专业化服务,在满意 3 本社成员专业化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可向非成员供应专业化服务。服务价格依据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内部服务价格和外部服务价格。内部服务价格原则上微利价,外部服务价格可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执行。 【详细可依据本社资产折旧、修理金、管理及用工费用、物资费用、利息、物价打算金、公积金等要素组价出指导性收费价格,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探讨通过后执行,原则上分环节一年定一次。】 第十一条 本社各项专业化服务根据“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打算组织开展服务服务验收确认服务结算”流程进行,【各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依据实际状况

6、对流程环节进行增删】流程各环节内容如下: 【依据实际状况填写,如 (一)签订服务协议:烟农专业合作社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费用支付时间、不合格品处理、违约责任等;协议签订时间应依据详细生产环节与要求确定。 (二)服务打算。烟农专业合作社确定服务人员,组建专业队,打算服务所需物资、器械,检修设备等。 (三)开展服务。烟农专业合作社依据所签订的服务协议组织专业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化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相关部门人员的知道与监督。 (四)服务验收确认:服务结束后,烟农专业合作社及其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按服务协议共同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五)

7、账务结束算。服务对象依据服务协议、确认的服务结果向烟农专业合作社支付服务费用;合作社向服务人员支付服务酬劳,核销相关作业费用。】 第十二条 由本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各项专业化服的实施方案、管理人员、专业服务(或作业组或分社)和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法和嘉奖规定,依据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保留检查考核记录。 第三章 成 员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实力的烟叶生产经营者,烟叶生产经营服务供应者、运用者,能够利用烟农专业合作社供应的服务,承认并遵守烟农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几首从事与本社业务干脆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

8、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是否汲取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5 本社成员中,烟农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烟农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肯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实力等。详细可表述为:烟叶种植规模达到 以上,等。】 第十四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核并探讨通过者,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五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合作社依据实际状况选择】 (一)参与成员大会,并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供应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9、; (三)根据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共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指责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以当年烟叶种植面积为限享有烟草补贴形成自产的受益权; (九)优先参加和利用本社供应的专业化生产经营服 6 务; (十)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六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额百分之 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

10、交易量(额)百分之 以上的成员,在本社 等事项【如:重大财产处臵、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 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七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合作社依据实际状况选择】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根据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主动参与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供应的技术指导,根据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

11、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设利益,爱惜生产经营设施,爱护本社成 7 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担当本社的亏损; (八)保障基本烟田根据统一规划的要求用于种烟,根据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烟叶生产;、 (九)保证烟草补贴形成的自产的平安性和完整性,保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长效运用; (十)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八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丢

12、失民事行为实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九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3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6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 8 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个月【不应超过3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根据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接着履行【也可以依

13、照退社时与本社约定确定】。 其次十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探讨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根据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其次十一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探讨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化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峻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腿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攻击经份额,结清其应担当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其次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14、。 第四章 组织机构 9 其次十二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确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削减出资; (四)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安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安排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确定重大财产处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确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

15、人员的数量、资格、酬劳和任期; (十一)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状况的报告; (十二)确定其他重大事项【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 10 除】。 其次十三条 本社成员超过150人时,每 名成员选举产生1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等【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总数达到150人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此条可删除】 其次十四条 本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大会【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15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其次十五条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30%以上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值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 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11 其次十六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与成员大会,可以书面托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名【以2-4名为宜,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确定】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

17、,变更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削减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2/3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托付的看法及表决权数,在成员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其次十七条 本社设理事长1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状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

18、删除】。 12 其次十八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 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 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在合作社领取酬劳,理事会成员在从事合作社决策、监督职能时,可赐予务工补贴,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为 。】。 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安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安排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平安; (六)接受、答复、处理

19、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确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嘉奖、处分等事项; (八)确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13 其次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重大事项集体探讨,并经2/3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确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看法时,其看法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要求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 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三十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或设执行监

20、事1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详细由合作社依据实际状况确定,监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再合作社领取酬劳,监事会成员在从事合作社决策、监督职能时,可赐予误工补贴,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为 。】 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状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状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了履行职责状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检查报告; (五)受理社员及农夫来访,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 14 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

21、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状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 年后【填写本章程其次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监视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2/3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视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看法时,其看法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聘任和解聘,对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2、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议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技术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 15 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由成员(代表)大会确定或经成员(代表)大会确定由理事会确定是否对财务人员、组长(队长)及其它管理人员支付酬劳,并确定酬劳支付标准。烟草部门职工可以经本社相应程序聘为经理或财务人员等,但不得担当本社理事长、监事长,原则上不得在本社领取酬劳、报销

23、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财产; (二)违反本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供应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16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 (一)项至第 (四)向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全部;给本社造成损损失的,须担当赔偿责任。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

24、计核算,严格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夫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 日【或者每季度第 月 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当本社的财务人员。 第三十八条 成员与本社的全部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安排盈余返还安排的依据。利用本社供应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全部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九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或者

25、理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派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理事或者监事 17 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15前,臵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安排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烟草补贴形成的资产; (六)他人捐助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一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学问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

26、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成员大会评估作价。 由全体成员缴纳、作为本社成员资格证明的等额出资,不参加盈余安排,成员退社带走。合作社成员自愿以土地、实物、现金出资,用于合作和的设施设备配臵或经营成本,但不得参加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建设。合作社成员出资作为全部者权益和盈余安排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个月内缴清, 18 第四十三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担当同等义务。 经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四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须要调整成员出资额时,经成员大会探讨通过

27、,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根据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五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六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公积金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盈余的百分之二十【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是否提取公积金】。本社原则山不提取公益金,确需提前的必需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明确提取的比例、用途及管理方法。公益金余留部重量化到成员,成员退社可带走。 【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七条 本社由成员大会探讨确

28、定是否支付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外聘经理、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薪酬,如探讨通过,薪酬标准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执行,薪酬标准参照本地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19 第四十八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干脆补贴、烟草补贴形成的资产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根据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干脆补助、烟草补贴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安排剩余资产安排给成员,处臵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处臵。 第四十九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安

29、排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根据下列依次安排: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安排盈余的百分之 【依法不低于60%,详细比例有成员大会探讨确定。交易量可按合作社的烟叶种植面积,交售数量,供应或接受合作社服务的量计算】;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干脆补助、烟草补贴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安排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五十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探讨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

30、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 20 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五十一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审计结果应向成员大会报告。依据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的确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本社托付 【审计机构或烟草部门】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接受烟草部门补贴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应定期向烟草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接受烟草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二条 本社与他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三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

31、,本社的财产要作相应分割,但是烟草补贴形成的财产不得分割,由烟草部门收回并转移给其它烟农专业合作社或当地村委会,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担当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21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夫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须要解散; (四)因不行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接着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如不作详细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五十五条

32、本社因前款第一项、其次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 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起先解散清算。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安排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 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状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 第五十八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依次清偿: (一)与烟农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22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

33、所欠其他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安排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社须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实行 方式发布,须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实行 方式发布。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一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探讨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负责说明。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23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富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样本) 专业合作社章程111 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7页 共27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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