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工作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工作细则.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附件 4: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根据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为使秘书处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技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行政上接受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秘书处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第三条 秘书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面向和服务于激光显示器件行业、企事
2、业单位、科研院校和用户,发扬“团结奋斗求实创新”的精神,努力为我国激光显示器件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二章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第四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专职顾问组成。因临时工作需要,经秘书长批准,可聘任临时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秘书处事务。- 2 -第五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任职条件。秘书长、副秘书长: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激光显示器件试验、研究或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秘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务,热心激光显示器件事业和标准化工作,熟悉文秘业务和办公自
3、动化技术,有一定外语水平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勤奋好学,有敬业奉献精神。专职顾问:标准化资深专家,熟悉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熟悉标准编制规则,具有丰富的标准、文件审查工作经验。第六条 岗位职责。秘书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秘书处全面工作。副秘书长: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协助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处的各项工作,并受秘书长委托,代表秘书长代理处理秘书处相关业务。(1)组织分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拟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下年度计划项目建议的拟定与协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年度制修订计划的下达、实施和检查。(2)标准体系表的编制、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的组织与领导。(3)标准起草和审定工作的
4、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把好标- 3 -准的技术质量关。(4)标准宣贯计划的拟定,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产品质量认证、质保体系认证工作中有关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5)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对口联系工作及与其他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交流工作。(6)分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业务范围的开拓、咨询服务工作的规划与组织。(7)重大标准化科研项目和试验验证项目的组织、领导与协调。(8)代表秘书处或在主任委员授权时代表技术委员会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9)拟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文件。处理秘书处日常财务、收支和设备物资的管理。(10)组织技术委员会内部资料的编辑、出版和
5、发行。秘书: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分工负责秘书处的各项工作。(1)参与标准体系表的编制、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的上报、标准计划任务的下达。(2)标准制、修订过程的跟踪检查、监督、协调,参与标准送审稿的初审、会审、函审工作的组织,以及报批稿的上报。(3) 参与标准复审计划、宣贯计划的制定和实施。(4) 参与前瞻性标准化项目研究和重要标准的起草。- 4 -(5) 参与标准化技术交流及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对口联系工作。(6)与委员、通讯委员、标准起草单位的联络和有关资料的发放。(7)在秘书长指导下起草有关文件,编辑出版内部资料。(8)分技术委员会和秘书处收、发文登记和资料建档。(9)秘书处
6、办公设备的维护与管理。(10)受秘书长委托,代表秘书处处理有关业务。专职顾问:受秘书长委托,协助秘书长处理有关标准化技术的专项事务,负责标准、文件的质量把关;就秘书处的工作,可直接向秘书长建议。第三章第三章 会议制度会议制度第七条 秘书处办公会议:秘书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布置工作;进行阶段工作小结;秘书处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工作日记,对个人分管的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同意可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或专家工作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或授权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专家工作会议可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相关委员召集和主持,秘书处派员参加。主
7、任委员办公会议、专家工作会议结束后均应就会议内容和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与会领导或专家签字,秘书处存档。第九条 委员全体会议:由秘书处召集,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 5 -员主持。委员全体会议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召开(年会),以便就委员会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做出决策。必要时经主任委员批准,可临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专项工作或审查标准。第四章第四章 财务制度财务制度第十条 技术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在挂靠单位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单独账户,由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代为管理。第十一条 秘书处每年向技术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开支情况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由主任委员审定
8、,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提出分技术委员会经费收缴与开支的管理办法,报分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核后报请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并由分标委秘书处组织实施。秘书处负责收缴分技术委员会活动经费,包括会费、赞助、捐赠等,并负责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管理,其日常开支须经秘书长批准,重大开支由主任委员(或其授权人)批准。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 则则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秘书处的联系方式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99 号- 6 -邮政编码: 266104电 话:0532-55755029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