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解除协议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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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解除协议合同范本解除协议合同范本在充溢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协议的运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解除协议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共享。解除协议合同范本1甲方(单位):乙方(劳动者):方因 自愿提出与 方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方同意与 方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议定如下事项: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按协议各自应履行的义务要在三日内主动履行完毕,否则要担当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以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有关与

2、原劳动合同关系的要求。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解除协议合同范本2案情介绍原告:王维和。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原告王维和的诉讼恳求是: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全部权的侵权行为;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全部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5、被告担当本案诉讼费用。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

3、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郑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依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其次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

5、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其次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

6、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

7、997)1号、维和公司其次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依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全部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全部权争议主见权利,其恳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见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

8、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其次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恳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担当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担当70%.评析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

9、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全部权争议主见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假如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准确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见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

10、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同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根据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需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明显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来,比如,制定特殊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给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殊

11、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解除协议合同范本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同等、公允的基础上,共同投资人就共同出资在xxx市xxxx区设立 有限公司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全体投资人状况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二.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三.利润共享和风险担当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

12、部资产对外担当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四.出资的转让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征求其他各方看法,在同等条件下,一方转让时,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协议的终止有下列状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 发生投资人难以接着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六.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

13、出资额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担当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依据实际状况,由三方分别担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七.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八. 争议的解决选仲裁时: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

14、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国_地_仲裁机构依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依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选诉讼时: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15、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仲裁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格外,本协议应接着履行。或者(注:如不实行仲裁解决争议的话)在诉讼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格外,本协议应接着履行。九.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2.本协议一式 份,由三方于 年 月 日 (地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地点)解除协议合同范本4XXXX公司(甲方)与 (乙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续订)了以下第 壹 项合同: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16、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3)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 4 项办理。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3)双方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合同。4)因乙方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5)其它:说明:1)乙方社会养老保险证序号:2)乙方医保个人编号:3)乙方住房公积金个人编号:4)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 。5)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通知一式五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

17、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一份,劳动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一份。甲方: 公司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解除协议合同范本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二、 甲方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计 元。三、 甲方赐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四、甲方依据公司年薪制薪酬支付方式支付乙方20xx年剩余薪酬,共计 元。五、甲方依

18、据企业担当比例以现金形式补发乙方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共计 元。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七、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十、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全部支配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十一、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

19、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确认:年 月 日乙方签字确认:年 月 日解除协议合同范本6甲方:_乙方: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为避开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样,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_年_月_日签订的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二、甲方保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已将以前业务中运用的各种凭证、报表和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乙方,没有作任何保留。三、原合同解除后,甲方不得宣称或利用乙方代办站、代办员的名义或者相像名义,从事任何原有关业务及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四、甲方应对以下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一)在原聘用期间,采纳收

20、贷不入帐、虚开存单等不正值手段经营的行为;(二)在原协议解除后,宣称或利用乙方代办站、代办员名义或者相像名义,从事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三)其他在原聘用期间或原协议解除后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五、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自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即生效。六、本合同书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县信用联社留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约地点:_甲方(签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年_月_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_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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